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无完人。每个人都难免在工作和生活中偶有过失。这时,作为朋友的你有义务予以指正,并要求其改正。但如何才能更易被别人接受呢?有一点必须注意,对朋友的过失直言申斥是不会有好的效果的。如果这样,对方为了保全他的“面子”,很可能会与你当面对抗,至少会使对方口服心不服。有效的办法是委婉地指出其过失,让对方在自责中加以改正。
一个不肯原谅别人的人,就是不给自己留余地的人,因为每个人都有需要别人原谅的时候。
当耶稣到橄榄山时,有位法利赛的学者将自己奸淫过的女人带到耶稣面前,询问耶稣要如何处罚这个女人?因为依当时的法令来说,被奸淫的女人要被判投石之罪。此时耶稣微倾上半身,用手指在地上写了些字,然后对那些渐渐逼向他的群众说:“在你们当中,若有人认为自己没有罪,就先向她丢石头吧!”耶稣说完此话就从容地站起来了。
然而,围观的群众却一个个离开。耶稣的这句话使他们扪心自问后,无人敢说他们自己是无罪的!
试想,若是今日我们遇到同样情况会如何呢?那个女人固然罪孽深重,但能够勇于承认自己无罪而向她投石的人又在哪里呢?
很奇怪,我们看自己的过错,往往不如看别人那样严重。大概是因为我们对自己犯过错的背景了解得很清楚,对于别人的过错当然不能原谅,对于自己的就比较容易原谅,我们常把注意力集中在人家的过错上。即使有时不得不正视自己的过错,但总觉得是可以宽恕的,这是因为无论我们自己是好是坏,我们必须容忍自己。
可是轮到我们评判他人,就不同了。我们用另外一副眼光,往往使旁人体无完肤,一点不留情面。且举一个小小的例子:假使人们发现了旁人说谎,我们的谴责会是何等严酷,可是哪一个人能说他自己从没说过一次谎?也许还不止一百次呢!
有些时候给人留下台阶,这也是为自己留下一条后路。每个人的智慧、经验、价值观、生活背景都不相同,因此与人相处,相互间的冲突和争斗难免——不管是利益上的争斗还是非利益上的争斗。
大部分人一陷身于争斗的漩涡,便不由自主地焦躁起来,一方面为了面子,一方面为了利益,因此一旦自己得了“理”,便不饶人,非逼得对方鸣金收兵或竖白旗投降不可。然而“得理不饶人”虽然让你吹着胜利的号角,但这也是下次争斗的前奏。因为这对“战败”的对方也是一种面子和利益之争,他当然要伺机“讨”回来。
给别人个台阶下,为他留点面子和立足之地!对一般的人来讲,这可能不太容易做到,但如果能做到,对自己则好处多多。
人性混合着伟大与渺小,善与恶,崇高与卑微,我们彼此都差不多。明白了这些,就会使我们容忍他人,如同容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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