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关注本书的亲们。今天终于更了一章。眼睛困得睁不开了。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的书,平平的,没多少人关注。平时工作,累是很累,不过,最重要的是没动力。第一次写书,朋友说没钱赚的,也没有多少朋友支持。有点泄气。嘿嘿,今天看到一个书友的评论,很惭愧,但是,很高兴。谢谢!
靳风一直都感觉得到红儿的气息,一路上却并未看到红儿的身影。让靳风着实纳闷了好一会。难道红儿隐身了?。靳风随即又摇了摇头。以前在藏书阁,无意中翻到过一本书,里面有提到过隐身术。不过,没有100年以上的功力,是修炼不了的。不过,如果,那个人是经常诈骗无极老头的灵丹吃的红儿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靳风没料错。红儿真的隐身了。原因是,两年前,无极老头第三次从红儿手里逃走后,红儿反思了又反省,反省了又反思。结果,很有侦探精神的相信,真相只有一个。无极老头不是因为自己的软筋散失效,就是无极老头藏起来了。
后来,经过种种验证,确定了红儿心中的疑惑。无极老头真的中了软筋散后消失了。不是逃走,而是,藏了起来。后来,红儿又跑到藏书阁,找了三天。找到了隐身术的线索。又在无极老人第四次中招的时候(又被当时去串门的云逸之给救了。从此,在云逸之的眼里也彻底奠定了,红儿是无极老人的克星的地位。)。
肯定了,隐身术的存在。然后,在红儿的继续盯梢惦记的威逼和两坛碧玉香的利诱下,答应了教红儿隐身术。
之前无极老人之所以没有教给几个徒弟的原因:第一,这本就不是凡人的体质可以随便修炼的。几位徒弟虽然很出色,但是,还是凡人的身体。第二,无极老人觉得这个法术很无聊,这个法术,对于功力比自己低的还可以,对于,比自己高的,没什么多大用处。对方还是可以通过气息来找到自己。
而无极老人,在红儿面前用这个法术,用的脸不红气不喘。那是他认为,自己也不是什么迂腐的人。只要不做缺德的事,什么手段都不重要。
至于把隐身术传给红儿,是他自己也好奇,红儿到底能不能以凡人的体质把隐身术修炼成功。当然,顺便使点心眼,让红儿给自己送点东西。这个,是红儿,在学会隐身术后,才知道的。
对于半个月后,就看到隐身成功的红儿,无极老人总结了一句话:非人也。感觉到身后的红儿冰冷的眼神后,马上加了句:非常人也。然后,长叹一口气,转身离开了。半道又回来抱走了第二坛碧玉香(因为红儿实施了“分期付款”,学不会,不给第二坛。)。
到山下的时候,靳风看到一个白衣翩翩的稚龄少年郎。面目陌生中带着熟悉的神韵。
“三哥,不要忘记你的承诺哟。”
自己下山之前,已经把原貌变装成普通模样的靳风。看着变装后的红儿。样貌虽然没了原貌的轻灵绝色,却也精致娇俏。还伸着短短的手指,在自己的眼前那么自在地摇着。真是可爱极了。靳风温柔的摸着红儿的小脑袋,笑着说:“就算没有这个承诺,红儿想要的,三哥也一定会去做的。”
另一面,作为一个30多岁实际年龄的王妙,觉得自己真的是越活越回去了。越来越融入红儿的小孩思维了。不过,这样轻松的活法,也真的让前世的王妙,今生的黎红儿,越来越上瘾。
看着靳风温暖的笑意。红儿心里,也暖暖的。这样简单的幸福,不起眼,但是,红儿很习惯地把它们收集起来。放在心底。
拉下靳风的手,红儿牵着靳风一起在无人的山下,向附近的青水小镇上奔去。
怔了一下,随机回复表情的靳风,紧紧握着红儿的小手,一起运气,往前奔去。靳风一直明白无极老人他们对自己的担心。但是,在靳风的心里,如果不给惨死的母亲报仇,自己永远都不会安心。
记得红儿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你永远不是最悲惨的人。天若有情,天易老啊。
回味着,那句“天若有情,天易老。”青水小镇越来越近了。靳风的眉头却一直都没有舒展开。
“三哥,这次师傅说,你的灾劫,已有破解之法。你还在担心什么呢?”感觉到靳风的异样的红儿,一边看着路,往前奔,一边问道。
“不知道啊,大概,是不能亲手为母亲报仇的遗憾吧。也或许是,突然失去目标的茫然吧。”
“嗯,我也觉得你是在茫然。不过,三哥,等我们吃饱了再茫然好吗?我饿了。”一边说话,红儿还很象征性的拍着肚子。
还有二里路就到镇上了。为了避免众人的异样眼光。二人,换轻功为步行。说是步行,仔细看,会发现,比常人跑的还快。只是,在离镇上越近的时候,二人的速度也逐渐慢了下来。等到快接近人群的时候,二人已经跟普通人步行的速度没什么区别了。
大概是要吃午饭了,街道两边的小摊贩慵懒的哟呵着或者聊着天;路上的行人,或悠闲或匆忙的来来去去。
街上的餐馆和酒楼都是闹哄哄的,只有一间叫望水楼的茶馆比较清静。
青水小镇,地处无极山的东北方向。这算里是这片大陆的北方。据红儿走了半条街的观察,这里的酒楼的生意好的很,茶楼,在这条整个镇上最繁华的街道上。半条街,才只有这一家。明显这里的人爱酒胜过茶。
据二师兄说,这个镇上有家餐馆,叫香味馆。里面的卤肉,那是附近的一绝。
未到小镇前,就闻到一股香味,顺着香味,过了望水楼没多远,就是香味馆。看着“香味馆”三个大金字,在祥云配饰的黑漆漆的牌匾上,显得很是诱人。为啥是诱人呢?因为,这个卤肉的味道真的很好。看着门口都有熙熙攘攘的人。红儿咽了下口水。和靳风对视了一眼,两人点了下头。撒丫子就往前奔去。
到门口的时候,二人的嘴巴都圆了。
整个小镇的街道上并没看见多少人。看到这里,感觉,全镇的人十有八九,应该都在这里了。三十米宽的店面,两层。能看得见的桌上全都有人。店里的伙计们,在里面匆忙利落的招呼着客人。挨着门口的柜台的旁边,是一张两米长的桌子。两个伙计在给客人不停的秤肉,装肉。后面还有人在不断地往桌上上肉。动作麻利的很。就像一个机器流水线。排队的客户,行进的速度并不慢,可队伍的人数却只增没减。
这样的景观,别说是古代,就是现代,红儿觉得,前世在闹市区的中午的时候的肯德基快餐店里都没这么夸张。顿时,这个老板在红儿心理的标榜就是“高人”。倒是,靳风,除了对意料之外的惊讶之外,并没有多想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