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火者,真鉛也,丹術著明,莫大乎金火。窮微以任化,陽動而陰消,混沌終九一,寶鼎更相持,合有三百八十四銖,銖據一斤,斤謂十六兩也。金精一化,青龍受符,當斯之時,神靈煉其精,火金相運推,雄陽翠玄水,雌陰赭黃金,陰陽混交接,****包元氣,萬象憑虛生,感化各有類,眾丹之靈邇,長生莫不由。
《同契》日:易垂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比此丹衛著明,莫大乎金火。金火即九章謂坎金離火也。故離為日為陽,坎為月為陰,自朔旦以來,則月受日光,是月始生矣!.至上弦之前,陰陽各半,則三陰三陽未交也。上弦之後,則陽氣壯盛,而索乎陰,至於十五,則上三陰俱交而為陽。自十六以後,則娠之壯,女復索乎陽,至於下弦之前,三陽俱化為陰,而三陰三陽,至是始判而為二矣!.故自上弦而至下弦,皆為混沌相交接之際,修煉之士,則因上弦以後之盛陽,而收半斤之金;因下弦以前之壯女,而收半斤之水也。半斤者八兩,一兩二十四銖,故合十六兩之銖,可以當乎《易》全之爻矣!.及其金水既合,化而為一,於神室之內,又當象陰陽消長之數,發火以煉之,則金丹之所由成也。其日火金相運,推而下者,皆行而不已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