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的结果良好,娃娃非常健康。随后佣兵队长找到了商队的老板。老板是个很强壮的矮子,名字叫杜普,是史塔门协会在新加州的负责人。史塔门协会是一个大型的商会,最初是由很多不同的老板联合成立,贸易几乎遍及北美大陆所有的聚居点。
看到佣兵队长进门,杜普非常不高兴,尖锐的说到:“死人杰!你把我的货都弄没了,你知道这会让我损失多少吗?”
佣兵队长杰看着杜普,解释道:“杜老板,这是个意外,我们遇到了死亡之爪,所有的佣兵都死了,只有我逃了回来,你不能怪我。”
杜普气极而笑:“难道现在的死人杰连说慌都不会了吗?你说你们遇到了死亡之爪?我就是不相信,遇到死亡之爪你还能逃的回来!”
杰不说话,扔了一个类似金属刀片样的东西到杜普的桌子上,杜普的脸色立即就变了,他认得这是死亡之爪的爪刃,有着金属一样的质地,完全无法仿制。呆了半饷,杜普才说到:“好吧,我相信你了,但是仍然不想看到你,你赶紧给我离开这里,杀了死亡之爪的英雄。”
杰看着杜普的眼睛,说道:“我有事要求你,我要去三番市,要和你们的商队一起走。”杜普冷笑着看着杰,好象在看一个白痴。杰继续说道:“你损失的只是货,可我的兄弟都死光了,你知道吗?那些都是我的兄弟!”
最后一句话似乎打动了杜普,他叹了口气:“好吧,看在我们合作多次的份上,我再帮你一次,后天早上8点钟来我这里,三番市的商队会准时出发,迟到了不要怪我们不等你!”
“谢了!”杰转身离开了这里。
看着桌面上杰留下来的爪刃,杜普一脸的无奈。面对死亡之爪,人类确实太脆弱了一点。
回三番市的路途很顺利,杰抱着娃娃来到了中国城。
三番市的外围种着大量不知名的植物,即使在白天,这些植物也释放着荧光。这是个有军队背景的城市,据说他们的祖先是核战后存活下来的军人,但是很少人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中国人住在这里,并且在一个叫做“天选者”的部族人帮助下,逐渐控制了整座城市。所以城市的科技和医疗技能非常先进,很少有劫掠者或者变异野兽敢来这里撒野。
城市的街道非常整洁和宽敞,路面由青石砖铺成,周围的建筑物也都是以青白色的防辐射砖砌成,路边有一些统一穿着黑色皮夹克的年轻人在四处巡逻。多年的佣兵经验告诉杰,这些人都非常危险,而且身上藏着武器,
到处都是黄皮肤黑眼睛的人,让杰感觉有点不太习惯,在路边找到一个年轻人,杰问道:“请问这位先生,您知道庚叔住在什么地方吗?”
年轻人怀疑的看着这个外来人,问道:“你找庚叔有什么事?”
“是龙让我来找庚叔的。”
听到龙的名字,年轻人变得尊敬起来:“哦,是这样啊,庚叔就住在这条街的尽头,我带你去好了。
看起来“庚叔”是个很出名的人,随便一问就可以找到,杰跟着年轻人沿着青石路,一直走到这条街的尽头,那里有个很大的院子,门口还种着几颗梧桐,显示出主人的不凡。
进了院子才知道,这里居然是个武馆,武馆的牌子上只写着一个字,“龙”!很可惜这是用汉字写的,杰并不认得。
庚叔是个年轻人,看起来比龙的年纪还要小些,虽然有点瘦,但是格外精神,他在大厅里接待了杰,疑惑的看着杰和他怀里的娃娃,问道:“听说是龙让你来找我?到底出了什么事?”
