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题的理由
管制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并形成了一个基本的分析框架。然而,以往管制经济学的研究大多是针对非竞争市场、外部性问题、产品安全质量等领域的公共管制进行的,对于管制密集的证券市场却几乎没有深入的研究。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以往的管制经济学理论工具的单一限制了其在证券市场领域的应用;另一方面是由于证券市场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限制了对该领域的深入研究。
目前,学术界对中国证券市场管制的研究主要局限于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层面,认为证券市场监管的手段不外乎制定服务费率的成本与价格、实施市场准入的限制以及制定维护公众利益的标准三个方面。与此相应,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则被确定为限制参与者的行为不损害其他参与者的利益,或不产生有违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的后果。在实践中,中国证券市场不仅担负着企业融投资的重任,更肩负着促进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历史使命,因此,政府对于证券市场的干预早已超越监管层面。如果相应的理论研究仍然将政府管制的功能局限于经济管制的某些方面,将管制的目的仅局限于保护参与者利益和维护公平,而忽视了管制的效率目标和激励机制目标,必然会使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需要,更谈不上用其来指导实践了。
以政府管制经济学的理论视角来剖析中国证券市场缺陷,弄清证券市场的内生缺陷与由外部环境造成的外生缺陷,将有助于认清我国证券市场的本质特征。只有以此为理论指导,才能真正探索出符合我国转型时期需要的证券市场管制目标和手段,探索出证券市场管制的合理空间,最终实现减少市场系统风险、降低资金运用成本和促进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选题的意义
(一)理论意义
证券及证券市场具有区别于普通商品及普通商品市场的很多特殊性。而正是这些特殊性导致了证券市场比普通商品市场更大的波动,更频繁的危机和更多的效率耗损。在以往对证券市场监管的研究中,在研究方法上沿袭了传统的监管经济学分析思路,来研究如何解决证券市场失灵和监管失灵问题,但由于受制于理论分析工具的单一,未能对证券市场这一既特殊又复杂的领域进行深入分析。以政府管制为出发点对证券市场问题作出全面阐释将会填补这一理论空白。
在研究方法上,本书立足于从证券市场参与者和管制机构的互动关系,从博弈论的分析思路去研究改善管制效果的策略,并将公共选择理论纳入研究框架,分析证券管制政策制定过程的合理性及相应的改善措施。在研究内容上,侧重于对证券管制的理论思考和对国外证券监管政策的介绍,并分析中国证券市场管制政策的效果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中国证券市场的实践更推动人们不断思考,证券市场政府管制机构到底应该在市场中发挥何种作用,现有证券市场管制政策能否达到其出台时的预期效果,证券管制机构能否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对政策进行适时调整,以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本项研究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产生的。
笔者将从证券及证券市场的本质和功能入手,通过寻找和发现证券市场的“内生缺陷”和“外生缺陷”得出证券市场管制的根据和内容,在此基础上结合政府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非对称信息理论、博弈论、产权经济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以及契约理论探讨符合实践需要的证券市场管理理论体系。
(二)社会实践意义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从一个由国家实行全面控制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转变为尊重个体自由和私有产权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并且这一进程正在充分展开。作为其中的一部分,我国的资本市场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地发展起来。同样,我国的资本市场也经历了经济体制转型的阵痛,带着所谓“转型期”的烙印。体制转型的一般矛盾在资本市场———主要是证券市场上,其突出表现之一就是关于政府管制的问题:对于证券市场这样一个新兴的、新型的市场,国家到底该不该管?该怎么管?该管多少?这一问题在我国之所以尤其尖锐、重大和复杂,乃是因为相关领域内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欠缺,以及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引进和本国体制传统、意识形态传统的惯性或显或隐地冲突、混杂,以及证券市场在发展中牵动到众多社会公众的利益,因而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而不再单纯是经济问题)等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因此,虽然国家干预、政府管制的问题在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但在证券市场领域显得尤其重要,是发展证券市场时必须深入探讨的一个问题。
证券市场自从诞生以来,就和政府管制结下了不解之缘。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本身就是政府干预、管制的历史。因此,对于政府管制的研究势必会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又一个理论依据。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不完善的原因之一就是政府管制制度缺陷的存在。因此,根据本书建立的证券市场政府管制理论,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管制主体多元化、管制层次多极化、各种监管主体相互协调配合又相互制衡的证券市场政府管制体系,将不仅会为证券市场政府管制制度的改革提供可操作性的参考,还会为中国证券市场政府管制制度改革方向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