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文学史上,人的主体意识对自然的否定终于在启蒙运动和尼采的宣告里达到顶峰,然而,启蒙文学在提出改造世界、建立理性王国或人间共和国的同时,也提出了与之相对立的思想,那就是卢梭作品中表现的返回自然的思想,它启迪欧洲浪漫主义文学热爱自然的传统,进而形成了自古希腊起人与自然关系的否定之否定,人对自然的认识又试图回归以往的神性。当然卢梭并不能完成这一否定,他的返回自然也不是主张让人回归森林与熊罴为伍。完成这一过程的是英国浪漫派诗人,在他们的诗中自然回归了以往的尊严,并在与人的心灵交流中与赫西俄德时代的神性自然相媲美。
浪漫主义诗人所带来的这种人与自然关系的否定之否定在哲学上根植于启蒙运动中自然神论的哲学思想,在文学上则重启了神话时代的自然观。启蒙运动在反教会的斗争中抬出的是泛神论(Pan-theism),这是一种认为神等同于自然的哲学观点,认为神就存在于自然界一切事物之中,由此否定了超自然的主宰或精神力量。就本质而论,泛神论属于唯物主义的无神论,只是仍然使用了神学的语言来进行其学说阐释。泛神论代表人物斯宾诺莎便认为精神和物质皆由“实体”派生而来,而这个“实体”便只能是神。
哲学上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是一种螺旋式的上升,它在回归起点的时候其实又实现了新的升级,这种哲学的演变模式实际上也恰恰描绘着自赫西俄德时代到浪漫主义的自然观升级。这种升级就表现为泛神论自然观的唯物主义属性和它的神学思维模式的结合。于是浪漫主义文学在强调自然的神性的时候,描绘了比神话时代自然观更准确更优美的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新篇章,这时的人类不再是宙斯掷出的雷电下瑟瑟发抖的弱势群体,也不是莎士比亚所说的宇宙精华、万物灵长,它是一种心灵的态度,其中既蕴含着自己神性的尊严,也赋予自然以神性的尊严,以此实现宁静而和谐的共存与交流。
神性自然(divine Nature)是英国浪漫主义诗歌最富有魅力的特征,其中蕴含着更加丰富的诗歌主张,我们或可以称之为“隐性的诗学思想”。它的内容主要是从认识论的角度表达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这一关系的最重要特征是从泛神论的出发点体察大自然的神性(the divinity of nature)。神性自然一词是对英国浪漫主义诗歌自然观的概括,与华兹华斯“崇高景物”(high objects)同义:华兹华斯称大自然是“博大的灵魂,永生的思想”,其中蕴含着“无所不在的宇宙精神和智慧(wisdom and spirit of the universe)”[《自然景物的影响》(In f luence of Natural Objects)]。正如国内学者在评论华兹华斯的自然诗时指出的那样:“华兹华斯的泛神信念则是将上帝引入到所有存在物,将超出经验世界之外的绝对价值引入世俗世界中,使世俗世界充满神性的辉映,获得神性的终极依靠与终极关怀,因而改变了生存的有限性与世界的无目的性。自然或卑微之物就在神光的普照中而拥有神性。”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浪漫主义诗人几乎无一不尊重自然、崇尚自然,把自然看成是朋友和伴侣,不仅陶冶人的道德与情怀,更能激发人的灵感与智慧。
