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婚礼的那天,风和日丽,就像是专门为了给这对新人温暖而出来的太阳,正散发着刚好的热情。
婚礼在台北的一个庄园举行,有着大片的草地,热闹的气氛,欢愉的笑声和幸福的伴侣,就像是每个女人梦想中的婚礼那样。
“以后我结婚也要像这样很浪漫,才不要在路边办流水席咧。”Fish拿了颗红心气球给我。
“流水席也没什么不好啊,至少大家都可以吃得很开心嘛。”
“女人一生最饿的一天就是结婚的时候,还要看别人在那边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我才不干那种事呢。”Fish端起鸡尾酒,一副贵妇模样。
“来了?”阿森从另一边走来。
“我去看大嫂准备好了没。”Fish一溜烟就跑走了,留给我和阿森独处的机会。
我替阿森整了整领结,“新郎倌果然很帅。”
“你们出国那天,我们还在巴里岛,所以不能去送机了,到美国要好好照顾自己,有事就找我。”
“那没事就不能找了吗?”我反问。
阿森捏了我的脸,“我是说……”
“好啦,你要说什么我都知道,都要结婚的人了还这么爱担心别人,小心陈颖吃醋。”
阿森尴尬的搔搔头,我推他,“先去看你老婆好了没吧,婚礼不赶快开始,我都要睡着了。”
阿森大步往礼堂走去,我拿出手机拨号,在他回头之前先说话,“不要回头,我只是有些话想跟你说,你只要听着就好了。”
“阿森,谢谢你帮我做了这么多,也陪我走了这么长一段路。就约定下辈子吧,一定要再遇见我,我不会再放手,你也不要轻易再离开,好吗?”
阿森嗯的一声表示同意,“虽然对陈颖不太好意思,可是还是在心里帮我留个位置吧,偶尔想一下就好,这不算精神外遇的。”
“那个位置不会有任何人可以代替的。”阿森还是转身了,跟我对望着。
我挂了电话,露出大大的笑容,挥挥手示意他快进去。
这算成全吗?有点像又不完全是,但总之心情是轻松的,开心的,这样就好了。
晚上趁着shawn休假回来,也为了帮阿耀和我饯别,大家最后一次“全体”聚在一起。
嗯,全体嘛,有我,阿耀,Fish,宝儿,shawn和小春。
“去到那边也不要忘记兄弟,有什么事都要保持联络。”宝儿率先举杯。
“放心,有不错的对象,我也会跟你联络的。”连阿耀都被我们传染,忍不住亏了宝儿一下。
“昕,你去那边也不能不把持住喔,虽然有的外国人真的是很有魅力,但我们要支持国货,知不知道?”Fish说,还意有所指地勾着阿耀的肩膀。
“是呀,国货很不错”我凑到Fish耳边小声的补了一句,“而且国军货更优。”
搞得Fish激动的哇哇叫,“杨以昕,我要把你的嘴缝起来。”
其他男人丈二金刚摸不着脑袋地看着我们两个打闹。
飞哥提了一手啤酒过来,“既然是最后一次合体了,要不要再上去唱一次?”
于是,昔日热门驻唱团Pop-Coin最后一次上台。
“我们这几年一起经历了很多事,有难过的,开心的或者生气的,但现在大家就要分开,各自去做自己的事了,例如出国,继续当兵,还是也有人要开始徵婚,”Fish还故意看了宝儿一眼,“总之,下次再一起见面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所以,今日不接受点歌,我们只唱自己想唱的歌,希望大家能包容一次我们的任性。那接下来,就听歌吧。”
一连唱了四首他们之前的创作,Fish又停下来说话,“最后一首不是我们的创作,但对我们而言却是很有意义的,我想把它送给我们六个人,希望不管去哪里,做什么事,它都能代替其他五个人陪着我们。”
唱了张雨生的烈火青春,那是有一次大家喝酒时,不知道是谁说要投票选出我们的主题曲,大家埋头苦思时,Fish突然哼了开头,大家也就这样接了下去,最后没有投票,也没有明说,这首歌就在每个人心中形成一种默契。
无法确切地划分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些人就这样融入我的生命,再也无法抽离。
人与人之间的际遇真的很奇妙,小时候填补我两年生活的阿森,谁会想到应该只是单纯的玩伴,却一起约定了下辈子;可能很多人都已经失去联络的国中同学,现在却是我最亲密的室友;一次不以为意,甚至留下诡异印象的联谊,帮我带来了身边的这些人。
这一刻,我好像不再那么埋怨老天爷对我的玩笑,反而感谢它送给我这些人,就算生命就在这打住也够了,幸福已经多到都从眼眶里满了出来,我没有抹掉它,而是和台上的他们相视,让他们看见我的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