语言文字能否充分地表达思想客观对象的意蕴,是人类认识史上一个永恒的课题。言意之辩,作为贯通于魏晋南北朝的社会思潮,对于玄学以及文学艺术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言”与“意”的关系问题,是我国哲学史上的古老问题。到了魏晋时代,更成为思想界热烈争辩的重大问题。
魏晋时期,对于言意关系的问题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意见:一是以荀粲为代表的言不尽意说,二是以王弼为代表的得意忘象(或得意忘言)说,三是以欧阳建为代表的言尽意说。
魏晋时期“言意之辩”的主要观点
①荀粲的“言不尽意”。荀粲认为最精微的大道理,不仅是言外的东西,而且也是意外的东西。即使言能尽意,能够把意内的东西完全表达出来,可是那些意外的东西,言语还是不能表达的。这就是说,这些细微的道理,不仅是不可言说,而且还是不可思议的。
②王弼的“得意忘象”。王弼一方面肯定言、象具有表达意义的功能,一方面又强调言、象只是表达意义的手段,为了不使手段妨碍目的(得意),可以把手段忘记,这就叫做“得意忘象”(得意忘言)。只有“忘象”“忘言”,才能认清客观对象的真实本质——“意”。意才是应该把握的要旨。王弼“得意忘言”的方法,破除了汉代经学拘泥于字义、训诂的烦琐学风,为重新解读儒、道经典开创了新思路。
③嵇康的“心不系于所言”。嵇康从各民族语言不同这一社会现象出发,认为语言与表达对象之间并无必然联系,而且不同民俗的人们看待事物的角度不尽相同,因此,言、意是不相干涉的。嵇康的“心不系于所言”,是要为“越名教而任自然”提供一种理论支撑。或者说,是要以抽象的理论形式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
④郭象的“寄言出意”。郭象认为,读《庄子》应重在融会贯通,了解根本精神,而不必拘泥于字字句句,每事每物。只要体悟了“意”,就可以“遗其所寄”了。从本质上说,这是与“得意忘象”一致的。
以上这些观点虽有所不同,但都认为“言”是不能充分表达“意”的,都是贬低或否定语言的作用,而欧阳健则提出了与他们不同的观点。
欧阳健和《言尽意论》
欧阳建(270—300),字坚石,西晋思想家。他出身于冀州名门大族,名气很大,当时人评论他为“渤海赫赫,欧阳坚石”。西晋元康时,欧阳建官至冯瑚太守。永康元年(300),被赵王伦和孙秀所杀。其代表作《言尽意论》和嵇康的《声无哀乐论》、《养生论》被合称为玄学中的“三理”。
欧阳建的《言尽意论》全文只有268个字,虽然很短,但是,明确地说明了唯物主义的认识论的基本原则反映论。
欧阳建首先确认事物及其属性是客观存在,不依人所设的名称为转移。这是从哲学的高度肯定了客观事物的第一性地位,为“言尽意”论奠定了唯物主义哲学基础。然后,他又进一步说,名称、概念和语言在认识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们具有表达客观世界、区别客观事实的重大作用。为了分辨不同的事物和表达不同的意思,就需要有不同的名称。而名称是根据客观事物而有的,事物本身就是名称的依据。有什么样的物,才有什么样的名,有什么样的理,才有什么样的言。名、言和物、理是一致,而不是分离的,其间的关系犹如“声发响随,形存影附,不得相与为二”。既然如此,那么名、言就能完全表示出物、理而“无不尽”,名称和概念完全能够反映客观事物,即“言能尽意”。
知识小百科
玄学三理
哲学史上把“声无哀乐”、“养生”、“言尽意”称作玄学三理。西晋嵇康《声无哀乐论》、《养生论》与欧阳建的《言尽意论》合称三理。《声无哀乐论》认为“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但作为物之自然的声音,虽“无系于人情”却可用于表达哀乐。《养生论》以养生道理说明形神“表衷俱济”不可相分的关系,认为“形恃神以立,神须形以存”。《言尽意论》主要论述名与物、言与理的关系,承认语言概念能表达事物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