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在许多诗歌中都热烈表达了神性自然的意识:柯勒律治在其诗歌中表达了“上帝与自然合一”(divine unity)的观点,在《致自然》(To N ature)中,他宣称上帝蕴涵于自然之中,自然是唯一上帝,对自然的敬畏便是对神的虔诚。雪莱也曾把上帝看成“一个温文尔雅、高贵威严的人,他临危不惧、处变不惊,有着自然、朴素的思想习惯,深受其信徒的爱戴与崇拜”。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神性自然观也许最典型地体现在华兹华斯的《永生的信息》(Ode:Intimations of Immortality,1807)中。在这首诗作中,诗人赋予自然以崇高的神性。诗人说大地的千形万态都呈现天国的明辉(celes-tial light),而人自身也是来自上帝这个家园的自然之物:
There was a time when meadow,grove,and stream,
The earth,and every common sight,
To me did seem
Apparelled in celestial light,
The glory and the freshness of a dream。
It is not now as it hath been of yore;—
Turn wheresoe'er I may,
By night or day,
The things which I have seen I now can see no more
华兹华斯在描述孩童的特有的禀赋的同时,还向我们展示了更深刻的思考,他说自己已经看不到童年时曾看到过的天国明辉,这当然是人类成长的必然规律:儿童生活在一个灵性的世界里,他把自然即周围的万事万物都看作和自己同样的灵性体,通过语言或其他行为同万事万物进行充分感觉的交流;成年人是从这灵性世界中走过的,他用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把握了这个世界的越来越多的现象与规律,从而使自己的自然观发生了质的飞跃,而自然的灵性便永远地在他心目中失却了神性,失却了华兹华斯所说的“神圣的明辉”。在华兹华斯描绘的这一过程里,人长大了,认识力增强了,却未尝不是一种遗憾,因为他再也看不到那个灵性的世界,正像亚当和夏娃吃了禁果便再也无法回到那象征着本初世界的伊甸园一样。他在这里向我们提出了一个貌似极浅显实则极深刻的问题:儿童眼里的带着神圣明辉的世界与成人眼里的物质世界,哪一个更接近世界的本质呢?
显然,这看来与《旧约》神话、柏拉图的理念说都极为相似的“明辉说”,其实有它更接近世界本质的地方:因为从欧洲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所建立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已经在真理的顶峰开始迈出了致命的一步,而这致命的一步,就是人在科学主义的极端狂热中任意地榨取自然、宰割自然并招致自然强烈的报复,而只是到了这时,人们才恍然悟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道理,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则要求人在尊重自己的神性的同时尊重自然的神性。当我们开始感觉到自然的神性的时候,我们就想到了华兹华斯,他那孩童般的眼光,将我们带回到自然的神性中来。
把自然与儿童联系在一起是浪漫主义诗歌的又一特征,在浪漫主义诗人眼里,儿童、童心与自然一样是单纯、美好、未受污染的。华兹华斯的“儿童乃成人之父”这一有悖常理的惊人之言并非出于他的痴狂,而是华兹华斯以其诗性慧眼看到了儿童身上蕴藏着伟大而永恒的灵性。在《永生的信息》里,诗人强调“婴儿时,天堂展开在我们身旁”。显然,在华兹华斯看来,人之初,性本善,“我们披祥云,来自上帝身边”,婴儿时,天堂就在我们身边。然而,随着“儿童渐渐成长”,是什么样的“牢笼的阴影”“便渐渐向他逼近”并进而使得“明辉便泯灭”呢?正如圣经里的隐喻一样,人类的孩提时代是伊甸园时代,儿时的人类不知善恶之分,生存在纯粹的自然之中,与之相伴的是山川虫鱼鸟兽,换言之,免于物质社会的浸染。