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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人兽博弈的思考——访谈作家陈应松

谢锦:陈老师,先谈谈您这么多年深入神农架的体会,您在这座原始大山里感受最深的是什么?

陈应松:感受最深的还是这座大山的神奇、神秘、深邃难测,还有它曾经有过的亢奋、人与兽之间的那种悲壮博弈。森林是一个谜面。它里面的生活与这个世界完全不同,好像也不相干,当他们与野兽厮杀的时候,我们也在进行人与人的厮杀。我们的厮杀一点儿也没有他们的好看。那是一个远去的神话,正在那个遥远的地方,在森林里探头探脑,幽幽闪光。对我而言,它太有吸引力了,我作为一个走近过它的人,应该满怀激情地把它们复述出来。

谢锦:《猎人峰》是您的最新长篇,以一个猎人家族的故事为核心,您最初是怎样构思的,为什么会把您的这部有关神农架的长篇的叙述焦点首先放在猎人们身上?

陈应松:猎人是森林中最为独特的一种生命现象,狩猎也是一种奇特的生存方式,他们演绎着森林中最为惨烈的、最为传奇的、最为暴戾的、最混蛋也最英雄的故事。狩猎是生存的第一需要,也是人精神的第一需要,尤其是在大山里。没有第二需要,因此,狩猎一往无前。老早就想写一本关于猎人的书,现在终于实现了。我必须要有一次这样的情感游历,山呼海啸。现在我满足了。

谢锦:小说中,以白秀为核心的几代猎人在时代的变迁中,与山斗,与山中的生灵斗,与山外的人斗,并在这残酷的厮杀中或沉浮,或扭曲,或苟生,或死亡,他们不再是传统理念中被歌颂被崇拜的对象,而同样充满了矛盾和迷失,扭曲和牺牲,请说谈谈您对以白秀为首的这个猎人群体的塑造。

陈应松:对白秀和他一家,我下笔时没有太多的分析和犹豫,尽情地去写就是了。我把我所知道的猎人生活都写出来,呈现出来,他们自有寓意,他们究竟是我歌颂的对象还是诅咒的对象,是好人还是坏人,我究竟是要同情他们还是要唾弃他们,都不重要了,只要他们真实,只要他们吓唬了大家一下,我的目的就达到了。他们遭到报应,那是罪有应得;他们得到幸福,那是老天所赐。一切都是正常的,一切的存在都是有它的道理的,我们应该宽容这个千奇百怪的世界。你要想到在神农架这个严酷的生存环境中,你不能手软,你也最终得不到多少好报。野蛮、疯狂、狡诈、迷信、愚昧,还不是被逼的。美德也是被逼出来的。环境是什么,人就是什么。你让他坐在写字楼里,他一样循规蹈矩,慈眉善目。猎人就是这样。虽然我的小说带有极重的浪漫主义气息,可我的故事一点儿也不浪漫。这也许就是我们生存的现实。

谢锦:整部小说,读来,感觉像一个巨大的寓言,一个关于人与兽,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世界的现代寓言。小说中有两个独具特色的异类,一个是猎王白秀的大儿子白大年,这是个随时处于疯狂边缘的精神病患者,而另一个是水布镇镇长崔无际的弱智儿子老拔子,这是个身体发育与精神成长完全背离的畸形人,在这两个异类身上寄予了您怎样的思考。

陈应松:白大年的故事是很有意味的,这个家伙干过许多残忍的事,智力有时候奇高(如与豹子斗智),可他疯了。他的疯狂代表了森林疯狂的极端。他疯,当地人说是山混子给他脑袋里装了根山混子筋,那是根鬼筋;而那个长成巨人的四岁小儿,拿着木刀乱砍乱杀,还是个惯盗,可他死于白秀二儿子白中秋制造的巨型猎具“阎王塌子千斤榨”下。我认为他代表了“虚假的高度”。恰好他是镇长的儿子。他还是一只老虎,身上有虎腥味哩。

谢锦:在小说的阅读过程中,经常有一些惊心动魄、气势恢弘的场面和情节,让人震撼不已,比如,开篇红丧月的枪声,结尾野猪大闹水布镇,等等。野猪,似乎是这部小说的另一个灵魂,是与人类世界对峙的另一个世界的代表,您为什么选择它们?作为一种象征符号,它们的意义又何在?

陈应松:野猪是真正的森林之王,神农架有一猪二虎三熊之说。熊与虎都怕人类,可野猪不怕,它是游弋在人与兽之间的一种生灵。它真正具有一种莽气,而且野猪比虎和熊都聪明,说人蠢得像猪,那是家猪。我要利用这个小说告诉人们,野猪是非常非常聪明的动物。但它是恶兽,是恶世界,人世界是善世界。神农架人告诉我说如今野猪这么多,是“贤人隐而恶兽出”,这真是很有意思的思维,并不是如科学解释的是因为野猪没有了天敌;也许说法可疑,但对小说家来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人是无法战胜野猪的,野猪也许代表了自然吧。人与野猪的大战的确写得我有时热血沸腾,我希望能达到一种让读者战栗的效果,但愿如此啊。

谢锦:小说处处折射着人性与兽性的互相消长与较量,印象最深的是白大年打“呼”一章,以及白丫儿与崔无际在旅店同宿的一章,把“天地颠倒,人兽颠倒”“人就是兽,兽就是人”描述阐发得极其生动,人与兽,可以说,是整部小说的核心主题,请谈谈您对这个延展性极大的主题的思考?

