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被视做人类文明和历史的缩影,它融合了历史学、方志学、金石学、博物学、鉴定学及科技史学等知识内涵,是一种具有历史积淀的珍贵物品。
古玩溯源
古玩,旧时称为骨董。骨董,就是杂碎的意思。以前江南人好做“骨董羹”,即将各种食物混杂在一起烹烧,肉类烧的烂化。而骨头还完好的存在。骨董之骨就是所谓“过去之精华”,而董有身藏不漏之意,即深藏的过去之精华。也有人将骨董写作“古董”的。现在人们多知古董,一来是因为古、骨同音,另外,古董即古代深藏的珍奇之物,这种解释似乎更深入人心,更易为人接受。
20世纪50年代初,有人鉴于《书经》:“玩人丧德,玩物丧志”之说建议将古玩改为文物。古玩业改为文物业,文物一词通用至今。然而正如有人撰文说的那样,玩物未必就会丧志,而且古玩一词所包含的对古旧遗物把玩赏的意韵是其他词代替不了的,所以我们仍称“古代文玩”为古玩。
价值及作用
古玩的价值是客观的,是古玩本身所固有的。总的来说,古玩主要有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古玩的作用,是古玩价值的具体体现。古玩对社会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主要有教育作用、借鉴作用和为科学研究提供资料的作用。
古玩作用的大小,取决于古玩价值的高低,因而古玩的作用也会随着人们对古玩价值认识的深化而变化。有时同样的古玩,在不同时间、地点、条件下,其价值也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通常不是改变或降低了它的固有价值,而是增添了新的价值。这种情况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会发生。
古玩是一定历史时期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无不具有时代的特点。一切古玩都具有历史价值。不同类别的古玩,从不同的侧面分别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以及社会生活和自然环境的状况。各种类别古玩的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反映了社会的变革、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变化。
总的来说,古玩是帮助人们认识和恢复历史本来面貌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没有文字记载的人类远古历史,它成了人们了解、认识这一历史阶段人类活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依据。
古玩的价值和作用,不只是表现在对具体古玩的研究、说明个别方面的个别问题上,更重要的是把微观研究的成果,综合起来,在宏观上研究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及其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社会关系,从而从不同的侧面探索和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古玩的科学研究
古玩分类和古玩鉴定是开展古玩科学研究的前提,也是古玩科学研究的内容。由于古玩的时代不同,质地不一,种类繁多,功能各异,因而需要从不同的角度,采取不同的分类方法。
从管理的角度,我国把古玩分为不可移动和可移动古玩两部分。前者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近现代典型建筑等;后者包括古器物、古文献、古书画等。
在上述各类古玩中,有的又分为若干小类,如古器物即按古玩质地分为青铜器、玉器、铁器、陶器、瓷器等。此外,还可以根据不同的功能和属性进行分类。目前有的古玩科学研究,已经发展成为专门的学科,如钱币学、铭刻学等,今后有些类别的古玩,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和发展,还将会形成一些新的专门学科。
古玩鉴定就是确定古玩的年代、真伪和价值。首先需要进行的是断代和辨伪,如果古玩的时代不明,真伪莫辨,就无从确定古玩的价值。只有在断代、辨伪的基础上,才能通过科学研究,不断深化对古玩价值的认识。一切古玩都需要断代,但不是所有古玩都需要辨伪。辨伪有特定的涵义,主要是辨别由于古玩作为商品流通以后,有人以牟利为目的,以真古玩为蓝本而故意制造的假古董及一些历代的古玩仿制品。
古玩鉴定的方法,主要有传统方法和现代科学方法两种。在各类古玩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考古学研究对象,是经过科学发掘出土的。对于这些古玩主要是依靠考古学的地层学和类型学进行断代,对史前时期或者年代比较久远的历史时期的古玩,还可以运用碳-14、热释光、古地磁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测定年代。所有这些都属于现代科学鉴定年代的方法。
传统的鉴定方法主要是对传世古玩年代的鉴定和辨伪。传统方法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已经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对各种不同类别古玩进行鉴定的方法,但是传统方法过去主要侧重在经验的积累上,需要运用科学方法进行总结,才能不断发展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