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記》不虛作,鄭重解前文,丹術既著,不可更疑。故演此訣,以附《火記》,庶使學者,取象無惑焉!
《火記》、《同契》解《龍虎經》,至二十六段,卻歎後學之不明乎此,復作《火記》序於末。此言鄭重解前文者,迺十三、十四、十五段,復提說第四、第五段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