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当耳光抽到脸上时,饶是已经挨惯了打,凌巧春还是忍不住偏了脸,低下头去咬紧了牙。
婆婆这一巴掌打得太狠了,耳朵里嗡嗡直响,感觉似乎就要被打聋了。
“老嫂子,好了好了,别动怒,这么娇滴滴个美人,打坏了你也不心疼。”陪着赵氏说话的婆子一双眼睛滴溜溜的在她身上瞄来瞄去,那目光让她很不舒服。
“瞧着她那样,就是这副狐狸精面孔,才害死了我儿!”金氏看起来还是余怒未消,顺手就拿起茶杯往她脸上一泼,“丧气的东西,还杵在这里做什么,不赶快滚下去。”
“是。”凌巧春低着头行过礼,慢慢退出了门外。
待着到了外间,靠在墙上,顾不上擦掉脸上茶水的污迹,她只是闭着眼睛捂紧了耳朵,拼命的祈祷千万不要变成聋子。
她本来就招人嫌弃,若是再变成聋子,那可就更没有活路了。
幸好,站在那里捂了下耳朵,带着嗡嗡的鸣声消失了之后,她似乎又能听到声音了。凌巧春松了口气,猛然一转头,却发现旁边有个人一直在看她。
“小,小叔子!”凌巧春吓了一跳,结结巴巴的叫道,正要对他行礼却被金世杰一把拉了起来。
他不知道站在那里看她多久了,竟然一直没有出声。
金世杰将凌巧春拽了起来,伸出手来在着她被打肿的脸上慢慢的游移着,目光安静的看不出半分情绪。
“你,你有什么事?”凌巧春战战兢兢的问道,整个人都打着哆嗦。
家里头打她最凶的是婆婆,但实际上她最畏惧的却是小叔子。
凌巧春是金家为了冲喜买来的童养媳,丈夫大她十二岁,赖着活到了她十四岁那是终于死了、婆婆不忿,将着她当做出气筒使唤,明着是金家的大夫人,实际上连丫鬟都不如,动辄就被打骂。
在这家里头,小叔子金世杰是唯一不打骂她的人,所有人都说二少爷对嫂子是真心敬重,可凌巧春觉得并不是这么回事。
金世杰很很沉默,举止也颇有君子之风,勤奋好学,今年又考中了举人,是婆婆的心头宝,众人眼中的翩翩公子。
但是凌巧春却觉得,金世杰这个人很古怪。
他就像是一团永远不会被阳光驱散的阴影,每当安静的站在那里时,总让她感觉到极大的压力。而他的眼神,冰凉腻滑,每次望着她时,凌巧春都觉得仿佛有一条蛇在自己身上慢慢的游动,令人不寒而栗。
脸上被打肿的地方火辣辣的,金世杰的手冰凉至极,摸上去的动作十分轻柔,令人很舒服。可是凌巧春却没感到有半分惬意,她就像是被蛇盯上的青蛙一样,战战兢兢的抵住了墙问他,“你,你要做什么。”
“疼吗?”金世杰低声问道,声音很平静,甚至还带着点乏味。
“不,”凌巧春握着拳头,希望他赶快走开。
“我娘又打你了?”他的手抚摸着她的脸,然后慢慢的下滑,停到了她唇旁边。
凌巧春这回不敢开口,因为她一开口,嘴巴就会碰到金世杰的手指。
她的本能告诉她,若是开口了,恐怕会有非常恐怖的事情发生。
可也不能跑掉,金世杰是个非常强硬的人,如果她敢对他这么做,那么下次他会当着众人的面做一些举动,说一些话,然后她会被暴怒的婆婆更严厉的惩罚。
所以,为了少受些皮肉之苦,凌巧春只能缩着脖子躲在那里,竭尽全力的对抗着自己的恐惧,祈求他摸够了赶快走开。
可是,金世杰却似乎没有就此打住,他的大拇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摩挲着她的唇瓣,目光暗沉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凌巧春整个人都在无声的尖叫着,祈祷有人能从这里经过解救她。
这个时候,旁边的门忽然开了,赵氏跟着那上门说闲话的婆子一起走了出来,就在她们出来的一瞬间,金世杰站直了身子放下手,泰然自若的站在那里,仿佛什么时候都没发生一样,
“你怎么还在这里!”赵氏看着凌巧春,没好气的呵斥道,然后转向站在旁边的少年时,整个人却是笑的每一条皱纹都舒展开来,声音温柔的能拧出水来,“世杰,你怎么在这里?”
“看书厌了,出来散散步。”金世杰平静的说道,他素来少表情,就是对父母也没见有多热络的。不过赵氏却对着这个儿子心疼到了骨子里,听这话赶紧说道,“散散好,你一天也不要太用功了,那书看多了伤眼。”
金世杰不可置否的点了点头,然后目光冷冷的一扫凌巧春,“还不下去!”
“婆婆,我先去厨房了。”听着这话,凌巧春如蒙大赦的对着赵氏一行礼,逃也似得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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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巧春一路跑到看不见金世杰的地方,这才松了口气。等到厨房之后,舀了盆水照了照,果然发现脸已经肿了起来。
幸好耳朵没事,她笑了笑,起身熟练的拿了湿帕子浸了井水,一手按着敷脸,一手拿着扇子扇着火。
婆婆爱吃炖烂的燕窝,每次都要炖好几个时辰,她要是没有在旁边照看,不管是焦了还是流了,都是一顿好打。
煮完粥,小心的放在井水里冰着,然后又去给婆婆洗衣服,衣服洗完了再是劈柴喂猪,完了准备晚饭,然后打扫屋子……
她一天到晚十二个时辰都被安排的满满的,五更起三更睡,凌巧春习惯了也都不叫苦,只希望能伺候的婆婆舒舒服服,少打她几顿。
自古以来,做人童养媳的有几个不是这么过来的。
若是丈夫在,还有些希望,至少总能熬到自己做了婆婆。只可惜她年纪轻轻就当了寡妇,这辈子怕是没了指望。
凌巧春有时候想起这些,也忍不住发愁。可是她除了这里并无他处可去,娘家是不可能接纳她的,所以她也就只能一点点的熬,熬到那天婆婆去了,轮到弟媳妇儿当家,或许日子能好过点。
她手脚勤快,又有力气,一个人能抵几个人用,应该,应该不会太讨人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