随着人类的成长,人开始产生物性的欲望,也正因如此,夏娃才受到了魔王撒旦的引诱,从而走上了歧途。显然,华兹华斯在提醒人们是人类现代工业文明泯灭了人类原有的纯真与自然,成人应从儿童那里得到启示,不要被社会生活变得老于世故,应留一份纯真和一颗敏于感受自然的心。拜伦在《但愿我是个无忧无虑的孩童》(I Would I were a Careless Child)中明确地表示:“我憎恨去碰一双双卑恭的手臂,/我憎恨奴隶们围绕着我点头哈腰;/让我回到我心爱的岩石群/置身其间,倾听大海咆哮激荡。/我别无他求——但求重温/我少年时就熟悉的自然风光。”可见,儿童善良、天真的本性是浪漫主义诗人们共同的追求,他们把拯救人类灵魂的希望寄寓于儿童,就是因为儿童具有自然的纯洁的心灵。
浪漫主义诗人对自然的虔诚不变、对自然的敏锐观察力和感受力不变(见华兹华斯《My Heart Leaps Up》一诗),他们认为自然是快乐之源。他们认为乡村百姓的淳朴与自然同样保持着儿童的灵性和纯洁。与他们相比,现代人远离了自然,亲近只是偶尔之举,蓝天白云、羔羊溪水、花草树木、鸟兽虫鱼等大自然景色很少引起麻木双眼的注意和麻木心灵的惊叹。人的悟性离开了大自然,失去了自然的支撑和依托,精明多了,智慧却少了,人的心灵被金钱和物欲所牵制,因而变得孤独、绝望,当然毫无快乐可言。相反,华兹华斯笔下的老迈克尔虽然生活清贫,但他挚爱羊群、了解自然、自食其力又有爱妻相伴,因而其精神世界是丰富的。济慈在《秋颂》第二节写道:“伴着谷仓”“背着谷袋”“随意坐在打麦场上,/让发丝随着簸谷的风轻飘;/有时候,为罂粟花香所沉迷,/你倒卧在收割一半的田垄,/让镰刀歇在下一畦的花旁”。开仓、打麦、捡穗、运粮,在田垄边美美地打盹,看榨果架上徐徐滴下的酒浆。庄稼人秋收后的喜悦与幸福充溢在字里行间,还有什么比这种生活状态更悠闲自在、更让人神往呢?人只有在这种自然的、未受工业文明侵扰的环境里保持人的天性纯真,获得真正的快乐和身心健康,也只有这里才是人性得以复归的理想之地。浪漫主义诗人之所以把自然与儿童和乡村百姓联系在一起,就是因为他们距离大自然最近,他们与大自然的交往是直接的、面对面的、不需要任何中介和矫饰的,他们身上还保持着自然的灵性和纯洁,因而,他们应该成为现代人返回自然、重返精神家园的中介。
如果说回归自然代表着湖畔派诗人们面对资本主义工业化造成人性异化而渴望与自然相亲、相融进而净化心灵,老水手杀死信天翁遭到惩罚喻蕴着生态整体的不容破坏,那么,诗人们对生与死同一的超然理解则最终诠释了人生于斯、长于斯、最终归于斯的自然伦理情怀。人世间的“生”与“死”常常是文人志士们抒发情怀的主题,或赞叹生命的伟大与奇迹,或感叹死亡的无奈与悲凉;而在英国浪漫派诗人那里却有着不同的含义,无论是华兹华斯、柯勒律治还是济慈、雪莱等对“生”与“死”的描述或认识,都有一个惊人的相似之处:生就是死,死也是生,生死界限模糊化。《我们是七个》(We A re Seven)是华兹华斯最著名的诗篇之一,诗人生动地描绘了在威尔士古德里奇城堡附近遇见一个乡村小姑娘时的情景。这位乡村小姑娘家原先有兄妹七人,后来珍妮病死,约翰冻死,只剩下五个。然而这位年仅八岁的小姑娘并没有按照一般数学公式来计算家庭成员,相反,她本能地认为躺在她家附近墓地里的珍妮和约翰仍然与她朝夕相伴,情同手足,因而他们并没有离她远去,他们虽死犹生。所以,诗的最后,小姑娘坚定地回答:“不,我们是七个!”柯勒律治在《墓志铭》(Epitaph)中面对他友人的死去这样写道:“他多年来劳作不辍、艰难辛苦,/昔在生中寻觅死,愿今死中寻到生!”“生”与“死”哪个更有意义,在基督徒柯勒律治那里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无论在哪里,我们与自然万物都是“上帝的儿女”,是相互依存在一个生态整体中的平等成员。济慈在《夜莺颂》里写道:“我在黑暗里倾听;呵,多少次/我几乎爱上了静谧的死亡。”在诗人看来,自然界“夜莺的世界里”是没有死亡的,只有永恒的光芒。因此,诗人接着发出感叹:“永生的鸟啊,你不会死去!/饥饿的时代无法将你蹂躏。”难怪华兹华斯写道:“诞生”其实是“入睡”“忘却”,那么“死亡”就是重回“上帝身边”、“我们的家园”,人、自然与上帝浑然一体。这些都是浪漫主义诗人的一种生死同一、人与自然相融的超然境界。
