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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你不要太放肆了!”阿齐格的嘴角一阵抽搐,他再也忍不住地大嚷了起来。
“闭嘴!”
顺投的表情很是骇人,吓得阿齐格立即收了声,额头直冒冷汗,后背更是一阵发凉,就如一把锋利的弯刀架在了他的脖颈之处一样。
顺投的俏脸之上蒙着一层谈谈怒气。他努力地吸了一口冷气,将冷峻的眼神投向了马俊豪。倘若这个既鲁莽又嚣张的家伙说不出什么让他感兴趣的提议,他发誓一定会让此人生不如死地度过余生。
马俊豪轻咳了一声:“尊敬的顺投王子!”
对方的意图已然清楚,该是进入正题的时候了,否则就真的是玩火*了。他对着身后的拉库托和仓吐克稍稍点了点头,两人便心领神会地起身出了帐篷。
“做盟友我没有兴趣,但如果是做生死朋友,我愿意再腾出一个位置出来。”马俊豪贼笑一声,“你要知道,最靠不住的就是只有利益关系的盟友,这样的朋友,会随时为了更大的利益抛弃对方,出卖对方,更会毫不留情地致对方于死地!”
顺投抬了抬眼,表情冷淡而严肃地望着他。少顷之后,脸上又恢复一如既往的和蔼笑容,“说的没错,盟友的确是靠不住。当然,我也很想成为马兄弟的生死朋友,但不知道马兄弟给不给这个机会呢?”说罢,抬手示意阿齐格出去帐外。
“顺投王子,我……”阿齐格瞥见了马俊豪眼中的那一抹异彩,让他很是心慌,因此他不想出去。
“阿齐格大人!”顺投的口气变得极不耐烦,“对我的命令有什么疑问吗?”
“没有!”胳膊总归拧不过大腿,何况对方是主子,他不过是一个仆人,阿齐格唯有忍气吞声地起身出了帐篷。
硕大的牛皮帐篷内就只剩下了马俊豪和顺投两人。“啪”的一声,牛油制成的火烛突然爆出一个火星,顿让帐篷内蓦然一亮,显得更加空旷。
“请继续吧!”笑容再次回到了顺投脸上,但他的右手却是不知不觉地摸上了腰间短刀。倘若对方有心发难,他有信心在第一时间出手,并当即置对方于死地。
马俊豪将这一切尽收眼底,但丝毫不为所动。他拿起酒杯轻缀一口,锐利如刀的目光便落在了顺投脸上,冷声道:“为了让双方的合作关系更加密切和有利,我想借阿齐格大人的项上人头一用,在大隋博个一官半职。”
此言一出,帐篷内的温度陡然降至零点,更有一股浓浓的萧杀之气混合其中,气氛已紧张到足可使人窒息。面对面坐着的这两人更似两头肌肉强健、蓄势待发的猎豹,浑身上下散发出摄人心魄的咄咄气势,望之令人胆寒。
就如马俊豪所说的一样,活着就是一场赌博。
对他而言,若要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就不得不参与这场豪赌,尽可能地为自己捞得更多的筹码。因此高昌也好,吐谷浑也好,大隋也好,在千年之后还不是一个大家庭中的成员。所以,在还未立稳脚之前,最好谁也不得罪,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要好。
顺投没有急急吭声。他的右手在刀柄处来回摩挲,心中则在暗暗盘算。高昌也好,吐谷浑也好,若想要延续下去,就必须活在大隋的阴影之下。但若助此人成为大隋官员,里应外合,现下的局面有可能会被打开,或许一切也都会变得顺利起来。想到这里,他不得不感叹这人的胆大包天,却又发自内心地敬佩这人的宏远目光。
“我已经明白你的意思了!”他莫名的兴奋起来。这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同时也充满了许多未知的风险,但他仍愿放手一搏,“你想让我如何助你?或者说,你想让吐谷浑人如何助你?而我又该如何的信任你?”
“顺投王子,不应该存在是否信任的问题吧!”马俊豪会心一笑,心中忐忑不复存在了。
现在是隋大业十年,如没有记错的话,此时的大隋朝已是强弩之末。而根据历史的自然进程,吐谷浑人趁着中原大乱的时候尽收失地,一直到大唐贞观年间才被再次打败。因此,他不过是做了一次无本买卖,为自己留多了一条后路,此举可谓是稳赚不赔。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顺投突然放声大笑了起来。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斗争中,他输的一败涂地,但又输的心服口服。
“马兄弟!”
他取过一个空酒杯,倒上半杯酒,随后从腰间拔出这把镶嵌有三颗宝石的短刀,割破掌心,将鲜血滴入了酒杯。做完了这个动作,他便郑重其事地将短刀摆放在了两人中间,“按照中原汉人的习俗,我愿与你结为异姓兄弟,祸福同享,绝不负言。”
这一下,马俊豪是彻彻底底的傻眼了。他料到顺投会答应下来,随后提出一些类似保证的要求,故心中早已定下了应对之策。
未曾料到顺投会这般爽气,更会屈身要与自己结拜为兄弟。他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对方既想以这种方式绑死自己,若是开口拒绝,那不是折了自家威风。
谁怕谁,乌龟还最怕大铁锤呢!
