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实施“小省区要办大文化”战略
宁夏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需要科学的发展战略和超常规的发展理念,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更需要以积极的姿态应对各种文化思潮相互激荡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尽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优势,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对经济建设的引领作用。
按照“小省区要办大文化”的战略部署,力争到“十一五”末,初步形成文化设施配套齐全、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文化市场繁荣发展、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的文化生产服务体系。文化对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对全区综合实力的提升作用更加突出。文化产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增长速度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水平,文化创新能力、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全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3%,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区人民的思想文化素质、文化生活质量及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2007年出台的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文化建设的意见》,从9个方面提出了宁夏文化事业发展建设的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并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作出了专门部署,明确提出:“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化设施建设摆在优先位置,结合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建设好公共文化设施。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乡镇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优先安排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文化利益的设施建设。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点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5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了《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对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战略性部署,要求“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乡镇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突出抓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农村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大力加强县、乡、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努力实现市县有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有文化活动室,自然村或村民小组有文化大院、文化户的目标,让群众学习有场所,娱乐有阵地、休闲有去处,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看书、看戏、看电视、看电影等基本文化权益。宁夏从2006~2008年已经规划建设完成各类博物馆42座,到2010年将建成60座,在全国率先实现每10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已建成的行业专题博物馆绝大部分实行免费开放。先后完善充实调整了固原博物馆、西夏陵博物馆、盐池革命烈士纪念馆、滩羊博物馆、回族博物馆等原有的20座行业专题博物馆,完善了服务设施,充实了陈列内容,提高了展陈水准,提升了文化品位。指导协调新建了电力科技馆、复朴斋博物馆、张家场遗址陈列馆、邮政博物馆、石嘴山市星海湖历史文化展示馆、隆宝阁收藏馆、王敬平虎文化馆、泾源农家乐陈列馆等行业专题博物馆8座,增加了博物馆门类,扩大了影响。
加大了对村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从2006年开始,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村级文化室、农民文化户、优秀农民文艺团队。2009年,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制定下发了《关于申报2009年村级示范文化室、示范农民文化户、优秀文艺团队的通知》,规定了申报的条件,分配了申报名额。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87个村级示范文化室、105个示范农民文化户、87个优秀农民文艺团队配备了开展活动所需要的文化活动器材、图书、电视机、功放、音响、乐器、服装等活动设备和器材。2008年,全区100个乡镇文化站列入文化部、国家发改委综合乡镇文化站建设项目,目前已建成66个。
2008年是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的大庆之年,也是宁夏文化设施跨越式发展的一年。自治区党委、政府紧紧抓住这一有利契机,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作为发展全区文化事业的工作重点,倾全区之力,建设了一批重大项目。宁夏博物馆、宁夏图书馆、宁夏科技馆、固原体育馆和宁夏国际会展中心、宁夏广电中心、银川文化艺术中心(即“四馆三中心”)等七大建筑被确定为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重点建设项目,在50周年大庆之际建成并向公众开放。这些公共文化设施不仅是自治区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代表着宁夏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更为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增添了一道亮丽的文化景观,对塑造宁夏形象、加强对外交流、加快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进程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下半年,又有一批公共文化设施项目相继开工建设。其中,吴忠市开工建设了中国吴忠******文化中心、民俗博物馆、回族艺术馆。2008年10月20日,宁夏大剧院在银川举行了开工奠基仪式。