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500市民的官司》这件事,我们这样认识是不是要更好一点呢?
首先,该内部人员应该为整个事件负责,把他逮起来,是罪有应得,他不仅要坐牢,还应还款。
其次,该信用社在管理上存在问题,也应该为自己酿下的苦酒负责,如果为了小集团利益把市民告上法庭,显然是恶意诱导,在问题认识上偷换概念,胡搅蛮缠,开法律玩笑。如果法院受理此案,那是拿法律开玩笑。
再次,作为市民,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在很多地方都需要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下,要说是保密,那就如同是锁着门被小偷偷了一把是一个道理。更何况,即使门没锁,你就溜门偷窃?所以,市民可以反诉该信用社,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这件事只有这样来认识,才是科学的、客观的。
反思当前的一些现象,在一些领域一些行业,由于一些人或部门单位,或是出于利益考虑,或是因为思想浅薄,凭着各种影响,有意无意地进行恶意诱导,既不能科学地认识问题,更不能科学地解决问题。就像《500市民的官司》说的那样,那个信用社就是制造个人信息保护之谬解,致使个人信息丢失后要个人负责成为认识上的一个盲点,导致责任承担上的扭曲,是认识上的不科学不客观的表现,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格格不入的,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因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培养用科学的态度看待问题的素质,提高用科学的态度看待问题的能力,是我们开展工作、发展社会的必需。
总体上讲,用科学的态度看待问题,有利于不断完善我们的思想观念,从而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比如我们的财富观,中国向来有着不患寡而患不均和杀富济贫的传统,一方面是装穷和害怕露富,一方面是炫耀财富和为富不仁。改革开放前的几十年中,由于基本财富观念的错误,我们把贫富的差异和对立简单化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差异和对立,进而企图通过打倒富人来建设社会主义,以至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竟然形成了“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社会心理。人们的财富观严重扭曲。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批判了这种扭曲和颠倒了的财富观和社会心理,明确提出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实施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走向共同富裕的政策,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积累。然而,随着收入分配差距和贫富悬殊的扩大,仇富心理又有所滋长。这就需要我们继续站在科学的高度,用科学的态度来认识这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
用科学的态度看待问题,有利于逐步提高我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的态度看待问题,提高用科学的态度看待问题的能力,自觉地用科学的态度去认识问题、解决问题,这决定着我们处理问题的方式和方法,比如,怎么看待街上的乞丐,人们通常会产生怜悯、慈悲心理,会去施舍。但值得注意的是,也有相当部分人是以此为职业,更有一些年轻人天生懒惰,宁愿寡廉鲜耻地乞讨,也不愿去干点活,宁愿让人鄙夷,也不愿意出力。如今的社会,只要肯出力,就会有饭吃。对这种脸面、尊严一切都可以放下的人,我们也需要站在科学的高度上去认识去解决。
用科学的态度看待问题,有利于切实纠正我们认识上的偏差。只有用科学的态度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才能在工作中勇于探索、不断创新,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发展。才有能力在决策过程中客观地认识环境,正确地分析和判断形势,准确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确保主观行为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像前边所说的《500市民的官司》就是这样的例子,如果那个信用社能够站在科学的高度上,用科学的态度看待问题,相信就不会发生那样的官司。
用科学的态度看待问题,有利于我们推动社会进步。我们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符合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就能够促进事物向好的方面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力量。反之,则违背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会使事物的发展与人们的希望背道而驰,阻碍社会的发展。比如,“限塑”的声音在去年是何等的高涨,为什么效果并不理想呢?就在于并没有站在科学的高度上去认识去解决,掏钱就可以使用塑料袋,本身就不是“限塑”,而是限穷,你有钱你就用,就去破坏环保,你没钱就别用,就别破坏。所以说,用科学的态度看待问题,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巨大,关系着发展目标的正确与否和发展方式的优劣与否。
当然,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达到这样的程度,并不是简单地实践和概念化的学习就可以了,而是要切实理解科学的内涵,把科学贯穿到每个人的每个行动、每件事、每个思想念头中去,真正把每个人的思想认识提高到科学的水平上,具备用科学的态度去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素质。
新的时期,正因为存在诸如此类的认识观念上的问题,就需要我们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继而推动全民思想素质的提高,人们都能以科学的态度去认识问题去解决问题,相信“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指日可待。
