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范畴。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指社会主义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它的基本特征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一方面是指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所采取的具体经济形式,另一方面是指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活动的方法和制度的总称,其内容包括所有制结构体制和经济管理体制。二者的联系在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具体表现,任何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都必须坚持,否则,就会改变社会主义的性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决定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它反映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性质和要求。二者的区别在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具有稳定性,只要不发生社会形态的变革,社会经济制度就不会改变。经济体制不同于经济制度,它具有多样性和可变性的特点。在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或同一社会主义国家的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对经济体制模式的选择可以是不同的。
所谓经济体制模式,是指对某一类型体制的理论概括,主要是对某一类型经济体制的基本规定性和基本运行机制的理论抽象。迄今在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包括历史上曾经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在经济建设的实践中,采取过的经济体制模式大体有军事共产主义经济体制、传统的高度集中型的计划经济体制、改良集中型的经济体制、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社会自治型经济体制等。在我国,根据不同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曾经实行过高度集中型的计划经济体制、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和经济体制,与目前正在建设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说明,经济体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根据自己国家的具体经济条件,选择适合本国国情,并有利于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经济体制模式。同时,还应随着经济条件的变化,对经济体制进行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改革。
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与目标选择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以后,逐步形成了一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这种经济管理体制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对于集中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强重点项目的建设,对于稳定市场物价、保证人民生活需要的满足,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传统的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的弊端日益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一是所有制结构单一,脱离了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和水平。二是条块分割、地区封锁,中央各部门、各地方自成体系,自行其事,搞“大而全”、“小而全”,结果是重复建设,造成社会劳动的极大浪费。三是政企不分,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企业没有自主权,成为上级主管部门的附属物,内无动力,外无压力,生产经营缺乏活力。四是分配中的平均主义,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和整个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对于旧体制的这些弊病,在20世纪50~60年代就曾进行过某些改革,但当时的改革主要是在集权和分权上兜圈子,始终未能突破传统经济体制的模式。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行了全面的经济体制改革。这种改革绝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它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即根据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某些环节和方面,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每一个经济发展阶段上,创造出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因此,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经过经济体制改革,为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在实践中坚持了一条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路线,方向是正确的,并取得了卓著的成就,突出的表现在:(1)初步形成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2)依据两权分离的原则,改革了公有制经济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在转变企业经营机制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3)初步建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较好地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精 神;(4)初步改革了国家宏观调控模式,国家直接管理的领域显著缩小,重视了价值规律的作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大大增强;(5)综合配套改革相继展开,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另一方面,在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仍然存在着许多难以根本清除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有:(1)政府职能难以根本转变,政企分开始终没有解决好,致使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国有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法人地位难以确定,企业经营机制难以根本转变,企业活力受到限制;(2)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不健全,平等竞争的环境难以形成;(3)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够合理,宏观调控的成效不够理想。以上问题的存在,根本的原因是没有彻底冲破僵化的计划经济管理的模式,国有大中型企业尚未全部步入市场经济机制。因此,只有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才能巩固和发展已有的改革成果,根除改革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以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保证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一项前所未有的伟大事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我国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目前实际,重点是搞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起决定性作用的基本点的建设。
(一)建立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
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一方面,应坚持进一步发展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乡镇企业以及公有资产占主体地位的股份制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应该注重公有制经济的运行效率及其在基础产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另一方面,在搞好公有制经济的同时,应大力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创造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的外部环境,使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能在基本公平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下,平等竞争,共同发展。
(二)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