宁夏大剧院确定建设项目占地77.3亩,主体是国家标准大型甲等剧院,总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概算投资4.5亿元,工程计划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截至2009年上半年,宁夏共有市县级公共图书馆20个,藏书400多万册,年接待170万人次;群艺馆、文化馆25个;乡镇、街道文化站(中心)230个;农村文化活动室1008个,农民文化示范户1062户,农民业余文艺团队725个。全区省级博物馆2个,文物管理所21个,其中2个省级博物馆已面向社会免费开放;文化图书流动车5辆,文艺大篷车15辆;老年大学7所,大多数市县区都有老年艺术团、队。基本建立了以市县区图书馆、文化馆为龙头,以乡镇、街道文化站(中心)为枢纽,以村、社区文化室为基础,以农民(居民)文化户、文化大院为补充的四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简称“共享工程”)是由国家文化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的一项文化基础工程,是新形势下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共享工程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将全国优秀的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整合,通过工程网络体系,以互联网、卫星、移动存储、镜像、光盘、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网等方式,架构省、市(县)、乡镇、行政村4级网络,最终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这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途径,对于打破落后地区的信息闭塞状况、提高广大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文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自治区政府将宁夏共享工程的建设作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基础性工程逐步推进,大力实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形成了由各级政府及其机关职能部门为主导,各级公共图书馆为事业主体的“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设立在宁夏图书馆的共享工程宁夏分中心,通过卫星小站、政务外网等接收方式,具备了存储、传送文化信息资源的能力,现已具备9TB的共享资源存储,并积极完善软硬件配套设施,全力搭建更加完备的对外服务平台。
从2004年以来,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该项工程的基础建设,并于2007年初步建成了共享工程宁夏分中心框架。中央财政先期共投入l143万元,支持21个县(区)全部建成并达到文化部标准的县级支中心。其中,每个县级支中心新增25~40台计算机、3~4台服务器、4TB磁盘阵列存储及投影仪、幕布、音响等设备。而后,中央财政再次投入1225万元,用于将村基层服务点提升为拓展型站点的建设。全区在巩固“共享工程”原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利用国家对宁夏“共享工程”的倾斜政策,争取到国家投资2000万元,地方自筹200余万元,共计2300多万元,建设了21个市县(区)支中心、58个服务点、1000个新农村信息服务站,为全区191个乡镇、545个行政村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点配备了设备,对10万农民进行了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运用信息致富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这种方式,按照贴近农民、贴近市场的原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已覆盖了商务信息、市场信息、农业科技、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文化资源共享等方面内容,让农民享受到了信息化带来的实惠。
截至2008年,建立了以市、县(区)公共图书馆(支中心)、乡镇文化站(基础服务中心)、村基层服务点等为主的共享工程站点72个。其中:省级分中心1个,地市级支中心4个,县级分中心15个,乡镇基层服务中心29个,村级基层服务点5个,其他机关、学校、部队等站点18个(均有卫星接收设备),并于2008年9月通过了工业和信息化部专家组“社会主义新农村信息化省域试点”工作的检查验收,提前两年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文化共享工程在乡镇、行政村的全覆盖(“全覆盖”就是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的“村村通”),初步实现了文化共享工程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互联网涉农服务、农村综合信息平台等的共建共享。
三、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是广电部门为“三农”服务和完善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宁夏从1999年开始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2005年初,自治区开始实施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区迅速恢复了2000年建设的917个“盲点”行政村“村村通”,同时完成了220个5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工程,解决了5.29万农民看电视难问题。还建成了7座MMDS(多路微波传输系统)发射台和19座转发站,形成了覆盖全区的MMDS传输覆盖网。自治区财政安排2200万元专项资金,着力实施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到2007年年底,又有20多万农民群众收看到了图像清晰、音质良好的40多套电视节目,提前完成了“十一五”规划20户以上盲点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任务。
在此基础上,宁夏采取多种措施,制定配套政策,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服务队伍。全区“村村通”实行“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体制。自治区广电局设立“公共服务处”,市县广电部门设立“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中心”,各乡镇设立“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分中心”,1137个村村通无线站点聘用村管员。二是安排专项资金。全区建立了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专项资金,用于广播电视“村村通”台站的运行维护费和农村电影放映设备维修更新和拷贝补贴等。各市县也都安排了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县乡两级服务人员工资和业务经费。三是引入市场机制。一些县乡的两级服务组织与社会经营实体联合经营,为农民提供天线的销售、安装、维修“一条龙”服务。为使农村公共服务形成自我发展的经济基础,除免费传送8套电视节目,允许18套数字电视节目收取一定的收视维护费,专项用于“村村通”设备的维修更新,形成了经营性产业收入支持公益性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三级管理机构抓住队伍管理、资金使用、服务承诺和监督考核等关键环节,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用制度保障服务质量。五是加强领导,做到“五个纳入”,即纳入党委、政府主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目标,有效强化了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责。
