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山村桃源
迪拜公国边境的山村。
这里是迪拜公国和俄喀斯帝国的交界处,连绵的山川将迪拜和邻国隔开,偏僻闭塞是这里最大的特点。边境的走私商人不会从这里取道,活跃与边境的马贼也难得光临这儿。因为偏僻、闭塞往往总是和贫穷联系在一起的。
在这个大陆各国剑拔弩张、边境时有摩擦的年代,得益于迪拜和俄喀斯两国之间相对友好的关系,更由于本身的偏僻闭塞的环境,山村难得的保持着一分平静。
男人打猎女人耕织,除了偶尔采购的商人这里就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天地。
在这个俨然世外桃源的山村,老杰克是山村见识最为广博的人。年轻的时候,杰克从军参加了公国军队,十年的军种生涯虽然没有能够获得一个贵族身份,也曾担任过一个不大不小的武官,名副其实是山村几十年来山村走出去的人中最有出息的一个了。从军队中退役之后,凭借着军中练就的一身本领,他参加了佣兵组织,以佣兵的身份游走大陆。残疾之后靠着多年冒险的报酬回到家乡后盖了几间房子,过着村民们颇为羡慕的悠闲生活。
悠闲的另一个同义词就是游手好闲。
老杰克虽然房子盖得不小,但偌大的房子只住着他自己一个人,连老婆都没有讨一个。平常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提着他的酒壶,趴在山村唯一的杂货店柜台上――杂货店就是老杰克的――用他醉醺醺的醉眼偷看着大姑娘小媳妇。偶尔看到姿色不错的还会荤言荤语调戏几句。
大多数时候大姑娘小媳妇也姿势红着脸低声骂一句:“老不正经!”偶尔有泼辣的指着老杰克的鼻子怒骂,他也不动怒,摸着红彤彤的鼻子笑呵呵的继续用他醉眼盯着对方看,直到对方骂累了也还是面不改色心不跳,脸皮之厚令人叹为观止。
老杰克的行为虽然可以归类到色狼一列,但是山村的人并不讨厌他。除了因为他从来都“动口不动手”之外,村民们哪家缺衣少食遇到过不去的难关都没少得到老杰克的帮忙。热心的村民们曾经张罗着给老杰克找一个老婆,老杰克提起手中拐杖敲得自己的假腿咚咚响,道:“就我这样?算了,还是不要祸害人家姑娘了。”
就这样,十几年来老杰克仍旧是黄金单身汉一个(他自己的称呼)。
醉醺醺的老头在杂货店坐柜别指望他能够准确无误的找到客人要的商品并且准确的找钱算账,杂货店的经营方式就是东西自己取,将买东西的钱丢到他面前的钱柜之中。偶尔有需要赊欠的人则在柜子上那个大大的账簿上记上自己购买的东西,赊欠的账目后才离去。山村没有几个人识字,村民们记账的方法就是在账簿上画一个押,基本上这些画押只有他们自己能够看懂。但是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有村民拿着钱来还账,而后再在“账簿”上郑重的将那些天书一般的账目划掉一行。如果有谁欠账不还,或者讹诈、偷盗杂货店的东西,不只是自己会遭到全村人的唾骂、鄙视,整个家庭也会因为他蒙羞。
淳朴、善良是这些村民们最真实的写照。当然,这也未必是最全面的写照,生长在穷山恶水间的人们从来就不是依靠单纯的善良、淳朴就可以生存下去的。彪悍、善战是这些村民的另一边。
毗邻大山、贫瘠的土地根本不能长出多少粮食,村民们的主要生计来源就是这山中的野兽。靠狩猎为生的男人们有几个不是彪悍的?
