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瑟琳自从在林顿家住了五个礼拜之后,还一直同他们保持来往。和他们在一起时,谁也不招惹她,她也就露不出她那粗野的一面,加上人家对她始终客客气气,她也不好意思撒野,因此,她凭着自己的天真和热诚,不知不觉地蒙骗了那老夫妇俩,赢得了伊莎贝拉的爱慕,征服了她哥哥的那颗心。这些收获从一开始就使她为之得意,因为她野心勃勃。于是,她便养成了一种双重性格,虽然并非有意要去欺骗什么人。
凡是在希思克利夫被人称作“下贱的小流氓”和“比畜生还不如”的地方,她都小心翼翼,不要表现得像他一样。但是回到家里,她就不愿讲究礼貌了,那会惹人笑话;也不愿约束她那放浪不羁的天性,那不会给她带来体面和赞美。
埃德加先生很少能鼓起勇气,公然来拜访呼啸山庄。他惧怕厄恩肖的名声,有些不敢见他。然而,我们总是尽量客客气气地接待他。主人知道他为什么而来,自己也就避免冒犯他,要是客气不起来,就索性避开。我倒认为,凯瑟琳并不喜欢埃德加登门。她既不耍弄心计,也从不卖弄风情,显然不赞成她的两个朋友碰在一起。因为,当希思克利夫当面对林顿表示轻蔑时,她凯瑟琳可不能像林顿不在场时那样附和他;而当林顿对希思克利夫表示反感和厌恶时,她又不敢对他的情绪漠然置之,仿佛人家蔑视她的玩伴与她毫不相干似的。
她一碰到为难的事,以及说不出口的烦恼,就想避开我的讥笑,可是总也躲不过,逗得我经常笑她。听起来我好像不大厚道,不过她也太骄傲了,你还真没法去怜悯她的苦恼,除非她能放谦恭些。
最后,她终于招认了,向我吐露了心事。除了我,她不会找任何人帮她参谋。
一天下午,欣德利出去了,希思克利夫想趁机给自己放一天假。我想,他那时已经十六岁,相貌不丑,智力也不差,但他却偏要设法摆出一副里里外外都让人讨厌的架势,当然他现在的模样并没留下这些痕迹。
首先,他早年所受的教育,到这时已对他毫无益处了。早起晚睡,连续不断地做苦工,已经扑灭了他一度有过的求知欲望,扑灭了他对书本或学问的喜好。他小时候由于深受老厄恩肖先生宠爱而养成的优越感,已经逐渐消失。他奋斗了很久,想与凯瑟琳在学业上平起平坐,但却带着沉痛而又默默无言的遗憾,半途而废了。他彻底自暴自弃了。当他发现他势必要降到以前的水准以下时,谁也无法劝说他在争取上进上再努一把力。随后,他的外表也跟内心的堕落协调一致了。他养成了一种懒洋洋的走路姿态,一副低贱的神气。他那不苟言笑的天性,也发展成为一种几乎是白痴式的孤寂和乖僻。他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熟人,他只想激起他们的反感,而不是赢得他们的尊重。显然,他从中尝到了一种苦中作乐的乐趣。
在希思克利夫干活的间歇,凯瑟琳还经常和他做伴。但他不再用言语来表达对她的喜爱了,而是带着愤懑、猜忌的神情,躲开她那孩子气的爱抚,仿佛觉得人家对他如此滥表柔情,并不值得引以为乐。就在前面提到的那一次,他走进堂屋,宣布他不打算干活了。这当儿,我正帮凯茜小姐整理衣服。凯茜事先没有估计到他会打算歇工,还以为她可以一个人占据这堂屋,因而已经设法通知了埃德加先生,说她哥哥不在家,眼下正准备接待他。
“凯茜,你今天下午有事吗?”希思克利夫问道。“你要去什么地方吗?”
“不,在下雨呢,”凯茜答道。
“那你穿上这件绸衣服干什么?”希思克利夫又问。“但愿没有人要来吧?”“据我所知没有人吧,”小姐结结巴巴地说。“可你现在应该下田去了,希思克利夫。吃好饭都一个钟头了,我还以为你走了。”
“欣德利总是可恶地守着我们,难得让我们松快一下,”那孩子说道。“今天我不去干活了,要跟你待在一起。”
“哦,约瑟夫会告状的,”凯茜提醒说。“你还是去吧!”
“约瑟夫还在佩尼斯通石崖那边装运石灰呢,一直要干到天黑,他决不会知道。”
说着,他就蹭到火炉边,坐了下来。凯瑟琳皱着眉头沉思了一下—她觉得有必要为她的客人来访铺平道路。
“伊莎贝拉和埃德加·林顿说过今天下午要来,”她沉默了一阵之后,说道。“既然下雨了,我想他们不见得来了。不过,他们也许还会来,要是真来了,说不定你又要白白地挨一顿骂。”
“叫埃伦说一声你有事,凯茜,”希思克利夫坚持说。“不要为了你那两个可怜巴巴的愚蠢朋友,就把我赶出去!我有时候真要抱怨他们—不过还是不说吧—”
“抱怨他们什么?”凯瑟琳嚷道,神色不安地瞅着他。“哦,内莉!”她又气冲冲地叫道,猛地一下将头从我手里挣出来。“你把我的头发都梳直了!够了,别管我啦。你想要抱怨什么,希思克利夫?”
