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一个花样的年纪却因为过劳死的,而且还是有父有母不是孤儿的情况下,不得不说是一个笑话。这就是月华现在能够占据的这具身体的主人的原因。
这句身体的名字叫罗月华,是**大学的新闻系大四的学生,目前在神龙卫视做实习生,也算是一部分生活来源,还有晚上其他的兼职,就是为了付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要说为什么这么拼,只是因为有一对离异了的父母,从7岁的时候开始,月华就过着父亲家住几天,母亲家住几天,还好一直都有寄宿学校,跟一个碍眼的东西经常出现在自己眼前相比,付点住宿费用还是很划算的。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月华念初中开始,就独自一人在学校附近租了个小房子住,算是彻底的摆脱了寄人篱下的生活,但因为不常见到父母双方所以也没有任何一方说主动找来给生活费,而每次上门也都会受到奚落。不知是因为叛逆还是伤心绝望,月华拿起了法律武器武装自己——把父母告上了法院。
虽然是庭下和解,但梁子还是结下了。毕竟,双方虽算不上是什么新闻人物或知名富翁,可也算是颇有财产的有钱人。虽然事情是私下调解完了,但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多少还是有那么点风言风语传出去了。
为此双方直接买断了亲情关系的,为此父母双方愿意付直到18岁的赡养费和学费,而从付完钱开始双方就再无任何关系,将来不得已任何理由打扰到双方。
从拿到钱那天开始,双方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不知是不是缺乏安全感,所以还知道买个房子住,即使明知道剩下的钱也许不够支持到自己大学毕业。
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儿,当初买的那个贫民窟的快倒的房子也会赶上城区改造的事情,这也就是月华现在还有地方住的原因,即使是个20几平的蜗居,但在罗月华的心里这就是家,是即使努力打工也要保住的地方。也就有了现在*月华的消失,月华的到来。
“是不是因为我也叫这个名才有了这么一个机会?不知道这是幸还是不幸?”知道了这具身体的所有经历,月华也为这个女孩痛心,算是一个同病相怜的人吧!
当然剩下的也就是一些打工,学习,被欺负的记忆,没什么值得特别重视的信息。因为大四的答辩要从下学期开始,所以现在基本上是在实习。那些餐厅什么的打工的工作也不准备再去了。毕竟咱现在也是有外挂的人,弄点儿钱还是有把握的。只是目前,月华认为最重要的就是弄明白自己所实习的那个神龙卫视是不是自己所认为的那个神龙卫视。
不过,首先月华做的第一件事确实请了个假到东北的大兴安岭旅游了一次,个人游,回来后就找到一家有名非常有名的店将空间中原本就有的年费不算太大的人参卖了。要知道像现在这个年代十几年的野山参都不好找,何况是上百年的,为此月华倒是直接就得了520万。到此总算是解决了经济问题。
销假回来后的一周,经多方打探和观察,月华终于确定了,此神龙真的是彼神龙,还是那个只有购物栏目的神龙卫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