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出口商品包装设计和具体作业过程时,应把包装、储存、搬运和运输有机联系起来统筹考虑、全面规划,实现现代国际物流系统所要求的“包装、储存、运输的一体化”。即从开始包装商品时,就考虑储存的方便、运输的快捷,以加速物流,减少其费用,使之符合现代物流系统设计的各种要求。
⑶仓储子系统
商品的仓储使商品在其流通过程中处于一种或长或短的相对停滞状态,这种停滞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商品流通是一个由分散到集中,再由集中到分散的动态流通过程。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中的商品从生产厂家或供应部门被集中运送到装运港口,有时需临时存放一段时间,再装运出口,这是一个集和散的过程。它主要是在各国的保税区和保税仓库进行的,主要涉及各国保税制度和保税仓库建设等方面。从物流角度看,应尽量减少储存时间、储存数量,加速货物和资金的周转,实现国际物流的高效率运转。
⑷流通加工子系统
流通加工是为了促进销售、提高物流效率和物资利用率,以及为维护产品的质量而采取的,能使物资或商品发生一定的物理、化学及形状变化的加工过程,它可以确保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达到要求。出口商品加工的重要作用是使商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不断地扩大出口。同时它也是充分利用本国劳动力和过剩加工能力,扩大就业机会的重要途径。出口商品流通加工包括两类:其一是指装袋、贴标签、配装、挑选、混装、刷标记等出口贸易商品服务;另一种则是生产性外延加工,如剪断、平整、套裁、打孔、折弯、拉拔、组装、改装、服装的检验、烫熨等,这种出口加工或流通加工,不仅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同时还可以实现货物的增值。
⑸检疫检验、报关子系统
由于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具有投资大、风险高、周期长等特点,这就使得商品的检疫检验成为国际物流系统中重要的子系统。通过商品检验,确定交货品质、数量和包装条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如发现问题,可分清责任,向有关方面索赔。在买卖合同中,一般都定有商品检验条款,其主要内容有检验时间与检验地点、检验机构与检验证明、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等。另外,商品的出入境还须申请通关。
⑹装卸、搬运子系统
装卸、搬运子系统包括对国际货物运输、保管、包装、流通加工等物流活动进行衔接,以及在保管等活动中为配合检验、维护、保养而进行的装卸活动。伴随装卸活动的小搬运,一般也包括在这一活动中。在国际物流活动中,装卸活动是频繁发生的,因而是产品损坏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装卸活动的管理,主要是确定最恰当的装卸方式,力求减少装卸次数,合理配置及使用装卸机具,以做到节能、省力、减少损失和加快速度,最终获得较好的经济效果。
⑺运输子系统
运输的目的是将商品使用价值进行空间移动,物流系统依靠运输作业克服商品生产地和需要地的空间距离阻隔,创造了商品的空间效益。国际货物运输是国际物流系统的核心。商品通过国际货物运输作业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国际货物运输具有路线长、环节多、涉及面广、手续繁杂、风险性大、时间性强等特点。运输费用在国际贸易商品价格中占有很大比重。国际运输主要包括运输方式的选择、运输单据的处理以及投保等有关方面。
⑻信息子系统
信息子系统的主要功能是采集、处理和传递国际物流和商流的信息情报。没有功能完善的信息系统,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将寸步难行。国际物流信息主要包括进出口单证的作业过程、支付方式信息、客户资料信息、市场行情信息和供求信息等。
(第三节)国际物流组织与口岸
一、国际物流运输的一般组织
国际物流运输组织机构的种类和数量很多,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类型,即承运人、货主(也称托运人或收货人)和货运代理人。这三方面的业务组成国际贸易运输工作的主体结构,它们之间在工作性质上有区别,在业务上则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⑴承运人(carrier),指专门经营水上、铁路、公路、航空等货物运输业务的交通运输部门,如轮船公司、铁路或公路运输公司、航空公司等。它们一般都拥有大量的运输工具,为社会提供运输服务。
⑵货主(cargo owner),指专门经营进出口商品业务的进出口商或商品生产厂家。它们为履行贸易合同,必须组织办理进出口商品的运输,是国际贸易运输工作中的托运人或收货人。
⑶货运代理人(freight forworder),指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代办货物运输业务的机构。它们有的代理承运人向货主揽取货物,有的代理货主向承运人办理托运,有的兼营两方面的代理业务。它们属于运输中间人性质,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起着桥梁作用。
二、我国对外物流运输组织
在国内,办理国际物流运输的组织机构主要是由外贸部门或进出口商、货运代理人和交通运输部门三个主要方面构成。它们主要包括以下机构:
