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凶铃》放映的第七周,以1321.27万单周票房位北美周票房第五位,第八周,随着北美地区的大片上映越来越多,电影业票房竞争越来越激烈,《午夜凶铃》单周只收下了1050.17万票房,虽然周票房的数字还在1000万以上,但是按照这个票房下降百分比的势头,《午夜凶铃》在北美的下周票房是没有1000万了,随着放映影院数量的逐渐减少,到北美全线下画的时候,它能够再收一千万票房就不错了。但是毫无疑问,这部电影已经是一个奇迹。200万美金的制作成本,前后加起来不到200万的宣传成本,在北美就收下了2.18亿美金的票房!
对此,一位华尔街的金融分析师对媒体感叹地说:“1990年最赚钱的电影不是《风月俏佳人》,而是《午夜凶铃》,等它登录欧洲的大银幕,并且推岀录像带。因为这部电影以录像带为线,所以录像带一定会很火爆!”
而在放映的第八周,随着有些电影院结束了《午夜凶铃》的放映,派拉蒙公司也开始得到了电影院交上来的税前片租。
《午夜凶铃》目前北美的票房是2.18亿,这些钱当然是要分的,公司和院线。那么一部电影的票房收入到底是怎么分?这个就要看发行公司和院线具体签订了什么样的合作合同了。
合作的方式有好几种,一种叫做议定保底价,这种合作方式,就是发行公司用钱一次性买断电影院的大银幕一段时间。打个比方,派拉蒙公司交给“维太放映机”电影院10万美金,得到了一块银幕的0:00-6:00时段的放映权,为期一个月。那么接下来的这个月里,无论《午夜凶铃》卖了多少张票,所有的票房都是你的,最终电影院不会拿走你一块钱。
但是这种合作方式并不受欢迎。在北美地区,发行公司和院线主流的合作方式是分成。分成的比例,一般在影片上映之前,双方就已经谈判好和签下合同。这么多年下来,双方的分成比例早就形成了惯例,现在基本上都是采取一种叫做“90/10-with-floor-of-70%”的模式。
这种模式的意思是,以周为单位,把《午夜凶铃》在一家电影院的周票房总收入,减去一开始就谈好的电影院必要固定开支,例如清洁费、电费等等,再乘以90%,得出的数字就是狮门公司得到的片租。
不过这个只是A方案,这种模式还会同时签订B方案,就是用总票房不减去电影院的放映开支,而是直接乘以70%(这个比例一般商定在60-70%之间),得出的数字便是发行公司的那一份。
所以发行商一般会看看A和B哪个数字大点,然后选择大的那个作为这周从该电影院得到的提成收入。
当然,一般情况“90/10”只是放映前三周的比例,然后第四、五周为60/40、第六周为50/50、第七周为40/60……具体的变化就要看合同了,当初签订的时候定下怎么样,就怎么样。
无论如何,一部电影从上映到下画,所有的票房总收入,发行商和电影院双方的分成,一般大概会是50/50,一半对一半。
那么有人问了,电影院会有瞒报票房的情况吗?首先,发行公司自己会雇用专业的调查公司,有时候公开地、有时候不公开地到电影院抽查情况;其次,美国自身有一套严谨的司法系统,包括税务部门等都在盯着,所以瞒报票房、谎报票房的行为很罕见。基本上没有院线公司会起这点愚蠢的贪心,破坏自己的信誉,还要遭到法律的制裁。
《午夜凶铃》的分成模式正是“90/10-with-floor-of-70%”,放映八周结束,2.18亿票房,派拉蒙公司得到了1.297亿,接近60%的税前分成,再减去接近五百万的成本费用,里面包括了宣传费、拷贝费、运费、印刷费等等,最终八周总票房的税前盈利是1.247亿多。
北美地区超过一亿元的税前盈利,所以林云飞和弗兰克执行50%的分红方案。因为派拉蒙发行拿的是总票房的10%分红,所以最后林云飞和弗兰克一共拿到了1.029亿的票房。
于是,派拉蒙公司的财务部门在核算结束后,开始向税务局交纳各种公司税款,派拉蒙公司是一家大企业,所以交了接近25%的税,税后只剩下了7172万多美金,林云飞分到了3586.7万。
但是事情没有就这样完了,因为林云飞还要向税务局交缴联邦个人所得税、加州个人所得税等等税务。美国的税种太多了,一个普通人根本搞都搞不清楚,更不要说懂得怎么合理地避税了。所以林云飞去了律师事务所,向律师咨询了很久,才搞懂了这3586.7万交完税,大概只会剩下3018万左右。
当然林云飞不会马上就到税务局申报和缴纳税款,因为美国的个税一般是一年一交,而每年的个税申报截止日是4月15日,在那天结束前申报了就行,如果过了那天你还没有申报,那就是偷税漏税了,等待着你的是国税局的调查和重额罚款。
林云飞不是想要拖税,而是电影的分红还在陆续入账,等明年一口气清了今年的所有税款,才是最方便的。反正他得到了三千多万的可用资金,一举成为了千万富翁。
虽然派拉蒙公司没有对媒体透露林云飞具体的分红数字,但媒体还是打探到了一些细节,从而猜测得出林云飞的分红在千万以上。这个猜测也得到了派拉蒙公司的默认,派拉蒙的总裁雪莉?兰辛说:“他得到了很多人一辈子都无法得到的财富,而他只有22岁,太年轻了不是吗?我希望他能珍惜这些,祝他好运!”
“最年轻的千万富翁”,这是《洛杉矶时报》送给林云飞的最新一个头衔,文章里找来专业的分析师,评估林云飞的身价已经超过三千万,而随着《午夜凶铃》海外和多渠道发行,他的身价很快就会涨到五千万以上。
对于媒体这些报道,林云飞没什么所谓,不否认也不回应,对比起“最年轻的千万富翁”,他更喜欢“最年轻的亿万导演”这个头衔。
得到了这笔巨款之后,他的生活并没有什么改变,他依然在南加大读书,住宿,只是购置了一套高档的家庭影院器材,疯狂地扫下了很多电影录像带,准备收藏和好好欣赏;另外,他还买了一辆福特的轿车,方便自己出行。
媒体对他的关注逐渐退热,他不肯配合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例如《名利场》杂志邀请他拍摄一组写真,兼做专访,他拒绝了,他宁愿在家里看看书,看看电影,也不想去拍摄写真。一来他暂时没有这个兴趣;二来他要从这些事情中早点脱身出来;三来他要准备拍下一部电影。
什么杂志专访、什么名人派对……他不能沉迷这些,不能让自己把精力都花在这上面,他还年轻,他需要的是保持进步,而不是迷失在成功带来的诱惑中,直到被人踢出局。他不停地提醒着自己:“林,你现在的名气只是空的,他们只当你是好运。”
所以林云飞拒绝了《名利场》的专访,拒绝了一些派对邀请。他知道最终决定一部电影是否成功,不是取决于你参加了多少个派对、或是上了多少个杂志封面;而是取决于电影的本身。
在做完《午夜凶铃》的后期宣传之后,他就淡出了人们的视线,每天在家里看书看电影,修改丰满剧本,和茱莉亚,李佳欣,查理兹等人聊聊天,有时也去玩玩,生活得很平静。在此期间,他加入了导演工会(DGA),注册了《小鬼当家》的剧本,虽然行程很低调,但还是被一家八卦小报登了出来。然后直到七月底的这两天,他又上报了。
上报的原因是他收购了一家电影公司,而且自己全资拍摄第二部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