根据中央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今后推进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抓好“村村通”工程,扎实推进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中央直播卫星发射后,着手组织实施20户以下盲点村的通广播电视工程。解决约38万人看电视、听广播难的问题,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和8套电视节目覆盖率分别达到91.42%、96.67%和86.2%。在“村村通”阶段性任务完成以后,各地建立和完善日常维护管理保障机制,保障“村村通”长期有效运行。大力提高农村无线覆盖水平,在完成中央广播电视节日无线覆盖工程建设、西新工程四期第一阶段建设任务的同时,坚持“建养并重”方针,认真做好行政村、50户以上自然村返盲修复及升级达标工作。加强对无线传输设备的维护,确保覆盖区内的农民免费看多套电视节目。整合全区无线覆盖网资源,启动升级改造工程。在原MMDS网改造计划的基础上,申请国家地面数字电视示范网的立项建设,使全区广大农村地区也能收看数字电视节日,实现中央、自治区和市县广播电视节目的同网传输覆盖,并探索8套节目以外的有偿服务经营模式。着力提高服务质量,设计一个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着眼长远、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的技术方案。着重提高传输覆盖系统的稳定性和方便信号入户。进一步建设完善MMDS传输覆盖系统和大中功率无线覆盖系统,同时改造升级小功率无线覆盖网,使其能够较高质量地发射传输8套以上电视和4套以上广播节目。对居住分散的农户,采用卫星接收方式,政府给予卫星接收设备补贴。
四、农村电影放映
为保障基层群众文化权益,解决看电影难的问题,近年来,宁夏各地积极探索了“市场运作、企业经营、政府购买、群众受惠”的有效途径,将设备资助、场次补贴与放映场次、服务质量挂钩。建立完善片源保障机制,切实做好国家资助影片公益放映版权的购买、发行工作,更好地满足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的需要。积极推进数字技术在电影发行、放映、存储等各环节的应用,建立了全区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监管平台和固原、吴忠数字电影节目接收站,初步实现了“一村一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的目标。
2007年年底,宁夏农村共放映电影38322场,观众达890多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5%,全面实现了“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同时,圆满完成了农村数字电影试点工作。自治区政府还专门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电影工作的意见》,确定了全区农村数字电影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建立了包括设备、场次补贴、发展资金保障的长效机制。自治区广电局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组建了宁夏新天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作为试点的银川市、平罗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形成了数字电影放映运行管理、设备保障、考核监督、场次补贴等机制,超额完成试点放映场次任务62%。“农村电影工程”实施以来农村电影覆盖率达到98%。2008年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在全区开始实施,实现了“一村一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的目标,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的省区。
五、农家书屋工程建设
按照中央八部委《关于印发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2007年7月23日,宁夏农家书屋工程领导小组正式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宁夏新闻出版局,出版产业和印刷发行处人员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于2007年9月20日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宁夏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方案》及《“十一五”期间宁夏农家书屋工程规划》。2007年12月,在固原市彭阳县新集乡张湾村建立宁夏第一个农家书屋试点,宁夏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正式开始实施。
2007~2008年度,宁夏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试点阶段完成了10个试点书屋的建设。按照《宁夏农家书屋试点建设方案》,宁夏农家书屋工程按照政府采购办法,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10个试点每个书屋实际配置出版物:图书1500种,复本2本,共计3000册;报刊30种,电子音像制品100种及相关设施。2008年5月20日,全区10个农家书屋试点统一揭牌启用。当年8月,宁夏农家书屋工程试点通过了全国农家书屋督导检查组的检查。
通过工程招标采购,截至2009年6月15日,200个农家书屋跨年度建设项目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中,中央财政下拨专项建设资金320万元,自治区财政划拨配套建设资金80万元,总建设资金400万元。通过政府招标完成采购,200个书屋均设立在村文化中心或村部等公共设施中。2009年6月,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检查督导组对全区22个农家书屋进行了抽样检查,抽样率10.5%,合格率95.38%。2009年7月,宁夏农家书屋工程试点通过了全国农家书屋督导检查组的检查验收。截至2009年6月,全区正式授牌的农家书屋共计211个,其中社会捐赠1个,210个均以政府投入建设资金的方式建设。与此同时,积极寻求社会力量参与捐助宁夏农家书屋工程。宁夏新闻出版局与自治区工商联联合发起捐助宁夏农家书屋活动。截至2009年6月,宁夏农家书屋工程共得到51180册,价值147200元的社会捐助。
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支持宁夏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加快宁夏农家书屋工程建设进度,到“十一五”末,将在全区2362个行政村全部建立农家书屋,率先在西部地区基本实现村村有农家书屋的目标。初步计划,2009年建设项目800个,2010年计划建设项目1352个,完成2362个行政村全部建立农家书屋,率先实现在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农家书屋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