写于2009年4月29日
(第十节)做好人的工作
从一些腐败的官员的行为轨迹中,我们不难看出,做好人的工作是多么的重要啊!我们选择什么样的人,以什么样的标准去选,如何选,选出来以后怎么使用,出了问题怎么办?都是我们应该时刻思想的事情。
为此,我们需要从两方面着手:
一方面,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出了害群之马,就缩手缩脚,而更要缜密周全,做好人的工作,不拘一格用人才。
首先,组织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组织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在组织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以人为主体、以人为动力、以人为目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认真研究人的成长规律,把握人的本质特点和个性特征,正确看待人才、公正评价人才、及时培养人才、合理使用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尊重、引导和保护好广大党员、干部、人才的正当需求,努力实现、维护和发展他们的合法利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使他们享有实现自身价值的满足感、贡献社会的成就感和得到社会尊重的荣誉感。
其次,组织要做顺风船,为干部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组织关怀,个人努力,这是干部成长的两个必备条件。在个人努力这个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组织关怀就会成为干部成长的重要的外界环境条件,而这个环境的顺逆,很可能影响一个人的一生。
有的人适于在顺境里成长,有的人则顺逆不限。如同西红柿与大豆角,西红柿需要外力的扶持才能茁壮成长,大豆角则具有先天的攀附能力,随便一个树杈、一根草绳、一面土墙都能成为它往上窜的借力。但不论顺境逆境,不管适应与不适应,有外力的扶持,能借力,成长的就快,就壮实。我们组织就是要做这样的外力,或者可以被借的借力。
就人的本性来说,人对人总是有好恶之别,领导难免,人格化的组织也不可避免。既然对人有好感或恶感,那么就会产生欣赏与不欣赏。领导和组织的欣赏,对一个人来说可能就是顺境,这个人可能就会精神抖擞,信心倍增,工作干得欢欢的。同理,领导和组织的不欣赏,对一个人来说,也许就是逆境,这个人可能就会情绪低落,丧失信心,工作做得就不会有起色。一个人常坐顺风船,势必积累经验,迅速成长起来。而一个人常行逆水舟,大小事都磕磕绊绊,整天头低着脸耷拉着,怎么发展的起来呢?
作为组织,在干部的成长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多做顺风船,少做或尽量不做逆水舟。更不能戴着有色眼镜看人,是我的人,不行也用;不是我的人,行也不用,这种掺杂个人成见的做法,对干部的成长肯定是不利的。
第三,完善人才评价标准,为人才发展提供平台。
汉朝的王昭君,大家都知道她的故事,因为她无心去买通画师,遂被画师画得丑陋不堪,以至于长期身处冷宫。
我们的组织,就如同《昭君出塞》中的画师,所起的作用在于如实举荐,如果恶意举荐,就像那个画师故意将王昭君画得丑陋不堪,以至于使昭君长期身处冷宫,那么,我们的干部就会用心于买通画师之道,而不是自己的工作。
就目前来说,一些干部在成长过程中,个人用在不当方面的力量太多,确实对实际工作、对干部的思想、观念影响都很大。
组织必须创新思维模式,从执政兴国谋发展的战略高度谋划组织工作。用科学发展观推进组织工作,必须改变封闭、落后和一切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势,顺应时代的变化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创新思维模式,自觉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根据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从党执政兴国的战略高度审视和谋划组织工作。要把促进人的发展和依靠人谋发展作为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形成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用事业凝聚人心,用实践造就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着力构建鼓励干事业、支持干成事业、帮助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激发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谋发展、促发展的积极性与创造力,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组织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评判领导干部政绩,改进政绩评价和考核方法,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坚持用政治的观点、群众的观点、实践的观点、全面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看政绩,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观点看贡献,不能凭印象和想当然来评价使用干部,也不能以偏概全,把干部的政绩完全等同于几个简单的数字。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选人用人的导向至关重要。要把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运用到干部工作中去,让那些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懂发展、会发展、善发展的人有更大的舞台施展才华,让各类优秀人才充分涌现,使广大干部的创业争一流热情竞相迸发。
用人贵在当机。用人用得合适,用当其时,用当其事,人与其时其事相辅相成,则工作顺利,人也精神。现实中,有的人用的不是时候,不是地方,虽也使用,但其既不愉悦,工作起来也不精神。同时,用人贵在识人。人虽不能分为三六九等,但百人百性,用人必须用其所长,避其所短。
另一方面,要彻底消除当官没好人、好人不当官、好人当官也变坏的恶性循环。
我们都知道,不论是陈良宇,还是苗元礼、王月喜,他们都是一步一步走上高层的,我们应该自省,他们是怎么上去的,选拔他们的标准是什么,推选他们的人又是何样的人?根源性的问题是什么?