杰回答道:“非常遗憾的告诉你一件事情,龙和我们的商队在去瑞丁城的路上,遇到了死亡之爪,龙和死亡之爪同归于尽,临终前嘱托我把他的儿子带来给你。”
庚叔的眼睛锐利起来,死死的盯着杰。
就好象被一条毒蛇盯上,杰突然感觉全身冰冷,经历过无数次大风大浪的佣兵队长也不禁微微颤抖起来,这才想起一件事,赶紧从背上拿出一个手镯,由于这个手镯特别重,所以任何包裹都无法存放,杰就用金属线把手镯绑在了背后。
庚叔这才把眼神从杰的身上转移到手镯。杰长出了一口气,真是可怕的人,可怕的眼睛。
接过手镯之后,庚叔只是轻摸了一下,就从手镯里倒出一大堆东西,并且从其中找到一个微型录象装置。
杰看得目瞪口呆,这才知道为什么这个手镯会重到这种程度,原来里面装着这么多东西,他也是个见过世面的人,知道人类拥有一种高端科技,叫做强磁场空间扭曲系统,核战之后从国家实验室流落到某些军事组织手里。但万万没想到,就是他背了一路的这个不起眼的手镯,不禁对龙的背景更是深深怀疑!
庚叔把微型录象系统的磁盘插入身后的一台电脑里面,当日发生的事情一一重现。
一直看到女人丧生在死亡爪下的时候,庚叔已经是全身发抖,猛的大吼一声,一拳把电脑砸烂,似乎在发泄什么,接着大骂到:“你个王八蛋,多少次和你说过,出门带好武器,你却总是不听,你总是只相信自己的拳头,这回好了,你死了,你还把梦蝶也害死了,你个死乌龟王八蛋!”
庚叔渐渐有些疯狂,一个旋风腿将客厅中的桌椅全部扫的粉碎,再一拳把钢铁铸造的练功器材打成一堆破烂,不到30秒,客厅里已经没有什么完整的东西可以让他动手了。
杰紧紧抱着娃娃,躲在墙角,不一会儿,门外跑进来一大群人,都不知所措的看着庚叔。
能砸的东西都被庚叔砸光,最后庚叔跪在地上,竟然号啕大哭起来,边哭边哽咽着说到:“你以为你是师兄就了不起吗?你是个笨蛋,你是天下第一笨蛋,梦蝶怎么会喜欢你这个笨蛋!”
一直哭了很久,庚叔才从地上爬了起来,冲着门口的一群人喊到:“都******赶紧都给我滚开,没见到过有人哭吗?”
1秒钟后,客厅里就只剩下了3个人,庚叔,杰,还有一个娃娃。
小心的接过娃娃,庚叔的眼睛还是红肿的,深深弯腰对着杰鞠了一躬说到:“我们华人古训,大恩不言谢,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无论发生什么,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有的你都会有。”
杰连说不敢。
庚叔仔细的看着娃娃,小声的说到:“小宝宝以后就跟着庚叔混了,叔叔刚才哭起来很难看吧,那是哭你妈妈的,你爸爸是个混蛋,不值得为他哭,以后可千万别学你爸爸啊。要学就跟着庚叔学!”
娃娃眨着眼睛看着庚叔,死寂的眼神里竟然多了一丝暖意。
几天之后,杰最终还是不适应这里的生活,决定要离开三番市,庚叔委托三番市的医生使用超级合金重新给杰换了一个战斗假肢,并且送给杰一套加强版战斗装甲,一支H&:K最新型战斗步枪及几百发子弹,最后还给了杰一些金币,根据杰自己的意愿,派人把杰送回了新加州城。
送走杰之后,庚叔做了一个合金背篓,把小龙缺装在这个背篓里,出城往西北行去,小龙缺(黄良梦)所不知道的是,那个方向,就是瑞丁城。
一路上,小龙缺亲眼看到了庚叔的可怕,庚叔背着小龙缺在野外的移动速度超过了他那个年代普通汽车的速度,平地速度估计能达到80公里每小时,而且可以长时间保持,在这种高速的移动当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异种生物的拦截,庚叔使用的是2把手枪,小龙缺认不出型号,由于是躲在庚叔的背后,也看不到庚叔如何开火,就看见大群的异种生物在枪声中转眼间就倒在血泊里。
偶尔也遇到一些非常凶猛的异种生物,其中有一种叫做浮游特的变异植物,单论战斗力绝不在死亡之爪之下,但是移动速度要慢的多,智商也比较低下,庚叔就直接越过它们,置之不理。
这样一直在荒野中走了10几天,庚叔带着小龙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目的地并不是瑞丁城,而是瑞丁城不远处的一个山谷里。
山谷里树木并不茂密,土质贫瘠,显暗红色,所以人们一般都称呼这里为“红谷”。这里也没有什么凶猛的异种生物,显得格外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