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学的概念
什么是文学?这是一个很不容易说清楚的问题。最初的文学一方面显得非常简单、幼稚、模糊,另一方面又与宗教、哲学、史传等联系在一起。甚至在一段时间里,凡是以书面语言写成的一切典籍都是文学,连朝廷的应用性文字,都曾被视为正宗的文学。在远古时代,文学和音乐、舞蹈结成三位一体的形式。文学在取得独立地位之后,是不断地向前运动、向前发展的,在运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又一再地经过肯定、否定、再肯定,不断地丰富自身、超越自身。各个时代、各个阶级、各个流派关于文学的不同看法数不胜数,这就使得什么是文学的问题显得非常复杂,难以统一。
今天,文学被我们视为“美的艺术”或“语言艺术”,包括诗歌、小说、散文、戏剧文学、影视文学等样式。一般认为它至少有着三种不同含义,分别称作广义文学、狭义文学和折中义文学。
广义文学是一切口头或书面语言行为和作品的统称,包括今天所谓文学和政治、哲学、历史、宗教等一般文化形态。这是一种文化型的文学概念。在中国魏晋以前和西方18世纪之前,文学通常是被作为一般的文化形态,即广义的文学看待。一方面,文学还没有从历史、哲学、演讲术等一般文化现象中分离出来,独立发展;另一方面,它还没有像后来那样被明确地赋予特殊的审美性质。
大约中国在魏晋时期(3—6世纪),西方在16世纪至18世纪,狭义文学从广义文学(即文化)中分离出来,获得独立发展的地位。狭义文学包含情感、虚构和想象等综合因素的语言艺术行为和作品,如诗歌、小说、散文等。这种文学与音乐、戏剧、绘画、雕塑、书法、电影等一起被称为“美的艺术”。这是从审美这一特殊视角考察文学,文学即审美。
介于广义文学与狭义文学之间而又难以归类的口头或书面语言作品,可以称为折中义文学。例如,诸子散文、史传文学、现代杂文、纪实文学或某些风格化的政论文,它们既可能被归入广义文学类,有时也可能被归入狭义文学类。《左传》、《史记》既属于历史学文献(广义文学),又被视为文学作品(狭义文学);当代纪实文学既被称为新闻作品(广义文学),也可归入语言艺术作品(狭义文学)。这是从惯例这一变动立场对待文学。惯例,在这里是指人们在使用文学的概念时,有意或无意地遵循或建立的某种未经言明而又约定俗成的规范。惯例既可来自于过去的文学传统,也可来自于新创造。
二、文学欣赏的概念和性质
所谓文学欣赏,就是读者为了满足自己的审美需要,对文学作品所进行的带有创造性的感知、想象、体验、理解和评价活动,它能使人获得特殊的精神享受。文学欣赏是一种文学接受活动,它偏重于对文学作品的个体性的审美掌握。只有通过文学欣赏,文学文本才会转化为审美对象,文学的潜在价值才会得到实现。
文学欣赏是读者为获得审美享受而进行的一种精神活动,虽然包含着认识的成分,但在本质上不是认识活动,而是审美活动。如果仅仅出于认识的需要,人们大可以去读科学理论著作,因为科学理论著作可以更好地满足人们的认识需求。人们之所以心甘情愿地花钱购买各种文学书刊,兴致盎然地读了又读,有时甚至废寝忘食,爱不释手,根本原因就在于文学作品能满足人的审美需要,能给人带来心旷神怡的审美享受,而这种享受是阅读科学理论著作所无法获得的。爱因斯坦曾说过:“艺术作品使我亲身受到一种最高的幸福的感受。我从艺术作品中所得到的这种享受是在任何其他方面所得不到的……陀思妥耶夫斯基使我产生的兴趣比科学的思想家还要大,比高斯还要大。”这位科学泰斗的话具有很广泛的代表性,也完全可以得到广大读者的认同。
文学欣赏中的审美享受是多种心理因素相互作用所产生的一种综合性的心理效应,这其中最活跃的因素是情感。文学作品提供给读者的不是干巴巴的抽象理论,而是具体可感的活生生的艺术形象。艺术形象充满了作家对人生强烈的情感体验,具有浓厚的情感色彩。情感性是艺术形象的重要特征。读者在欣赏文学作品的时候,很容易受到艺术形象的感染,产生情感上的回应和激动,心驰神往。读者的情感反应随着艺术形象中的情感因素的变化而起伏、回旋和激荡。文学作品重在以情感人,文学欣赏则重在以情感应。通过情感的相互交流,读者便能获得丰富的审美享受。这正是一般的科学认识活动所不具备的。
