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和小李是一对好朋友。有一天,小王来到小李的单位请求小李帮他做一件事,为他的未婚妻报仇。原来小王的未婚妻被车间主任欺侮了,小王发誓要为未婚妻报仇,并买了一把锋利的弹簧刀,要放倒那小子,但考虑到车间主任人高马大,自己对付不了他,于是请小李帮忙。小李听后,心中很明白,尽管车间主任不是好东西,应该教训教训他,但如果感情用事,放倒了他,那是会触犯法律的。因此,小李决定说服小王,他问小王:“你爱你的未婚妻吗?”
“爱,当然爱,不然我就不理这件事儿了。”小王回答说。
“这就好,爱一个人不容易,真正爱上一个人,不管她遇到多么大的不幸,都是不会动摇爱的决心的,相反,还要帮助她从不幸之中解脱出来。如果你感情用事,并不是爱她,而是在害她,她不会为此而感谢你,相反会恨你。坏人总是要受到惩处的,这要靠法律。车间主任的行为是违法的。这样吧,我帮你和你的未婚妻运用法律的手段来惩处车间主任吧,我相信,法律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的。”
小王听了小李的一番话,打消了复仇的念头,并最终运用法律惩处了那位车间主任。
小李以“献可替否”的方法说服了小王。“献可替否”意思就是建议可行的去替代不该做的。当在我们拒绝别人时,应在讲明道理之后,帮助想一些别的办法作为替补,使对方满意,以达到以理服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