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是谈判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活动。身份高的人会见身份低的人称为接见,身份低的人会见身份高的人称为拜会。接见与拜会在我国统称为会见。会见就其内容来说,分为礼节性的、政治性的和事务性的三种。在涉外商务谈判活动中,东道主应根据来访者的身份和访谈目的,安排相应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与之进行礼节性会见。
会见的准备
如果一方要求会见另一方,应提前将自己的姓名、职务以及要求会见什么人、为何会见通知对方。接到要求的一方应尽早予以答复,无故拖延、置之不理是不妥当的。因故不能会见,应向对方作出解释。
如果接到要求的一方同意对方的请求,可主动将会见的时间、地点、自己一方的参加人员通知对方。提出要求的一方亦应提供自己一方的出席人员名单。双方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应大体相当。礼节性的会见时间以半小时为宜。
会见一般都在会客室或办公室里进行,我国习惯安排在会客室里。会见时座位的安排是:主人坐在左边,主宾坐在右边,译员和记录员坐在主人和主宾的后面。双方其他人员各自按一定的顺序坐在左右两侧,主方为左,客方为右。会见室里的座位要多准备一些,以免有人无座。
主人应在会见开始之前到达,以迎候客人。主人可以在宾馆或单位正门口迎候,也可以在会客室的门口迎候,还可以在会客室内等候,而由工作人员把客人引入会客室,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工作人员领客人时,应走在前边。到楼梯或拐角处时,要回头告诉客人一下。宾主双方进入会客室后,工作人员应负责关好门,并退出现场。在会见过程中,不允许外人进进出出。
会见时的介绍
宾主双方见面时,通常有两种介绍方式,一是第三者作介绍;二是自我介绍。自我介绍适用于人数多、分散活动而无人代为介绍的时候。自我介绍时应先将自己的姓名、职务告诉来宾。介绍的顺序各国不大一致,我国习惯是年纪大的人在介绍顺序中优先,而西方国家则是妇女优先,只有在对方年纪很大时才例外,在公事场合一般是职位高者在先。
介绍的顺序通常以主人为先,如果来宾是主人一方都熟悉的人就只需将主人介绍给对方即可。
介绍时,要把姓名、职务说清楚,介绍到具体人时应有礼貌地以手示意,不要用手指指,更不要用手拍打别人。
介绍时如有外宾通常可称“先生”、“女士”、“小姐”;对国内客人通常可称“同志”、“先生”、“女士”和“小姐”。
会见时的注意事项
商务活动中的礼节性会见,由其性质所决定,不可能时间很长,所以会见时双方应掌握分寸,言简意赅,多谈些轻松愉快、相互问候的话题,避免单方面的冗长的叙述,更不可有意挑起争论。
在会见中,如果人员较多,亦可使用扩音器。主谈人交谈时,其他人员应认真倾听,不得交头接耳,或翻看无关的材料。不允许打断他人的发言,或使用人身攻击性语言。
在会见时可以预备茶水招待客人,夏季还可以准备饮料。
会见结束后,主人应将客人送至门口或车前,握手话别。目送客人乘坐的车子远走之后,主人方可退回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