文学欣赏绝不是对作品消极、被动的接受,而是一种积极主动的再创造。读者的再创造贯穿于文学欣赏的全过程。它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对作品形象的补充与丰富。在文学作品中,作者描述出来的只是最重要的部分,最富有特征的部分,最具有暗示性的部分,其余无法言说或不必言说的部分则留给了读者,这就为读者留下了再创造的余地。读者不仅要通过语言符号把作者已经描述出来的部分在头脑中重现出来,还要根据作者的暗示和诱导,由此及彼、由显到隐地去补充和扩展未被作者描述出来的部分。只有这样,才能完成对艺术形象的全面的审美把握。
再创造的另一个突出表现是对作品意义的发现与增添。文学作品总是包含着一定的意义,但其意义是隐含在文学形象之中的,并不向读者直接呈现,而且其意义往往是多重的、模糊的、不确定的,很难用简单、明确的语言来概括。叶燮说:“诗之至处,妙在含蓄无垠,思致微渺,其寄托在可言不可言之间,其指归在可解不可解之会,言在此而意在彼,泯端倪而离形象,绝议论而穷思维,引人于恍惚之境,所以为至也。”诗贵在含蓄,忌讳一览无余,其他样式的文学作品亦是如此。文学的表意特点决定了在文学欣赏活动中,意义必须靠读者自己去思索,去发现,去开掘,去领会,否则,作品对读者就没有什么意义可言。更重要的是,自从解释学、美学和接受美学出现以后,人们已经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意义并不是由作品单方面决定的,读者也是参与意义生成的积极的、不可缺少的力量。正因为读者也参与了意义的创造,所以,作品的意义并不是一个恒量,而是一个变量。它始终是因人而异的,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要想定于一尊,求得一个唯一的解是不可能的。读者的每一次鉴赏活动都是对作品意义的一种发现,一种创造,一种增添,文学作品便是在读者不断的再创造中一次又一次地以新的面貌呈现,杰出的作品对人也就具有似乎永远也说不尽的意义。
三、文学欣赏的过程
文学欣赏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心理活动过程,牵涉到一系列的心理因素和心理运动形式,它们互渗交融,共同作用,彼此关联,动态展开,很难划出严格的界限,也很难确定先后分明的阶段。下面仅作一个大致的勾勒。
(一)感受与重建
作家创作,需要把体现自己思想感情的艺术形象用语言符号予以物化,形成文学文本。读者拿到文学文本,首先接触到的是语言符号,进而才会在头脑中把体现作家思想感情的艺术形象映现出来。前者活动的终点是后者活动的起点,后者的心理运行程序基本上是前者的逆程序。对文学文本语言层的感受便成了文学欣赏的第一步。所谓感受,在这里是指读者把文学文本的语言作为艺术符号而不是理性符号来把握的心理活动。这里所说的“感受”一词则是狭义的,主要是指对文学文本语言层的审美把握。
对语言的感受通常叫做语感。有无敏锐的语感,关系到文学欣赏能否顺利进行。文学语言是一种情感性、虚指性、意义复合、含混的语言,是一种被作者有意识地陌生化了的语言,是一种充满了张力、悖论、反讽、象征和隐喻的语言。要把握这样的语言,非要有敏锐的语感不可。夏丏尊说:“在语感锐敏的人的心里,‘赤’不单解作红色,‘夜’不单解作昼的反面吧;‘田园’不单解作种菜的地方,‘春雨’不单解作春天的雨吧。见了‘新绿’二字,就会感到希望、自然的化工、少年的气概等等说不尽的旨趣;见了‘落叶’二字,就会感到无常、寂寥等等说不尽的意味吧。真的生活在此,真的文学也在此。”语言是一种表意的符号系统,正确地把握语义无疑是文学鉴赏的基础。
在文学作品中,任何词句的义变都离不开一定的语境。一部文学作品的语言是一个有机统一的系统,其中每一个词句都与其他词句处于不可分割的联系之中,都有自己赖以存在的特殊语境。由于语境的压力,词句常常会产生原来并不具有的意义。在文学欣赏中,绝不能把词句分割开来,一个个孤立地去理解。只有把词句放在一定的语境中去理解,放在句段关系和联想关系中去玩味,才能真切地感受到它们所包含的特殊的文学意味。
