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十大演说家之一的吕西阿斯的诉讼演讲——《控告忒翁涅托斯辞》就十分注重逻辑推理。这篇演讲主要是控告忒翁涅托斯造谣污蔑吕西阿斯在三十独裁者时代(公元前404年在雅典建立的寡头政权)杀害了自己的父亲,已构成了诽谤罪。为此,吕西阿斯这样演说道:
“我的年龄,诸位陪审员,是33岁。而从你们回到城里的时候算起,现在是第20个年头了。由此可见,我的父亲被三十独裁者处死的时候,我才13岁。在那个年龄里,我根本不懂得什么是寡头派,也没有能力洗刷我父亲的冤屈;此外,我也没有真正为了金钱而谋害父亲的动机,因为我的长兄潘塔勒昂拿走了全部家产,成为我们弟兄的监护人,剥夺了我们对财产的继承权。所以,诸位陪审员,我是有许多理由希望我的父亲活下来的。”
在演讲中,我们一定要注意:人所服,非言大,而理。要使演讲产生强大的说服力,就必须运用逻辑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