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是艺术家通过艺术媒介,经过艺术体验和艺术构思创造出来的艺术产品。艺术品的收藏既是人们对艺术品的价值进行发现和寻找,又是欣赏者和创作者之间的情感交流与情感共鸣。
艺术品的概念
艺术品一般是指有一定的文化底蕴或有一定的民族特色和艺术魅力的欣赏品。它具有以下特征:
(1)针对性比较强
针对某一领域的艺术人群可能是极佳的审美享受,而相对另一领域的人群可能一分不值。
(2)无明显的国界、时代之分
古代有古代的艺术品,可能到了现代还成为很好的艺术品,也可能随着历史的变迁和人文科学的进步,将会退出艺术舞台。
(3)差异性大
价格可以从上万元至几元钱,材质从普通的物品至稀有物品,只要是有艺术和鲜明的欣赏特征就可以认为是艺术品。
艺术品流通规律
艺术商品流通,是以艺术商品为流通客体,以货币为中介的艺术商品交换为核心内容,以艺术市场为载体的艺术经济运动过程。
流通的艺术使用价值要与社会精神文化环境的要求相适应。艺术使用价值的意识形态属性要求与社会精神文化环境相协调。要求艺术流通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既要突出时代的主旋律,又要十分注意不同艺术门类、品种、风格、流派的表现内容、表现形式、表现方法的多样化。艺术商品流通的布局、结构、规模、发展速度要与社会精神文化环境的发展要求相同步。在艺术市场发挥配置艺术资源的基础作用的过程中,市场需求会引导艺术商品流通的格局、结构、规模和发展速度与社会精神文化建设的发展要求相适应。市场机制的功能会引导艺术商品向供求平衡的方向运动。
但是由于市场机制的盲目性、局限性,政府还必须运用价格、税收、利率等经济杠杆和经济政策,综合运用必要的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舆论监督手段对艺术流通加以宏观引导、监督、调控和管理。同时,对产品型、社会公益型艺术流通给以大力扶持和倾斜,以弥补市场配置的不足。艺术商品流通在与精神文化环境相协调的互动中不断发展。艺术流通以艺术使用价值为媒介,形象地富有情感地艺术化地传播各种自然和人文科学知识,培养人们自由观照和把握事物形式秩序的能力,以艺术的方式掌握世界的能力,使人们在求真的探索和实践中,感悟和追求美的品格和境界。
通过艺术使用价值传达的政治理念、理想信仰、道德规范,引导、培养人们把握和弘扬积极进取、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提高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能力,使人们在求善的历程中,化解人际关系的矛盾,实现观念、文化和制度的沟通与超越,积极引导人们对社会进步事业的向往和追求。在艺术使用价值传达的审美信息的熏陶和浸染下,培养人们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在求美、自我确证、自我完善的追求中,实现情感与心理误区的超越,淡化功利的诱惑,拯救扭曲的心灵,熔铸美的情感和高尚的情操。在与社会精神文化环境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中,艺术流通才能不断获得新的发展动力、流通理念和流通空间。
艺术品价值规律
艺术品作为流通客体的艺术商品是艺术本体与艺术载体的统一体。艺术商品的价值是由艺术本体的价值和艺术载体的价值两部分构成的。
(1)艺术本体价值形成的个别性
营构艺术本体的创作构思设计劳动是自主的、复杂的、个体化的精神生产劳动,具有极强的自由性、主体性和独创性,是不能集中、批量、标准化生产的。因而,也是不同艺术门类的劳动者独立的创造。它不是标准化、社会化的生产物,因而,它的价值量也不能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是难以与同类劳动进行确切比较的。
当然,艺术本体的价值量并不简单地等于生产它的单纯的“台上一分钟”的个别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而是由以创作主体长期训练的探索性劳动量、反复练习、排练的实验性劳动量等“台下10年功”的累积劳动量为依据,以承认艺术创作经验、艺术传达和表现的技能技巧、个人禀赋的差异、社会影响和时尚因素以及稀缺程度为基础的市场认同的个别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量。
(2)艺术载体价值形成的个别性和一般性
艺术载体是创作主体外化、物化其构思的审美意象的物质媒介系统。艺术传达制作劳动创造艺术载体的价值,大致分为3种情况:
一是原创艺术载体。这种创造的劳动具有独特的个性和风格,是个体化的,其创造的价值量无法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确定。
二是人工复制的艺术载体。这类载体的复制劳动虽然没有独创性,但却需要有丰富的经验、高超的技艺和娴熟的技巧,具有传达制作的模仿性、复杂性。这种劳动同样是个别的,也是不可比的,其价值量也难以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量。
三是机械复制的艺术载体。如平面作品的排版、印刷,歌曲磁带、歌舞、戏剧、影视录像带的录制、复制和光盘的刻录,电影胶片的拷贝等都是可以批量、标准化、社会化生产的,其创造的价值是能够,而且必须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确定和计量的。
(3)原创和人工复制艺术商品的价值形成具有个别性
机械复制艺术商品的价值形成是艺术本体价值形成的个别性与艺术载体价值形成一般性的对立统一。从质的方面看,原创和人工复制的艺术商品的价值主要表现为由市场认同的个别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机械复制的一般艺术商品的价值,本体部分由市场认同的个别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载体部分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从量的方面看,原创艺术商品一样一件,件件不同。人工复制的同种艺术商品数量有限。因而,在这两类艺术商品的价值构成中,艺术本体的价值分值很大,在单位商品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而机械复制的一般艺术商品数量巨大,在它们的价值构成中,艺术本体的价值分值极小,单位商品中包含的比重微乎其微。因此,载体制作劳动创造的价值反而成为主要的了。正是这种价值构成的二元性决定了艺术商品的价格与其他商品价格的根本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