读者从头至尾把握作品的语言符号的过程,同时也是重建艺术形象的过程。所谓重建,就是指读者经由语言符号向意象的转换,使作品的艺术形象在头脑中重新显现出来的心理活动过程。艺术形象的重建主要是依靠想象和联想完成的。只有通过想象,读者才能把语言符号转化成艺术形象,才能产生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如历其事、如触其物的真切感受。夏丏尊和叶圣陶说:“文章是无形的东西,只是白纸上的黑字,我们读了这白纸上的黑字,所以会感到悲欢,觉得人物如画者,全是想象的结果。”“想象是鉴赏的重要条件,想象力不发达,鉴赏力也无法使之发达的。”想象有创造性想象和再建性想象之分。作家是艺术形象的原创者,主要依靠的是创造性想象读者根据作者的语言编码在头脑中再现出与之相应的艺术形象,主要是通过再建性想象。
读者的想象并不是直线式的伸展,而是螺旋式的推进。读者的想象是依据语言符号逐渐展开的。当读者还不了解艺术形象的整体时,最初的想象往往是方向不定的,是悬而未决的,有时甚至是凌乱的。随着阅读的深入,新的信息常常会导致对原来的想象表象作出替换或调整。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最后,才能形成较为确定、完整的艺术形象。
(二)体验与共鸣
读者在文学欣赏中从部分到全体重建作品的艺术形象时,必然会产生情感上的跃动,从而也就逐步进入了对作品的体验过程。就文学欣赏而言,所谓体验,是指读者通过设身处地、推己及人、移情于物等方式,对作品所表现的种种情感进行感同身受、细致入微的体会、品味、揣摩和猜想。文学欣赏中的体验主要是一种情感活动,所以,又称情感体验。文学是主情的,它以全面地表现和丰富人的情感为天职。文学作品中的艺术形象是情感和意向的载体,绝不是单纯的认知对象,而是需要读者用生命和情感去体验的对象。
共鸣也是文学欣赏中经常出现的一种心理现象。所谓共鸣,是指读者为作品中的艺术形象所打动,对艺术形象产生了一定的认同与感应,达到了主客体之间的契合一致与情感交流。共鸣虽然也是联想、想象、认识、情感等心理因素协同活动的结果,但其中最为活跃、最为突出、最为重要的则是情感活动。缺少了情感上的荡气回肠、休戚与共,就不会产生审美的共鸣。所以,文学活动中的共鸣也常常被人称为情感共鸣。共鸣不仅可以由艺术形象的不同要素所引起,而且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层次。
共鸣的一般层次是感动,即读者受到艺术形象的一定感染而产生了情感上的兴奋和喜爱,怦然心动,情不自禁;较高层次是激动,即读者深受艺术形象的感染而产生了比较强烈的情感反应,心潮澎湃,兴致淋漓;最高层次是忘我,即读者因受到艺术形象的强烈感染而不知不觉地进入化境,与人物血脉相连,与花鸟一往情深,与作者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达到了身心俱忘、物我不分、情投意合、如醉如痴的境界。忘我层次是读者的生命体验、伦理情感、人生理想与作品所表现的生命体验、伦理情感、人生理想,在性质和情状上达到了高度的协调一致、息息相通而产生的一种共鸣状态。在《红楼梦》第二十三回“牡丹亭艳曲惊芳心”中,当黛玉听到《牡丹亭》中的戏文“原来是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时,心痛神痴,潸然泪下,产生了深深的共鸣。这便正是因为黛玉与杜丽娘之间有着相同的“爱而不得其爱”的情感体验之故。有时候,这种缘于情感体验相同而导致的共鸣,会达到一种难以自拔的强烈程度。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问世之后,有不少读者如痴如狂,便是因其有着与维特相同或相似的失恋体验。