“没什么—就看看墙上的日历吧。”他指指窗口那里装在框子里的一页纸,接着说道:
“那些打叉的,是你跟林顿兄妹度过的夜晚,那些画点的,是你和我度过的夜晚。你看见没有,我每天都做了记号?”
“是的—非常无聊,好像我会注意似的!”凯瑟琳怒声怒气地答道。“这有什么意思呢?”
“表示我可注意了,”希思克利夫说。
“难道我就该总是陪你坐着吗?”凯茜越发恼火地问道。“我得到什么好处啦?你都谈些什么呢?你简直是个哑巴,或者说是个娃娃,你说过什么话,做过什么事引我开心啦!”
“你嫌我话讲得太少,不喜欢跟我做伴,可你以前从没对我说过呀,凯茜!”希思克利夫非常激动地嚷道。
“什么都不知道,什么话也不说,跟这样的人根本谈不上做伴,”凯茜咕哝说。
她的同伴立起身,但他却来不及表白心绪了,因为石板路上传来马蹄声。随着一阵轻轻的敲门声,小林顿走了进来。他没想到会受到这次邀请,所以满脸喜气洋洋的。
当他们一个走进来,一个走出去的时候,凯瑟琳无疑注意到了她这两个朋友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犹如你刚看完一个荒山起伏的产煤区,又换到一座美丽肥沃的山谷。林顿的声音和问候,也跟他的仪表一样,与希思克利夫截然不同。他说起话来又动听,又低沉,吐字也跟你一样:不像我们说得这么生硬,比我们柔和些。
“我没有来得太早吧?”林顿说,瞥了我一眼。我已动手擦盘子,清理餐具柜尽头的几个抽屉。
“不早,”凯瑟琳答道。“你在那儿干什么,内莉?”
“****的活,小姐,”我答道。(欣德利先生关照过我,每逢林顿私下来看凯瑟琳,我要做个第三者。)
凯茜走到我身后,气鼓鼓地低声说道:“拿着抹布走开!家里有客的时候,仆人不许在客人待的房里擦擦洗洗的!”
“既然主人出去了,这倒正是个好机会,”我高声答道。“主人讨厌我在他面前忙活这些事。我想埃德加先生一定会原谅我的。”
“可我讨厌你在我面前瞎忙乎,”小姐蛮横地喊道,不给她的客人开口的机会。自从和希思克利夫争执了几句之后,她还没有恢复平静。
“真是对不起了,凯瑟琳小姐!”我应道,然后又只管埋头****的活。
她以为埃德加看不见她,冷不防从我手里夺过抹布,恶狠狠地掐住我的胳膊,久久不放。
我已经说过我不爱她了,并且喜欢时常煞煞她的虚荣心。再说,她拧得我痛极了,我本来跪在地上,忽地跳起来,尖声喊道:
“哦,小姐,你这一招太恶劣了!你没有权利掐我,我可不吃你这一套!”
“我没碰你呀,你这个撒谎精!”她嚷道,手指痒痒的要再拧我一下,气得耳朵也涨红了。她心里一有气,向来掩饰不住,总是憋得满脸通红。
“那么,这是什么?”我抢白说,一边亮出一块赫然发紫的地方,作为反驳她的铁证。
她跺了跺脚,犹豫了一阵。随即,实在抗拒不住顽劣的心性,她啪地打了我一个耳光,痛得我两眼直冒眼泪。
“凯瑟琳,亲爱的!凯瑟琳!”林顿插进来了。眼见着他的偶像犯下了撒谎和打人这双重过失,他感到大为震惊。
“你给我离开这屋子,埃伦!”凯瑟琳重复了一遍,浑身都在颤抖。
小哈雷顿总是到处跟着我,当时正靠近我坐在地板上,一见我流眼泪,他也哭起来了,呜呜咽咽地直叫“凯茜姑姑坏”。这一来,凯瑟琳又把一肚子怒火,引到这不幸的孩子头上来了。她抓住他的肩膀,狠命地摇他,把这可怜的孩子摇得脸色发青,埃德加未加思索地一把捉住她的双手,让她放掉哈雷顿。霎时间,有一只手挣脱了,小伙子惊愕之中,只觉得这只手打了他一个耳光,而且打得那么狠,怎么也不会错当成闹着玩的。
埃德加惊恐地往后一退,我抱起哈雷顿,带着他朝厨房走去,却把门开着,因为我很好奇,想看看他们俩如何解决这场纠纷。
受侮辱的客人走到他放帽子的地方,脸色煞白,嘴唇发抖。
“这就对啦!”我自言自语地说。“引以为戒,一走了之!让你看看她的真面目,这是件好事。”
“你去哪儿?”凯瑟琳赶到门口,问道。
埃德加往旁边一闪,想要走过去。
“你不能走!”凯瑟琳可劲地喊道。
“我就要走!”埃德加压低声音答道。
“不行,”凯瑟琳坚持说,紧握住门柄。“现在还不能走,埃德加·林顿。坐下来,你不能带着这种情绪离开我。我会整夜难过的,而我又不愿意为你难过呀!”
