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读《红楼梦》文本时,读者经常遇见难以理解的情节,甚至出现异常突兀或者前后不对榫的地方。这里选拣几处供读者思考:
为博得贾母欢笑开心,刘姥姥与王熙凤、鸳鸯精诚合作,上演了秋霜斋早餐搞笑剧。众人分桌坐定,准备吃饭,贾母刚说到“请刘亲家”用餐的“请”字,刘姥姥突然站起来,高声说道:“老刘,老刘,食量大似牛,吃头老母猪不回头。”刘姥姥的言语和表情逗得在场人哈哈大笑,文本写道:
史湘云撑不住,一口饭喷了出来;林黛玉笑岔了气,扶着桌子嗳哟;宝玉早已滚到贾母怀里,贾母笑得搂着宝玉叫心肝;王夫人笑得用手指着凤姐儿,只是说不出话来;薛姨妈也撑不住,口里茶喷了探春一裙子;探春手里的饭碗都合在了迎春身上;惜春离了坐位,拉着他奶母叫揉揉肠子。(第四十回)
在这场搞笑剧中,王熙凤和鸳鸯是编剧兼导演,刘姥姥是演员,贾母、王夫人及宝玉、宝钗、湘云、黛玉、迎春姊妹是观众,优秀的编剧和导演以及演员的出色表演,赢得了观众异乎寻常的开心。
一个细节值得玩味,刘姥姥表演过后,曹雪芹运用了精雕细刻的笔法,对在场人笑的样式、程度进行了叙写:有喷饭的,有岔气的,有倾倒的,有叫喊的,有笑噎的,有喷茶的,有倒饭的,有揉肠的……可以说,曹雪芹写尽了笑的千姿百态。但只有一人只字未提,那就是宝钗,在众人千姿百态的笑中,宝钗笑了没有?她的笑呈现什么样式,笑到什么程度,一字未提。是作者的疏忽,还是作者的有意为之,深藏更丰富的意蕴让读者去思考,去挖掘。薛宝钗是一个有分量、有人缘的人,无论出现在哪里,她都是一个光鲜靓丽的人物,是不容易被忽视和被遗忘的人物,王熙凤在安排席位时,就把宝钗放在重要的位置——贾母、宝玉、湘云、黛玉、宝钗一桌用餐。贾母是贾府的老祖宗,辈高人尊,宝玉是贾母的心肝儿命根子,史湘云是贾母的娘家人——侄孙女,黛玉是贾母的外孙女,这三个人都与贾母有着至亲至近的血缘关系,唯有薛宝钗与贾母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是,自从宝钗来到贾府之后,她凭着自己的学识、修养、人品,赢得了贾府上下所有人的好评,特别是贾母对宝钗的喜爱与日俱增,甚至超出了黛玉、湘云及迎春姊妹。细心的读者一定会注意到,在贾母这一桌的人,除了宝钗,人人皆有笔墨涉及,就连坐在一边喝茶的薛姨妈都有文字书写,为何宝钗没有笔墨,实在令人不解!
第一百零一回文本出现宝钗“递烟”的情节显得异常突兀,令读者如坠云雾一般,难以理解。摘录如下:
且说凤姐梳了头,换了衣服,想了想,虽然自己不去,也该带个信儿。再者,宝钗还是新媳妇,出门子自然要过去照应照应的。于是见过王夫人,支吾了一件事,便过来到宝玉房中,只见宝玉穿着衣服歪在炕上,两个眼睛呆呆地看着宝钗梳头。凤姐站子门口,还是宝钗一回头看见了,连忙起身让座。宝玉也爬起来,凤姐才笑嘻嘻的坐下。宝钗因说麝月道:“你们瞧着二奶奶进来也不言语声儿。”麝月笑着道:“二奶奶头里进来就摆手儿不叫言语么。”凤姐因向宝玉道:“你还不走,等什么呢。没见这么大人了还是这么小孩子气的。人家各自梳头,你爬在旁边看什么?成日家一块子在屋里还看不够?也不怕丫头们笑话。”说着,哧的一笑,又瞅着他咂嘴儿。宝玉虽也有些不好意思,还不理会,把个宝钗直臊的满脸飞红,又不好听着,又不好说什么,只见袭人端过茶来,只得搭讪着自己递了一袋烟。凤姐儿笑着站起来接了,道:“二妹妹,你别管我们的事,你快穿衣服罢。”(第一百零一回)
王熙凤与宝玉打趣,是在明逗宝玉,暗逗宝钗,宝玉和宝钗是新婚夫妇,如胶似漆,形影不分。凤姐戏嘲宝玉,意在恭喜他们新婚的甜蜜,宝玉病愈如初,与宝钗过起正常人的夫妻生活,王熙凤打心眼儿高兴,也略减对宝钗的愧疚之情。宝钗虽然从小与王熙凤熟知、交往,但她矜持、稳重,不善于插科打诨,加之是刚过门的新媳妇,被凤姐火辣辣的话语臊红了脸,既不能反驳,也不能恼怒,只得用别的事情岔开凤姐的话题。袭人端过茶来为王熙凤献茶,这是招待客人最基本、最常见的礼节,也是袭人的分内之职。宝钗“搭讪着递烟”这一表情、心态刻画的极其细腻、准确到位,王熙凤“笑着站起来接了”也生动传神。但《红楼梦》自始至终从未提及王熙凤抽烟的细节,在这不上不下的地方,突然出现宝钗递烟,王熙凤接烟,显得异常突兀,难以理解!