共鸣的产生既有客体方面的原因,也有主体方面的原因。从客体方面来说,共鸣的广泛程度和强烈程度与作品的思想感情、艺术成就和艺术魅力紧密相关。那些能在久远的年代激起众多人强烈共鸣的作品,无一不是文学长廊中的优秀之作。从主体方面来说,共鸣的有无、深浅或强弱,与读者的期待视野和鉴赏水平更具有直接的关系。鲁迅说:“是弹琴人么,别人的心上也须有弦索,才会出声;是发声器么,别人也必须是发声器,才会共鸣。”在读者的期待视野中,总是包含着他对当前社会矛盾的认识,对自身生活处境的感受,对自己实践经验的记忆;总是包含着他所接受的民族共同的文化传统,他作为人所具有的人的共同本性。不管是其中哪一个因素,只要读者在刹那间觉得他和作品所描写的内容有相同或相通之处,都有可能产生共鸣。共同点越多,共鸣就越强烈。
(三)理解与领悟
在文学欣赏中,所谓理解,就是读者对文学作品的各种内外关系及其意义所做的思考和探究。它已具备了理性认识的某些品格,达到了理性认识的高度。任何文学作品都有其内涵和意义,而且越是优秀的作品,其内涵和意义就越是丰富、深广,往往具有言有尽而意无穷的特点。读者在欣赏时,如果只停留在具体的、感性的把握阶段,不发挥积极的思考作用,不对自己所得到的感性材料进行一系列的分析、比较和综合,就很难洞悉其深层的内涵和意义。文学是通过艺术形象来表现作家对人生的理解和感悟的,其意义并不直接说出,而是深藏在艺术符号中间。符号是传达信息的手段,又往往在不同程度上成为遮蔽信息的屏障。艺术符号与其他符号相比,具有更大的遮蔽性。要解除遮蔽,就不能不诉诸理解。而文学欣赏之所以不同于消遣性的阅读,就在于要全面、深入地把握作品的内容和形式、思想和艺术,不仅要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所以也少不了理解。文学欣赏中的理解也不应脱离对艺术形象的具体感受孤立地进行,而应将直观和理解、感受与认识紧密地结合起来。
领悟也是读者把握作品的内涵和意蕴的一种重要的心理活动方式。这里所说的领悟,主要是指读者无须借助抽象的名理思考,在对艺术形象的具体感受中,刹那间便能直接把握其内在意蕴。它和禅宗所说的顿悟或西方哲学、美学中所说的直觉十分类似。严羽说:“大抵禅道唯在妙悟,诗道亦在妙悟\。唯悟乃为当行,乃为本色。”文学欣赏中的领悟正是对艺术形象内在意蕴的感性直观的把握。
就其性质和作用而言,领悟实际上是欣赏过程中的一种飞跃。它不是由表层到深层、由感性到理性,通过分析、比较、综合,逐步达到对艺术形象的内在意蕴的把握,而是利用无意识的功能,大幅度地简化了常态的认识过程,省略了一系列中间步骤,在一瞬间便达到了感性直观和理性洞察的同时完成。它的突出特点是具有直接性和高速性。它虽然不脱离对艺术形象的具体感受,却又能达到理性认识的高度,使人产生一种茅塞顿开、豁然贯通之感。它的出现不仅是欣赏心理中的量的变化,更是一种质的飞跃。文学欣赏中的领悟或直觉不像有些西方美学家所说的那样,是完全离开理性的作用而独立的,更不是因为什么神秘的天赋,而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理性意识的基础上的,是以丰富的人生阅历、文化修养和审美经验为依托的。领悟以思索和理解为前提,其结果必会有效地丰富和扩充读者的期待视野,使读者主动生发出一种积极的人生向往。读罢刘禹锡的诗句“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秋词》),会使我们体味到诗人虽处逆境却不悲观消沉,依然乐观旷达的顽强精神,从而增强我们搏击人生的勇气和信心;读了苏东坡的《题西林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会使我们体味到要从不同的角度全面地观察事物,研究问题;读罢歌德的《浮士德》,会使我们体味到只有不懈地开拓生活,才能不断地享受生活,从而激起我们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这种体味,这种伴随着体味而得到的人生教益,便是文学欣赏活动中的领悟。