和大陆所有的土地一样,山村这一块穷乡僻壤也有贵族领主的存在。这里属于维斯顿家族的领地。“可敬的维斯顿老爷,愿他长命百岁。”男人们在酒酣耳热之际,偶尔也会具备为他们的领主大人祝福。可以看出在山民心中维斯顿伯爵大人是个不错的领主。
每年大雪封山、滴水成冰的时候,村中的男人们喜欢带着自家的食物到老杰克家串门。村里的男人们都知道老杰克家有最好的烈酒。北国的男儿们鲜有不好烈酒的。围着火炉烤着猎物,喝着浓烈的美酒,听老杰克讲述他年轻时候的大陆见闻和冒险经历就是这个冬天男人们最大的乐趣所在。
在这个山村,男人们走得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到镇上给领主老爷缴租,更远的大陆其他国家就只有从偶尔路过的行人口中听说过。老杰克博闻广识无疑为他赢得了村里人们的尊敬。孩子们也喜欢围着老杰克,从他口中讲述的那些故事是那么的神奇和不可思议,山村之外广阔的天地深深的吸引了这些孩子们。村民们和这个国家大多数家庭一样,都认为孩子大了离开家庭四处走走不是坏事,雏鹰总是要离开父母才算真正长大。
虽然他们绝大多数人从来没有离开过到山村镇子以外的地方,但这些不妨碍他们接受正确的理念。所以倒也不在意老杰克的故事是否有蛊惑他们孩子离家出走的作用存在。
除了男人们和孩子们,串门的女人们也喜欢提着手中的针线活到老杰克家聚会,反正他家的房子很多,老杰克对于女人的要求从来都不擅长拒绝。
这些七嘴八舌在一起拉家常的女人们偶尔也帮着老杰克做些缝缝补补洗洗涮涮的事。天知道一个老光棍是怎么生活过来的。
如此,老杰克家俨然是村里的公休所了!
不过现在老杰克一个人的生活结束了,现在他的房子多了一个主人,一个年轻、健壮、有着阳光一般灿烂的金色头发、天蓝色双眸的少年。半年前那个从天而降落到湖泊里的那个少年。
在大陆金色的头发通常都是曼科萨民族所独有的特征。在这个大陆黑色、红色、蓝色、紫色……各种发色都有可能在一个民族中找到,但唯独金色是曼科萨民族独有。这个五百年前曾经短暂的一统大陆的民族骄傲的视之为阿珞勃大神的恩赐。五百年来曼科萨民族创立帝国早已经灰飞烟灭,曼科萨民族也分布在这个大陆四处各地,沦落为大陆几个主要国家的少数民族。迪拜公国是如今唯一曼科萨民族组成的国家。人口不足千万、疆域堪堪几千里,和大陆的几大强国相比名副其实是弹丸小国。
五百年的民族融合,分布在大陆各处曼科萨人多是带着金色光芒的褐色、紫色、暗红色头发。已经和大陆上其他民族的发色没有太大的区别。纯正金发所代表着血统纯正的曼科萨人在迪拜公国之外已经相当少见了。
所以当初少年出现的时候一头纯正的金发并没有引起太多风波--这里是迪拜公国。
赤身裸体浑身一丝不挂,这就是当初金发少年出现时候的造型。村里的人将他从湖中救醒的时候他已经喝饱了湖水昏迷不醒。众人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将他救活之后,少年却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他失忆了!不只是如此,他甚至连基本的生活常识都彻底的忘记了,俨如一个刚刚一个学会走路的婴孩一般。
手上没有一点老茧,头发修剪得相当得宜,裸露的皮肤仿佛新生的婴儿似的显然是精心保养的结果。村里最见多识广的老杰克看过之后,判断他可能是一个贵族。进一步观察推理之后,老杰克判断这可能是个魔法飞行事故的。至于怎么会赤身裸体,老杰克也是一头雾水。魔法飞行事故会造成浑身衣服不见吗?谁知道呢,村里人谁没有亲身经历过那种事情。
村民们将天上掉下****男子的事件上报了镇治安所,治安所的调查结果不得而知,但失忆少年就这样在村里住下来了。住哪儿?当然是老杰克家。
失去了记忆而又缺乏一些必须的常识,少年判断能力等同于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婴孩。但是记忆的却是似乎并没有影响到他的智商,半年来他飞快的汲取着这个世界的知识,智力从一个婴孩飞快的成长为符合他现在年龄,成长为一个正常的少年。一些失去的记忆似乎也在慢慢的复苏。他认识字,老杰克家有限的几本书他都能一字不落的读出来。这一点佐证了当初老杰克对于少年是个贵族的猜测--这个世界,读书写字还多是贵族的特权,平民百姓既没有机会也没有财力。当然贵族之外商人也有很大机会读书写字。
然而在少年的智商从一个婴孩恢复到他本来的水平同时,另外一个恶果也出现了,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老杰克待在一起的结果就是,原本纯洁的如同一张白纸般少年耳濡目染之下,完全继承了了老杰克的一切恶习。老杰克的人生观、价值观完完整整的继承到了少年的身上。
老杰克在酒酣耳热之后胡言乱语就是少年成长的课堂。
“不喝酒那还叫男人吗?来,喝两口!”
