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咱虽然是靠打闷棍起的身家,但还是明白盗益有盗的道理。小辣椒出手阔绰,一掷千金,我自然就不好意思阳奉阴违。
虐人王那张惨死的图片,我随后就用小号将他贴在论坛上,用非常醒目的大红标题,写着:修罗殿帮主被人蹂躏至死。关于这蹂躏一词,我是考虑良久才决定启用它的。
原因无他,这词放在此处,配合上虐人王那肉饼血腥的造型,简直可以互相辉映,不禁会人民群众浮想联翩。蹂躏~~~~~~~
照片一出,一时间引起轩然大波,天罡第一的虐人王,修落殿帮主,横死黑风山,还是被人蹂躏至死的,好家伙,是被男的,还是女的,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
这就有待考究了。不少群众猜想,是被群男人蹂躏至死的,因为那场面太血腥了,只有男人才会玩到那种程度。
据不完全调查,同意被男人蹂躏的居然高达百分之六十以上,还有其他人持反对或者观望态度,不过已是少部分人的声音了,基本没人听。
人民大众始终是跟着潮流走的,不管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
咱不得不感叹,名人就是名人,虐人王这一死,居然能够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天罡第一的名头果然不是吹出来的。
虐人王的名头从此以后风光无两,从此以后封神里出现了一个古怪的现象,凡是有虐人王出现的地方,男同胞们都用恶心的眼光看着他,惟恐瘟神一样躲避不急,女同胞们都用可怜的眼光注视着他,有的甚至还摇头说:“好好一男的,多有前途的一帅哥啊,可惜取向不正常,哎~~~~~。”
所谓三人成虎,后来越传越厉害,结果以讹传讹,从最初版本的被男人蹂躏发展到某些强壮的动物……
我甚至能想象到小辣椒看到或者听到这些消息,估计不知道乐成什么样子了。打击竞争对手的最有效的方式将是抹黑弄臭对方形象。
抹黑整个修罗殿的形象估计比较困难,但是他的形象代言人虐人王就比较容易了。有了这些照片,然后在论坛上一鼓吹,还不从者云集。
我估计那些跟随着十有八九都和少女派脱不了干系,这对少女派来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打击修罗殿的机会。
公会以人为本,试想一个公会的帮主是这么一种形象,那加入帮会的时候,会不会犹豫?
修罗殿本来和少女派嫌隙就深,这次虐人王杀了小辣椒更是火上浇油让两派更加互相仇视。小辣椒于公于私,自然不会放过虐人王。估计这次事件之后,修罗殿的人力资源要下降一大截。
封神里的黄金和现实社会货币的转换率是五比一,换句话说就是五两黄金能换一块钱。这样的兑换率已经比那些小国家货币更有价值了。
而一个好的帮派,不但能够让加入派里的玩家玩的舒心,更重要的是,能让玩家赚到钱,我估计这才是大部分玩家所关心的。
而苗疆物产丰富,什么毒虫猛兽啊,各种蛊啊之类的特产更是值钱。也难怪修罗殿和少女派势同水火,毕竟多占一块地方,就多一份钱。
这也是我开店铺的赚钱的原因,不过俺这算小打小闹,比起那些大帮派来说,根本算是上不了台面,但是俺的优势比较大,怎么说我还有个后台宝库:龙宫,现在还不需要和别人去抢地盘。
将虐人王的照片贴上去之后,把钱汇给了大号,恢复真身,坐进沉香辇继续向朝歌跑去。
离朝歌城快有十里的时候,我将沉香辇收了起来,换了银狼王骑上,有财不露白,这是安全之道,现在我的等级说高不高,说低也不低,但是万一被那些二五崽窥得我的财富,起了歹念还真是不容易对付。
骑着银狼王进了朝歌,街市依旧很热闹,玩家熙熙攘攘,周围铺面的生意非常火暴,难怪修罗殿会想染指朝歌。
我骑着狼背上,心念一动,横扫了城门口的街道铺一眼,这时候才发现里面的智能NPC头上清一色,全顶着天地会三个大字。修罗殿进军朝歌落败,看来不是偶然的啊。那些黄金口岸几乎全让天地会的人占光了,只有偶尔两三个店铺不是天地会的。
我的小店生意自从给了小五子打点,我还没来得及看看成效如何。想到这里,一提狼王脖子上的缰绳,如风般奔向小店而去。
刚到小店,发现生意异常火暴,门口被围得水泄不通,俺大吼了声:“东城门口有美女裸奔了啊,说谁能追上她就能和谁发生进一步的关系。”
人群发一声喊,有坐骑的骑坐骑,没坐骑的迈开双腿狂奔,边跑边喊:“美女,我来了,等着我啊。”哗啦,整条街道的人清空。
我咳嗽了一声进了店里,小五子抬头看见了我,先是一惊,然后笑了起来,连忙拉着我说:“主人,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顺便看下店铺生意怎么样?”
小五子一听,立刻从柜台后拖出一大箱子黄金,说道:“这是这一向的收入,一共一百五十万两黄金,请主人查收。”
我去,想不到这小子做生意有一套啊,才这么几天光景,就赚到这么多钱。看来当初选择是非常明智的。
我也没什么好客气的,反正是自己的黄金,全部都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钱还是放在自己身上,才够实在。
我又将剩下的几只狻猊放了出来,让小五子拴在跨院里,准备卖出去。小五子应了声,把狻猊绑好,出了的时候却面有难色。
“主人,我有件事想让你帮帮忙?”小五子期期艾艾的说。
“有话就直接说,你小子该不会是思春了吧?”
小五子一脸窘相,急忙说道:“不是,我以前不是说我有二十来个小兄弟在朝歌里乞讨的吗,主人还让他们一个月来这里拿一千两黄金。前些天,我一个小兄弟来这里拿了这个月的黄金后,就再也没看见过他,不但如此,所有的小兄弟居然都不见了。我想请主人帮忙查找下。”
我暗皱眉头:“这乞丐失踪了就失踪了呗,还找什么找,不过看小五子这副样子,我要是不答应他的话,估计就会闪人了,这个廉价劳工咱还去哪找啊。”当下计上心头,决定先答应他,到时候拖个几天,就说尽了力,也没发现乞丐就是。
于是我答道:“小事情,包在我身上。”小五子满脸感激,系统提示:“小五子和你的友好度达到百分之七十。”我啥,这样也行。
为了让小五子信服我真是去帮他找那些乞丐,到了晚上,我穿了件破烂的衣服,将火云箍摘了下来,把头发弄成乱草一般,隐藏了名字,拿了个破碗,开始闲逛朝歌,任谁看见了,都会以为我是个NPC乞丐而已。
夜晚的朝歌上冷冷清清,看上去别一番风味,我转过一个旮旯,突然头上风响,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已经被一个大口袋套个严实。
然后被俩人一头一尾抬住,一股黑烟瞬间向口袋里侵入,我头瞬间开始觉得晕晕沉沉起来:“这烟有毒,估计是迷魂烟。”好在我将最初解毒技能练到极限,这迷香也不是厉害的毒药,我从轩辕袋里掏出一颗药就吞了下去,脑袋顿时清明起来。
“难道那些乞丐失踪和这些人有关!”我想了想,干脆不出声,任由他们抬着我,看看到底是什么人,究竟想搞什么花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