浪漫主义诗歌中的自然并非单纯的外在的物质自然,浪漫主义诗人在表现自然之美的同时,更多的是把自然视作连接诗人内心世界与外在世界的桥梁,通过描写自然使诗人内在情感客观化,真正地实现物我相融的和谐境界。雪莱的抒情诗《致云雀》(To A Sky-L ark,1820)就是他自我形象的象征。这只在蓝天上展翅高翔、放声歌唱的云雀,鄙视尘世的污浊,厌恶空洞浮华的腔调,以其真挚热烈的感情、优美朴实的歌声诉说着内心的忧伤和对人类的热爱,饱含着纯洁的自由精神。可以说,云雀寄托了诗人的精神境界、社会理想和艺术抱负,表现了诗人不倦地为人类寻找出路的使命感。《云》(The Cloud,1820)中的云“从海洋、从江涛”给人类带来“清新充沛的甘露”、“冰雹的链枷”、“纷纷雪片”,往来于海洋、天空、陆地,威武自由,造福万物。诗人也渴望自己像这旷野的流云一般自由穿行。《西风颂》(Ode to the West W ind,1819)中的西风,在作者笔下更是自由的象征和一股巨大的精神力量。西风所到之处,落叶四散飘舞;而“有翅的种子”又被撒向冬天黑色的土壤。西风越过高山丛林,穿过大地海洋,气势磅礴,威力无穷。诗的结尾,诗人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表示了坚定的信念:“既然冬天已经来临,春天还会远吗?”诗人在这里以生动的比喻和丰富的形象,表达了自己对自由的渴望和对未来的追求。由于他对人类的无限热爱及对理想和自由的执著追求,他本身就已成为自由精神的化身,在他所倾注了情感的自然身上,也就无所不在留下他心灵的美丽火花。
济慈的《夜莺颂》表现的同样是诗人的内心情感:面对现实的痛苦,诗人试图凭借酒力达到忘我的境地,并随着夜莺的美妙歌声进入一个欢乐和理想的世界。诗人一边倾听夜莺的歌唱,一边驰骋自由的想象,不由自主地达到了一个永恒的境界。夜莺是欢乐和幸福的象征,代表着一种永恒的原则和崇高的境界。当然,彭斯的《小田鼠》(To A Mouse)、布莱克的《病玫瑰》(The Sick Rose,1794)以及华兹华斯的《水仙》等等,无一例外地表现着诗人的内心世界,使诗人的内在世界与外在世界浑然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难分彼此。
浪漫主义诗人融自己的情感于自然山水之间,视人与自然平等、人的生死同一,进而沟通着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种种关系;同时,浪漫主义诗人把工业文明重压下的人的主体精神的自由、自然在人的生存与发展中的作用以及以上帝为中心的宗教教义统一起来看待,以期建立起一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过去的人与现在的人与将来的人联系起来的伦理道德原则。因而,我们从生态伦理角度关注浪漫主义诗歌,可以看到它们绝对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山水自然诗歌,更不是缺少历史关注和社会关怀的无病呻吟。浪漫主义诗人们的自然观虽然有其超自然的、非理性的一面,但是它是以拯救人类灵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生态整体主义思想为其价值标准的理性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