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股份合作制经济正在迅速发展。这说明,股份合作制为国有中小型企业改制,为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找到了一条良好途径。这无疑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然而,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任何一种经济模式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往往有其优越的一面,也有其不足的一面。目前,一些地方和企业不顾自身条件,对股份合作制的好处讲得多,风险讲得少;成功讲得多,失败讲得少;事例讲得多,规范讲得少;推动讲得多,引导讲得少。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迷信“一股就灵”,使股份合作制这种好形式开始走样、变味。我国有数以万计的国有企业,其组织形式之多样、管理水平之高低、产品质量之优劣,社会包袱之轻重可谓千差万别,没有任何一种经济模式可以“普度众生”,那种热衷于搞“一哄而起”和“一刀切”的做法是万万要不得的。采取什么模式进行经济变革,应该根据各自具体情况而定,一切都应该以“三个有利于”为原则,搞好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发表于1998年6月17日《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