1.外贸部门
⑴各外贸专业总公司及地方外贸专业公司。
⑵各部委所属工农贸公司。
⑶集体企业、工厂。
⑷外资、合资和合营企业。
2.货运代理人
⑴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⑵外经贸部批准的其他货运代理公司。
⑶交通部所属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及各港口公司。
⑷铁道部所属铁路服务公司。
⑸中外合资、合营的代理公司。
3.交通运输部门
它包括交通部、铁道部、民航部门、邮电部等下属的各专业运输机构。
⑴交通部:它主要包括水运方面的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地方轮船公司、长江航运公司、珠江航运公司;以及中外合资、合营、外商独资轮船公司等;公路方面主要有各地公路局和运输公司。
⑵铁道部:它主要从事铁路运输,下辖铁路管理总局和各地分局。
⑶民航部门:主要从事航空运输,包括中国民航公司及其分公司、地方民航公司、中外合资、合营的航空公司。
⑷邮电部:主要进行数量不大的邮政包裹运输,包括中国邮电总局和各地分局。
三、我国对外物流运输的行政管理机构
我国对外物流运输的行政管理职能由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外贸货运协调司行使,主要承担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职能:
⑴对外物流运输行政管理
对外物流运输行政管理是指政策管理、条法管理和行业管理。例如,在对外物流运输中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并监督检查各地方经贸行政部门和各经贸企业执行情况;审批自营和中外合营的外贸运输(货运代理)企业的成立和在国外设立外贸运输机构,并负责对其进行年审;对各经贸企业和地方经贸运输行政部门给予运输业务方面的指导;及时发现、总结并宣传、推广外贸运输工作中的新经验、新技术,组织外运人才培训。
⑵对外物流运输计划管理
即负责全国海陆空和管道进出口运输计划综合编制工作。定期与交通部、铁道部协调平衡,以便使货、车、港、船有机结合,实现经贸部门同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顺利完成外贸进出口运输任务。随着国家向市场经济迈进,运输计划工作的地位在逐步下降。
⑶对外物流运输组织协调
组织协调职能主要是处理部门之间完成进出口任务中出现的关系问题,包括外贸部门与交通运输、海关、商检等部门的关系问题,以及外贸部门内部的运输与购销、仓储等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问题。
⑷物流运输对外事务
主要是在对外开放和平等互利的方针指引下,为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积极推进外贸运输的国际合作。
四、国际物流口岸与线路
1. 国内外主要口岸
⑴港口
中国主要港口
大连港、秦皇岛港、天津港、青岛港、连云港港、上海港、宁波港、厦门港、广州港、深圳港、湛江港、香港港、高雄港、基隆港与澳门港。
国外主要港口
荷兰鹿特丹港、德国汉堡港、比利时安特卫普港、法国马赛港、日本横滨港、日本深沪港、新加坡港、美国纽约港、美国巴尔的摩港、美国新奥尔良港。
⑵航空口岸
国内主要航空口岸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香港新机场。
国外主要航空口岸
美国芝加哥欧哈尔机场、英国希斯罗机场、法国戴高乐机场、荷兰阿姆斯特丹西普霍尔机场、日本成田机场、新加坡樟宜机场。
⑶中国主要边境口岸
满洲里口岸、二连浩特公路与铁路口岸、绥芬河铁路与公路口岸、阿拉山口铁路陆运口岸、凭祥铁路与公路陆运口岸、瑞丽公路陆运口岸、霍尔果斯公路运输口岸、图珲长铁轮口岸。
2.海运航线
⑴国际大洋航线
太平洋航线
远东-北美西海岸航线;远东-加勒比、北美东海岸航线;远东-南美西海岸航线;远东-东南亚航线。
大西洋航线
南美东海岸-好望角-远东航线;西北欧、北美东海岸-好望角、远东航线;西北欧、地中海-南美东海岸航线;西北欧、北美东海岸-地中海、苏伊士运河-亚太航线;西北欧、北美东海岸-加勒比航线。
印度洋航线
主要有波斯湾-好望角-西欧或北美航线;波斯湾-苏伊士运河-地中海-西欧或北美航线;波斯湾-东南亚-日本航线等三条主要石油运输航线。此外还有远东-东南亚-东非航线;远东-东南亚-地中海-西北欧航线;远东-东南亚-西非、南美航线;澳、新-地中海-西北欧航线;印度洋北部地区-欧洲航线。
⑵世界集装箱运输主要航线
远东-北美航线。
远东-欧洲、地中海航线。
北美-欧洲、地中海航线。
3. 国际航空路线
⑴北大西洋航空线
本航线连接西欧、北美两大经济中心区,是当今世界上最繁忙的航空线,重要用语往返于西欧的巴黎、伦敦、法兰克福和北美的纽约、芝加哥、蒙特利尔等机场。
⑵北太平洋航空线
本航线链接远东和北美两大世界性经济中心区,是世界上又一条重要的航空线。它由香港东京和北京、上海等重要国际机场经过北太平洋上空到达北美西海岸的温哥华、西雅图、旧金山、洛杉矶等重要国际机场,再接北美大陆其他航空中心。北太平洋上的檀香山、阿拉斯加的安克雷奇国际机场是该航线的重要中间加油站。
⑶西欧-中东-远东航线
本航线连接西欧各主要航空港和远东的香港、北京、东京、汉城等重要机场,为西欧与远东两大经济中心区之间的往来航线。
除以上三条最繁忙的国际航空线外,比较重要的航空线还有北美-澳新航空线、西欧-东南亚-澳新航空线、远东-澳新航空线、北美-南美航空线、西欧-南美航空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