只稍作犹豫,他便从怀中取出穿越时带来的匕首,同样割破掌心,将鲜血滴入杯中,与顺投的鲜血混杂在了一起。
“我与顺投歃血为证,今日结为异姓兄弟,祸福同享,绝不负言!”说完,他就把匕首与短刀并排放在了一起。
“兄弟!”
“大哥!”
两人将杯中血酒分饮而尽,摔杯于地,双手相执,开怀大笑。一股英雄相惜之情油然而生。
“此乃是我族祖传宝刀,见刀如见我本人。但凭此刀,我族勇士仍由兄弟调遣。”顺投指着短刀说道。
马俊豪仔细品鉴了一番。这把短刀的实用性可远远不如它本身的意义。放下短刀,他将匕首递过给顺投,道:“此乃当世第一利刃,断金削铁,锋利异常。”说着,他的脸色黯谈下来,“更是我的唯一之物,还望大哥不要嫌弃。”
“好一把绝世宝刀!”顺投是个识货之人,匕首一入手中便是如获至宝一般。开玩笑,这可是高科技的产物,岂会不被当世之人所惊叹。
他忽然笑盈盈地看着马俊豪,咳嗽一声道:“大哥在想,假若我俩方长交恶,兄弟你定会毫不犹豫地将此把宝刀刺进我的胸膛吧!”
“大哥!”马俊豪蓦然一笑,“这可是鸿门宴啊!自进来的那一刻开始,我便没想过能再活着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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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提起阳关,自然就会想到唐代大诗人王维的这首杰作,可谓是千古绝句,广为流传。但在此时,写这首诗的人还尚未出生。
阳关,始建于汉武帝元鼎年间,在河西‘列四郡、据两关’,阳关即是两关之一,因坐落在玉门关之南而被取名‘阳关’。它位于河西走廊最西端,是中原与西域的门户,也是丝绸之路南路和中路必经的咽喉之地,更是兵家必争的战略要地。
这一日的黄昏时分,夕阳早已落下天际,余辉残留,霞光抹上流云,消逝处绚烂依旧。
二百余名大隋戊兵齐齐披着黑色铁甲,手持漆黑长槊,腰悬制式横刀,在各自军官的带领下,一个个挺直了胸膛,在关外摆下两列威武阵势。
数百民众自发地围拢旁观,他们样貌各异、服饰各异、语言各异,但个个翘首以待,脸上挂着压抑不住的喜悦。
“来了!”
随着城楼上传出一声惊雷,刹那间,所有目光便齐刷刷地眺望前方,果见前方官道上缓缓行来一支长长的队伍。
走在队伍最前的是一队三百余人的大隋铁骑,一律黑衣黑甲,煞是威武彪悍;居中为一支扯着‘金刀马旗’的商队,共有二百余峰载货骆驼和近百匹战马,但随行人员却不足四十人,且还个个带伤;二百高昌亲兵居末,个个穿着大红铠甲,骑着高头大马,提长枪跨腰刀,但和大隋铁骑一比,气势就差了许多。
这支官商混编而成的庞大队伍的目的地便是阳关,而大隋铁骑和高昌亲兵护卫的自然是马元的商队。不消多说,这自然又是马俊豪的杰作。就在那个月色如银的夜晚,马俊豪和顺投两人义结金兰,即兴斩杀阿齐格,并将诸多细节要事一一给予敲定,随后挥手告别,分头展开行动。
吐谷浑灭国时短,余势仍威。顺投的暗令一出,潜伏西域各国的暗哨齐齐行动。只数日功夫,‘高昌国马氏商队据城恶战马匪’和‘漠西恶狼被马氏俊杰当场斩杀’这二则消息就突地腾空而起,随后就如长了翅膀一样,迅速传遍西域各国,成为了西域百姓饭前茶后的必聊话题。
而马俊豪这边也未闲着。趁着洒在土垒城各处的鲜血尚未干透,连夜向阳关派出求援使者。阳关离土垒城不到三百里,快马一日即到。阳关守将见到阿齐格的人头之后,迅速派出一旅铁骑赶往土垒城救援,同时也立即向敦煌太守快马报捷,并带去了阿齐格的头颅。此后就是大家熟知的官方办事流程了,一级一级地向上传报,只不过这一次的办事效率异常高效,只二日功夫就到达了统管西域诸事的西戊校尉府。
等得西戊校尉府的长史下令阳关守将加派铁骑接应商队之时,一封‘大隋铁骑联合商队卫兵成功合剿马匪,阿齐格终被授首’的加急文书已经出发在了东都洛阳的驿道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