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馋嘴的小娃娃
越来越暴露与我现在大相径庭的儿时性格,当时3岁的我是个百分之两百的好吃嘴,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吃货,不过,我不吃饭,只吃零食!特别讨厌吃面,有时用买冰激凌诱惑我的话会超常吃下一碗面。
和大伙儿混熟了之后,我每天的早饭都是大家包了,早早的提着小笼包就边吃边回来了。
有一次,一老乡小伙带我去看录像,(我完全不记得此事)再三嘱咐我回去告知爸妈一声,我连连答应。我肯定是奔着零食去的,因为他后来对我爸妈开玩笑说:你们家洋洋真有眼光啊,进超市买东西只望着最高一层!
嘻嘻,那好像是最贵的,表示对小时候自己的狡猾程度望尘莫及。
那天,我牵着老乡的手提着大袋零食,乐呵呵地回来,结果爸妈找我找了一整天,都快急死了。
(2)真我本色
还有一件得意的事情和一件霸道的事情。
我小时候对跑腿买啤酒很是积极,倒不是为赏我点零钱买零食,只是小孩子单纯的好动。那家小卖部我经常光顾,大人去买啤酒还需要个押金,老板一看到我这个小个头,直说:是这个小娃娃啊,那就不用啦。很有一种罩得住大家的架势呢。
我的记忆里从来没骂过人,也说不清为什么,最多说人家“混球”已经是极限了。但是,妈妈说我小时候最是个牙尖十八怪(方言)的人物。
附近一个和我年龄相仿的小男孩,我俩常一起在院坝里玩耍。太阳顶在头上,瘦弱的小身子就受不住。回家后就拉稀,妈妈指责我大太阳在外面疯跑,我气呼呼地说:都是那个鬼崽崽嘛!一天喊我出去耍!
妈妈很吃惊我也能说出这样的话,看着我那神情,又是好笑又是无奈,结果次日那“鬼崽崽”再一喊我,我立马又蹦跳着出去玩了。
(3)二次被离别
小孩子确实是可以哄的,即便伤心难过也只是一阵子的事情。
我第一次去ZJ温州,待了一年,可是对于普通底层打工者的父母来说,负担一个小孩子生活的同时,还要早出晚归工作确实困难,所以,我只能跟着小嬢(嬢:姑姑)回老家了。
爸妈也舍不得我,试着问我:洋洋,你想回去看婆婆吗?我欢快地点头,顿了一下又说:好啊,我回去了明天再来。妈妈心想:你回去了可就回不来了啊。
乘渡轮离开的那一天,爸爸妈妈来送我和小嬢小叔叔。我背着洋娃娃,依然活蹦乱跳。看到码头上有卖荔枝的,特别想吃,就缠着大人要,但是爸妈没给买,因为确实很穷,他们后来好多次说起都后悔当时没能给我买荔枝,哪怕买一点点心里也好过些。
检票口人头攒动,我个子瘦瘦小小,一个机灵劲儿就从条形护栏缝儿里钻了过去,售票的阿姨看到都觉得好笑,爸爸妈妈在外面跟我挥手告别,我也向他们招招手,直到轮船开动,我看到爸爸妈妈在对面没有上来,鼻子一酸,眼泪花就在眼眶里打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