“男人吗,就是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泡最漂亮的女人。”
“看着不爽,先一拳头砸过去,这就叫先下手为强。”
“女人是用来爱护的。当然不漂亮的女人除外,那些刻薄、恶毒的女人更加除外。”
“打仗的时候狗屁骑士风度是最要不得的。放冷箭、打闷棍、下迷药……只要能打赢,什么手段都是合理的。这个世上能够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人都要死了还死撑狗屁骑士风度是最愚蠢的。”
“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是比自由最宝贵的。给你无双的财富和权势,却要你奴颜婢膝的侍奉别人,这种事情你愿意干吗?”
“什么是奴颜婢膝?”
“笨蛋, 就是摆出笑脸跪着侍奉别人的意思!”
“那傻瓜才愿意干呢。一个人多逍遥自在,凭什么给给别人下跪赔笑脸。”
“哈哈哈,说得好!”醉醺醺的老脸上大有酒逢知己的感觉。
“可是,什么是财富和权势?”少年讷讷的问道。
“笨蛋!”老杰克一个板栗敲在少年脑袋上,“财富就是金钱,那贵族老爷前呼后拥就是权势。一声令下千百人服从,那就是权势。”
少年稚嫩的脸上露出毫不掩饰的神往:“那我要财富和权势?”
“你希望有人骑在你头顶上?你愿意奴颜婢膝的侍奉别人。”
“不要!”少年坚定的回答。稚气犹存的脸上凛然坚定。老杰克惺忪醉眼间恍惚看到了少年脸上看到了不容触犯的威严,再眨眨眼睛仔细看看,却什么都没有看到。“见鬼了,小鬼到底什么来头。”老杰克醉意朦胧的倒在床头,睡梦中心中犹自嘀咕。
这一天的上课就此结束。
……
除了老杰克的言传身教之外,村里的其他人逮着机会也是对少年谆谆教诲:“凯奇,你千万别学老杰克。做人要勤劳、勇敢、本分、踏实……”但是显然这些人的影响和朝夕相处老杰克比起来还是差多了,在村里人痛心疾首中少年还是一步步的滑向了“堕落”的深渊。
凯奇•;道格拉斯这是少年的名字。道格拉斯是随着老杰克姓了,凯奇也是老杰克醉醺醺之后胡乱的称呼,但少年很喜欢这个称呼,名字就这样确定下来了。
半年后的今天,“老杰克家的孩子”在村里已经基本上和褒义、夸奖扯不上任何关系了。
对于一个少年而言如果收养他的是一个贵族,他很可能会成为一个优雅、高尚、勇敢的骑士。如果收养他的是一个商人,以他的资质也不难成为一个精明的商人。但可惜,他落在了穷乡僻壤的山村,住在了老杰克家里。这个世界本来可以多一个高尚的骑士,但现在很有可能会多一个惫懒的小无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