陈应松:我这个小说的最初构想源自神农架人的一个说法:“人一天中有两个时辰是牲口。”这是神农架人最神奇、最不可思议的生命观和世界观。可仔细琢磨,人与兽相处在一个森林里,人沾染了兽性,兽沾染了人性,本属常理。人见多了兽,见人时眼光也变了,互相恍惚一下也属情理之中。我沉醉于此当然有它另外的目的。何况,兽性如今有膨胀的迹象,人性如今有流失的远忧。我写到白中秋到了城里,看那城中人,都是有出处的,都是神农架的禽兽变的托生来的。我在这部小说中,就是要探讨人与兽的关系。人究竟是个什么玩艺,兽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谢锦:小说中关于那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猎具房,那个威力无比的阎王塌子千斤榨,您又想告诉读者什么?

陈应松:这一个猎具体积非常之大,在小说中存在的体积也非常之大,很令人振奋,它与我的小说的体积是相称的。这一个阎王塌子千斤榨砸扁了镇长的巨人儿子,砸死了他的仇人——哥哥白大年,也算是完成了它在我小说中的使命。我还借文寇所长的话为它进行了一番荡气回肠的赞颂。那些“颂词”就是我想告诉读者的。

谢锦:小说中关于毛冠鹿和隐水一章写得最美丽最迷幻,极富神话色彩,让我们触摸到了您血腥剽悍的表层叙事下暗暗流淌的柔软和优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部小说其实是充满诗性的,您怎么看待这部小说的叙述方式?

陈应松:山,森林,猎人,当然只有诗性的构思和诗性的叙述才能解决问题,才有可能写出这部小说。我总是要求自己的内心非常优美,沉醉到你的描写中去,对残忍的现实作童话般的描写。把人带进去,带到深深的山林中去,相信自己的本事。我假托这座山,这片森林,这些猎人,来展示我那点诗歌才华,呵呵。我的这种叙述方式受益的是读者,他们会得到阅读的满足。我祝福他们。

谢锦:小说文字坚硬简练,鄂山区风情浓郁,弥漫了您作品中一贯的剽悍冷傲之气,在今天的时代,这是您一直在努力坚持的风格吗?

陈应松:你用“坚硬”、“简练”、“冷傲”等词总结我的风格,十分准确,感谢你的评价。这种风格是与我想表现的环境和对象很匹配的。而且我喜欢这么一种叙述,这就是小说的调子,它又与这块地区的生活十分吻合。生活所呈现的就是如此,必须用这种风格,这种语言。小说必须是独特的,越独特越好;作家必须是孤独的,越孤独越好。

谢锦:小说中还有一个篇幅不太多,却极有意思的历史人物——水布镇老镇长覃放羊,能否谈谈您对这个人物的思考?

陈应松:这个人物着墨不多,他的过去是通过他的后任崔无际的口来讲述的。白秀是他的恩人,后来又成了他的仇人。我写他“有一天他看日历,就突然中风了”,这句话蹦出来我得意了好几天。他是一个时代的象征。他也是一只老虎啊。他现在歪歪扭扭写着“人、人、人”字,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结局。

谢锦:关于狩猎,您在小说结尾,借了小说中的人物文寇的笔,有一段历史学与社会学意义上的精辟剖析,狩猎这个行当的命运其实就是猎人们的命运,可以感受到您对这个行当这群人的复杂感受,能谈一谈吗?

陈应松:我在神农架这几年里,接触得最多的就是猎人。我还从神农架背回了一大堆猎具,其中有一杆百年老铳,有芒筒,有火药囊、香签筒、子弹袋、猎刀、脚码子等。这些全放在我书房里,因此我的书房弥漫着一股猎杀的气息,山野的气息。真是太好了!可是当你看到那古老的枪口,那缺头凹脑的刃口(砍兽骨兽头砍的),有时候(一个人的时候)又会泛上来一种恐惧,仿佛许多野兽的冤魂也来到了这里,萦绕在这些猎具边,发出怪笑,使着魔法,让你不得安宁。那种复杂的感情就这么揉进了那篇《论狩猎》和整个小说中去了。这些猎具上的各种各样的小的细节,与猎人和那个地方的生活有某种紧密联系,只有去过那里与他们熟识的才能知道。这些猎具是他们处境的一部分。这些猎具如此丑陋,如此简陋,他们的生活也是一样,他们的命运已经注定。

谢锦:感谢您为我们带来了《猎人峰》这样直面现实,充满刚性和哲理的长篇小说,我们读得很痛苦,也读得很痛快,《猎人峰》,就您个人的创作历程来说,有没有它的独特性?

陈应松:有。这在我的写作中是独一无二的。我仅仅准备就花了几年,写又花了三年。我认为我还没有达到我想达到的目的。但是,这个小说就这样了,我已经被它弄得精疲力竭,我得准备下一个。通过这部小说,我对长篇有了极大的兴趣,找到了一条通道。以后,我基本上不写中短篇了,想专心写长篇。我对长篇充满着信心,因为它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长篇是一种考验人的文体,写长篇也是一个力气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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