“你打了我,我还能待下去吗?”林顿问道。
凯瑟琳哑口无言。
“你使我害怕了,为你害羞了,”林顿接着说。“我再也不到这儿来了!”
凯茜两眼在闪烁,眼皮直眨。
“你还有意撒谎!”埃德加说。
“我没有!”凯茜嚷道,终于又能开口了。“我没有有意做什么。好啦,你想走就走吧。快走开!我现在要哭啦—我要哭个死去活来!”
她跪在一把椅子跟前,当真伤心地哭了起来。
埃德加横着心走到院子里。到了那里,他又犯踌躇了。我决定给他鼓鼓劲。
“小姐任性极了,先生!”我大声嚷道。“像所有宠坏的孩子一样坏。你还是骑马回家去吧,不然她会闹得死去活来,惹得我们受罪。”
这软骨头不以为然地从窗口往里张望。他实在是走不开了,正如猫舍不得丢下一只咬得半死的耗子,或者一只吃了一半的鸟一样。
我心想:唉,他是没救了,他是命中注定,在劫难逃啦!
果不其然,他蓦地转过身,急忙又回到屋里,随手关上了门。过了一会,我进去告诉他们,说厄恩肖喝得酩酊大醉地回来了,准备把这老宅闹个天翻地覆(这是他喝醉酒时常有的心态)。这时我发现,那场风波反而导致他们更加亲密—已经冲垮了年轻人羞羞答答的壁垒,促使他们抛弃了友谊的伪装,公然承认他们是情人了。
一听说欣德利回来了,林顿急忙跳上了马背,凯瑟琳急忙逃进了闺房。我去把小哈雷顿藏起来,又去取出主人枪里的子弹,因为他在发酒疯的时候,就喜欢摆弄这支枪,谁要是招惹了他,或是太引他注意,那就会有送命的危险。于是,我就想到取出子弹的办法,等他真闹到开枪的地步,也可以少闯点祸。
第九节
欣德利进来了,正不堪入耳地破口大骂着,恰好看见我把他儿子往碗橱里藏。哈雷顿无论对他那野兽般的喜爱,还是对他那疯子似的狂怒,都怕得要命,因为在前一种情况下,他可能被搂抱得挤个半死,或者被亲得透不过气来,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则可能被扔进火里,或者摔到墙上。因此,不管我把他藏在什么地方,这可怜的小东西总是静悄悄的。
“好啊,终于让我发现了!”欣德利大声嚷道,一把抓住我的脖颈皮,像捉住一条狗似的往后拖。“天哪,你们一定串通好了,发誓要害死这孩子!现在我可知道他为什么总不在我跟前了。不过,我要靠着魔鬼帮忙,叫你吞下这把切肉刀,内莉!你不用笑,我刚才把肯尼思头朝下栽进黑马沼里。干掉两个跟干掉一个是一回事—我想把你们这些人宰掉几个,不然我就不得安宁!”
“可我不喜欢切肉刀,欣德利先生,”我答道。“这把刀子刚切过熏鲱鱼,如果你允许的话,我倒情愿给一枪打死。”
“你还是情愿下地狱吧!”他说,“而且你也逃不了。在英国,没有一条法律能阻止一个人把家里弄得像样一些,可是我家里却搞得乌七八糟!张开你的嘴。”
他手握着刀子,将刀尖往我牙缝里戳。可我从来就不大害怕他的胡闹。我啐了一口,说味道让人恶心,我无论如何也吞不下去。
“啊!”他放开了我,说道。“我看出来了,这个可憎的小流氓并不是哈雷顿。请你原谅,内莉。他要真是的话,就该活扒皮,谁叫他不跑来欢迎我,还嗷嗷尖叫,好像我是个妖怪。过来,你这坏小子!我要教训教训你,看你还敢欺骗一个好心肠的、上了当的父亲。喂,你不觉得把这小子的耳朵尖剪了,他还会漂亮些吗?狗剪了耳朵尖可以显得凶些,我还就喜欢凶的东西呢。给我一把剪刀—来个又凶又平整的玩意!再说,爱惜什么耳朵,那是令人可憎的装模作样,是极端的自负—我们人没有耳朵,已经够像蠢驴的啦。嘘,孩子,嘘!好啦,我的宝贝!别闹了,擦干眼睛—这才乖呢。亲亲我。什么!不肯亲?亲亲我,哈雷顿!该死的,亲亲我!天哪,好像我愿意养这么个怪物似的!我非拧断这臭小子的脖颈不可。”
可怜的哈雷顿在父亲怀里拼命地又喊又踢。当父亲把他抱上楼梯,举到栏杆外面的时候,他叫得更凶了。我大声呼喊他会把孩子吓昏的,随即跑去救他。
等我赶到他们跟前,欣德利正靠在栏杆上,探身倾听楼下有什么动静,几乎忘记手里抓着孩子。
“是谁?”他听见有人走近楼梯脚,便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