领悟也是对其他把握方式的一种超越。领悟虽然包含着对艺术形象的直观感受,却又不滞留于作品所描绘的个别的、具体的内容,而是超越了作品的现象层次,趋向于对其深层意蕴的把握。而作品的深层意蕴往往具有极大的概括性和深刻性,往往暗示着集体无意识和人性中的隐秘部分,暗示着人的生命活动的本质和精义。通过理解,虽然可以掌握一定的意义,却难以掌握意味。掌握意味,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领悟。
(四)判断与回味
科学认识中的判断是一种事实判断,不容掺杂个人主观的情感、意念,因而是一种纯理性的判断。文学欣赏中的判断则与此有所不同。这里所说的判断,即欣赏判断,是指读者在感受、体验、理解、领悟的基础上,对文学作品的意义、价值和优缺点所作出的审美评价。欣赏判断与作品能否满足读者的审美需要密切相关,因而是一种价值判断。如果读者觉得作品或作品的某些部分、某些方面能满足自己的审美需要,获得了精神上的享受,产生了满意的态度,就会对其作出肯定性的审美评价;反之,就会对其作出否定性的审美评价。它是读者在特定的欣赏关系中,根据自己的审美需要对作品的价值所作的个体评判,不能脱离读者的情感态度和兴趣爱好,所以,欣赏判断总是带有浓厚的情感色彩。但欣赏判断也不是情感的一统天下,实际上它还有赖于对作品的理性认识。欣赏判断的一种重要方式是比较。读者总是有意无意地拿自己的生活经验和设想同作品所描绘的生活图景作比较,拿先前读过的作品尤其是符合自己审美理想的作品与正在阅读的作品作比较,通过比较进行鉴别和评判。所以,欣赏判断既不是单纯的情感判断,也不是单纯的理性判断,而是情与理相结合的判断。
当读者读完一部作品,对其有了完整的印象,并且获得了初步的情感愉悦之后,欣赏活动并不是到此结束,还会进入一种持续的回味状态。顾名思义,所谓回味,也就是回过头去再玩味,再体会,再品赏。回味也可能导致重读作品的某些部分,但回味和重读毕竟不是一回事。回味实际上是对初感的一种强化和延留。孔子当年游齐,闻“韶乐”竟然“三月不知肉味”,赞叹“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论语·述而》)。可见音乐欣赏活动中的回味效果。文学欣赏活动同样如此。梁启超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中指出:“人之读一小说也,往往既终卷后数日或数旬而终不能释然,读《红楼》竟者,必有余恋、有余悲;读《水浒》竟者,必有余快、有余怒。”梁启超在这儿所说的“余恋”、“余悲”、“余快”、“余怒”,便是我们所说的文学作品阅读之后的回味特征。人们初次阅读一部文学作品时所获得的全部印象和感受,谓之初感。作为第一印象,初感往往能给人留下十分清晰、鲜明而强烈的印象,往往能捕捉到作品中的一系列精彩之处,思想上的闪光之处和艺术上的独特之处,因而特别珍贵。但初感也需要进一步强化,否则,就容易被其他的印象冲淡。回味就是对业已完成的心路历程的一种回溯,对初感所获得的印象、感受、体验、理解、领悟的一种强化。在回味阶段,作品中的某些人物、场景或细节又会在脑海中浮现,某些思想、感情或意味又会在心中萦绕,读者会反复地对它们细加咀嚼,以至久久难以释怀。这样做不但可以丰富和强化原有的美感,而且可以将它们记忆得更加牢固,保留得更加持久。
回味也是对初感的一种审视和提升。要想使文学欣赏臻于圆满,读者不但要善于进入作品,还要善于跳出作品。王国维说:“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其中的道理也完全适用于文学欣赏。初感虽然弥足珍贵,但由于心理距离太近,有时难免会受到某些非审美因素的影响。同时,也由于是初次感受,容易沉溺在浓烈的情感激流里,难免对某些方面感受不深,领会不透。而当回味时,读者对全局已经了然于心,与审美对象也能保持适当的心理距离。这样,就可以排除初感时的偶然因素,就能以更为深邃的目光,对初感进行精神上的反刍和审视,将薄弱的地方予以充实,将肤浅的地方予以深化,将属于过分偏爱而估计过高的成分与经得起反复推敲的成分或尚待重估的成分一一区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