建立以企业财产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明确界定为基础,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关键所在。要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化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要把国有企业的改革同改组、改造、加强管理结合起来,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中小型企业的步伐;要推进企业技术进步,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向技术改造,形成面向市场的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机制。
(三)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要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多渠道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不断改善农业的生产条件。要大力推进科教兴农,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节水农业。要积极发展农村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要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用新技术改造和提高传统产业。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是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迎接国际经济结构重组和世界新技术产业挑战的要求。要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加大调整、改造加工工业的力度,振兴支柱产业,积极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把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同开拓市场结合起来,把发展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结合起来,促进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国家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和资源开发项目,逐步实行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到中西部投资;要加快对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进一步引导形成跨地区的经济区域和重点产业带;要加快改革投融资体制,完善国家产业政策,切实解决“大而全”、“小而全”和不合理的重复建设问题。
(四)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
建立统一开放、平等竞争、规则健全、运转有序的市场体系和价格形成机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为此,应继续配合价格体制改革和其他相关改革的推进,在发展商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的同时,积极培养和发展以资本、劳动、技术、知识为重点的生产要素市场,完善生产要素的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流通体制,健全市场规则,调整有关的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五)建立间接宏观调控体系
建立以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平衡和整体经济结构优化为主要任务、以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为主要调控手段的间接宏观调控体系,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结构合理、职责分明、精干高效的经济管理机构,是保证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条件。为此,要继续实现政府管理职能与方式的转变,最重要的是解决经济管理中长期存在的政企不分、“两权”不分的问题。政府主要通过制定国民经济长期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运用财政、货币、收入政策和利率、汇率、税率、财政贴息等经济手段和相关的法律手段,搞好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保证市场经济公平竞争,调节收入分配。
(六)进行劳动制度改革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必须建立企业和职工实行双向选择的竞争性开放性的劳动就业制度,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为此,应在劳动者可以自由流动的基础上,通过劳动力市场的竞争来确定和调节劳动者的收入和所得,在初次分配中体现效率优先的原则,坚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通过社会扶助和政府对国民收入再分配的科学干预,体现公平原则,实现公平与效率、个人利益的最大追求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有机统一。
(七)加强法制建设
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是一种法制经济。建立严谨、科学、统一、完备的市场经济法规体系和经济监督体系,是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一整套规范而科学的市场经济法规,是实现公平竞争、公平交易和正当经营,从而维护市场经济健全运行和发展的法制基础。我们已经建立了一些很好的法规,有的还在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我们要将一些收效好、成熟的改革措施,尽可能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逐步建立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以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
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系统工程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涉及我国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许多领域,因此,我们不能搞“单项突破”,而必须采取“全面规划,配套改革,协调推进”的战略原则。
首先,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结构而言,它是由许多因素、部分和子系统组成的有机整体,因此,要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体功能,就必须在它的各个环节上同时采取行动。否则,即使在某个方面冲破了旧体制,也很难动摇它的根基;即使新体制的若干因素在某方面已经出现,这些因素也不能配套成龙,不能发挥协调国民经济、有效配置资源的整体功能。为此,在改革中,所有制关系、政府职能、企业产权制度、市场体系、价格机制、劳动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各种法律法规等,必须通盘考虑、全面安排,逐步制定出一整套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配套改革方案。
其次,要把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经济体制改革必然涉及政治体制的诸多问题,因此,如果不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就很难奏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建立不起来。在这里,政治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前提。
再次,改革要与观念更新相结合。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一旦变革,不仅要求政治体制应随之变革,而且要求其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必须更新。我国是一个受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影响较深的国家,建立在这两种社会经济形式基础上的思想道德、文化和价值观念亦根深蒂固:闭关自守、盲目排外的思想,目光短浅、急功近利的思想,官贵民贱、无商不奸的思想等,至今仍束缚着一部分人的思想和行为。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商品经济的发达形式,需要树立一系列新的思想观念,如商品价值观念、时间价值观念、市场竞争观念、知识产权观念、科技人才观念、劳动力流动观念和对外开放观念等,这些观念树立不起来,改革就很难成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很难建立起来。
最后,要提高整个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整个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振兴经济首先要振兴科技。只有坚定不移地发展教育,培养大批人才,推进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的转让,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主动。在当今世界,市场上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也是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关键。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而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必须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