要彻底解决用人中的问题,单靠日常的教育不行,正像人们说的,小学教远大理想,大学教禁止随地吐痰,显然倒置。靠制度也不行,制度是人为的,选择性地使用制度不是没有,在制度上则灵活性与原则性的结合,就会成为有些人营私舞弊、谋取私利的借口,就会为有些人敲竹杠提供机会。
从现实的一些串案、窝案来看,如今可行的办法就是,搞一个试点把某个省拿出来,从重要的科局长到省级领导干部全部换掉,另推荐一批新的领导出来。我们不用害怕会失去政权,因为我们还有很多党员,他们中间优秀的领导人才多得是,通过大换血,把腐败分子彻底消灭干净。
刊载于2008年4月30日《临汾日报·理论专刊》
并登载于2009年1月5日联合早报网[5684]
(第十一节)不要忽视干部选任上的细节问题
毛泽东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如果干部的工作都做不好,其他工作更无从谈起。目前,党的干部任用在体制上已很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党政机关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作了严格的规定。但是,再严格缜密的规定,由于理论水平的高低、文化素养的区别,必然带来理解上的偏差,在具体的操作中,总会有这样那样的出入。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干部任用上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正说明干部任用在一些细节上还存在着不足。如何进一步完善制度,避免不应有的甚至是有意的出入,仅仅拘泥于现成的条例上的文字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在文字之外的东西上下工夫,在细节上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
一、干部选任工作在时间上应有一定的规律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对于选任的工龄及岗位年限规定的比较明确。在任职年限上,某些方面也有明确规定,如县级5年一任,乡级3年一选。但是,对于机关干部的升迁或调整却没有任何年限上的规定,比如说一般干部的提拔和副升正应该一年一研究,形成一个规律,每年年底无事时,就是研究干部的时候,将其制度化。这样一来,完全可以避免现实中人为的想研究就研究,一年可以研究上好几次;不想研究就不研究,几年也不调整一次。还可以规避有些领导利用自己升迁之际,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现象出现。同时,也有利于人才的脱颖而出和正常的成长,防止将某一个人长期蜗居在某一个岗位上,造成人才浪费。现实中,确实存在有的人好几年或十几年待在同一个岗位上,得不到任何眷顾,而有的人每次不落,只要动干部,他就会挪地方。这种不平衡,使得干部中间产生不利于工作的影响都是小事,重要的是在干部中产生了一种怨气。
二、干部选任工作不要人为地设立条条框框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任用应具备的条件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从思想、能力、工龄、学历、身体等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个别地方和个别部门在选拔干部时,还对某些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做了特别的要求。除此而外,许多地方普遍性地对年龄、身份、职务等也做了进一步的具体规定。像近年来各地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对年龄、身份、职务等都有详细的规定。
按说,干部任用条例对选任干部的条件已做了明确规定,除了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有特别的要求以外,不应该再做过多的限制。设立更多的条条框框,做过多的限制,就意味着把一定的人排除在外,而为某些特定的人设立特定的圈圈,为其选拔任用做政策上的铺垫。这样一来,既有违干部任用政策的公平原则,也妨碍了人才的多样性和人才的脱颖而出。
三、干部任用上的民主推荐问题
不同的条件就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比如对干部任用中的民主推荐在程序上稍加变动,就会产生与程序不变时不一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