宝钗生日时间前后不对榫。第二十二回王熙凤与贾琏以对话的形式,商讨以什么样的规格给宝钗过十五岁生日,文本准确载明宝钗生日的日期是正月二十一日。第六十二回由贾宝玉生日,引出薛宝琴、邢岫烟、平儿四人同天生日,同时通过探春、袭人之口,叙说出了个人的生日时间,文本写道:
探春笑道:“倒有些意思,一年十二个月,月月有几个生日。人多了,便这等巧,也有三个一日、两个一日的。大年初一日也不白过,大姐姐占了去。怨不得他福大,生日比别人就占先。又是太祖爷的生日。过了灯节,就是老太太和宝姐姐,他们娘儿两个遇得巧。三月初一日是太太,初九日是琏二哥哥。二月没人。”
袭人道:“二月十二是林姑娘,怎么没人?就只不是咱们家的人。”
探春笑道:“我这个记性是怎么了!”
宝玉指着袭人道:“他和林妹妹是一日,所以他记得。”(第六十二回)
探春明确说明宝钗和老太太是同一天生日,而且是“灯节”之后不久,这与宝钗正月二十一日生日相吻合。但是,第二十二回宝钗十五岁生日,贾母自己蠲资二十两摆酒、唱戏为宝钗过生日。既然贾母与宝钗同一天生日,当天就应该有为贾母祝寿的情节和言语,不可能把贾母生日放在一边,把所有笔墨都聚焦在宝钗身上,这是疑点之一;如按探春所说,宝钗与老太太是同一天生日,那么,贾母则有两个生日,即正月二十一日和八月初三日。第七十一回对贾母生日有翔实文字记载:
因今岁八月初三日乃贾母八旬之庆,又因亲友全来,恐筵宴排设不开,便早同贾赦及贾珍贾琏等商议,议定于七月二十八日起至八月初五日止荣宁两府齐开筵宴,宁国府中单请官客“注释2”荣国府中单请堂客“注释3”,大观园中收拾出缀锦阁并嘉荫堂等几处大地方来作退居“注释4”。二十八日请皇亲驸马王公诸公主郡主王妃国君太君夫人等,二十九日便是阁下都府督镇及诰命等,三十日便是诸官长及诰命并远近亲友及堂客。初一日是贾赦的家宴,初二日是贾政,初三日是贾珍贾琏,初四日是贾府中合族长幼大小共凑的家宴。初五日是赖大林之孝等家下管事人等共凑一日。自七月上旬,送寿礼者便络绎不绝。礼部奉旨:钦赐金玉如意一柄,彩缎四端,金玉环四个,帑银五百两。元春又命太监送出金寿星一尊,沉香拐一只,伽南珠一串,福寿香一盒,金锭一对,银锭四对,彩缎十二匹,玉杯四只。余者自亲王驸马以及大小文武官员之家凡所来往者,莫不有礼,不能胜记。(第七十一回)
这段文字清晰地记载了贾母八十大寿的全部盛景:贾母八十大寿,寿辰日期是八月初三日;寿辰活动起止时间为七月二十八日起至八月初五日;荣宁两府分别宴请女宾客与男宾客;宴请各类宾客的时间、宾客休息的处所,家宴排序等都有详细叙写;对文武百官所送寿礼简笔略过,对礼部奉旨所送寿礼、元春所送寿礼重点叙说,凸显贾母八十大寿的隆重与气派。贾母八十大寿牵涉的人物事件繁多、重大,记录翔实。应该说,贾母八月初三日生日的时间应是准确的。如果贾母八月初三日生日是准确的,那么,第六十二回探春所说“老太太和宝姐姐同一天生日”,以及第二十二回王熙凤所说宝钗正月二十日生日,这三者就产生了错位与混乱。
造成这种混乱的原因,应该是曹雪芹原文的笔误所致。就探春“过了灯节,就是老太太和宝姐姐,他们娘儿俩个遇的巧”?这句话分析,宝钗和老太太同一天生日,并没有什么稀奇,因此也就无“巧”可言。一般来说,一家人如姊妹、兄弟同一天生日,或者子女与父母同一天生日,概率很低,如若出现姊妹、兄弟或者子女与父母同一天生日,可谓“巧”。因此,从“巧”的角度来说,宝钗不应该与贾母是同一天生日。从第二十二回贾母出资为宝钗过生日分析,整个场景都是以宝钗为中心,没有任何文字涉及贾母生日的叙说,这足以说明正月二十一日不是贾母生日。如果贾母与宝钗同一天生日,可以肯定地说,那天的主角、重点毫无疑问是贾母,而不是宝钗。如若将“老太太”改为“姨太太”则既“巧”又通了。
《红楼梦》中诸如此类不对榫的事情还有多处,读者在阅读中仔细寻找、揣摩,定能品出其中之味道。
“注释1”黄衣裳:《读书》2004年第19期第159页。
“注释2”官客:指男性客人。
“注释3”堂客:指女性客人。
“注释4”退居:供宾客临时休息的地方。
§§孤高自傲的林黛玉
——判词: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曲词:
[枉凝眉]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如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是枉自嗟呀,一个是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