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力与社会合作的双向互动
要消弭社会利益矛盾与社会关系对立的困境,实现社会合作,首要的途径就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在自然界的生存竞争中,作为个体的人是十分孱弱的,人类从幼年到成年漫长的哺乳期又进一步削弱了个体独立生存的能力。因而,早期人类在自然界中谋求生存的唯一方法就是结成群体。离开群体,任何个体、家庭都无法安全地生存下去。生产力发展为人的生存提供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是满足人的各种物质需要不可或缺的条件与基础,是社会合作的基础。
从社会生产力的要素来看,生产力内部蕴涵着社会合作的因素。马克思明确指出:“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控制的———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能力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力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马克思, 1972:108-109 )
合作体现为一种生产力,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协作和分工的交替,合作发展受自然条件和科学技术影响,同时也反作用于自然条件和科学技术,人与自然的合作也体现为一种生产力的合作。人们在从事生产实践、改造自然的同时,又形成、改造和创造着自己的社会关系。没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就不可能有人与自然的现实关系。社会分工合作加速了人类的发明创造,极大地提高了人类的生产能力。正是通过社会分工和合作,才使人类在其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也能较好地解决生存问题并不断提高其生活质量。因此,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我们应当更多地强调和提倡合作。
社会分工为人类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进步,它推进了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认为,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仅仅是现有生产规模的扩大,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分工的方式还决定了劳动的方式和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在旧式分工下的劳动不再是自主活动,而是自主活动的否定,是单纯地维持肉体生存的手段。同时分工使人与人之间的私人关系发展为阶级关系,并使阶级关系变成人以外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异己的力量。随着分工的扩大、资本的积累,工人越来越依附于资本家。“随着分工的发展也产生了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利益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之间的矛盾。”(马克思,1995:84 )分工不仅使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生产和消费由各种不同的人来分担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所以必然形成不同的阶级,“在分工的范围内,私人关系必然地、不可避免地会发展为阶级关系,并作为这样的关系固定下来”(马克思, 1982:503 )。
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不仅为社会合作提供物质基础,而且还能大大缩短每个人的劳动时间。只有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才有可能把劳动分配于一切社会成员,从而更广泛地实现社会合作。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说:“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马克思,1995:107-108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人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马克思,1995:68 )。要实现社会合作,就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只有当生产力高度发达时,自由人联合体的建立才是可能的。
(二)社会合作是一个动态系统
马克思所指的社会生产力并不是僵化的、静止的、固定不变的,而是总是处在一定历史阶段上运动着的、灵活而富于变化的生产力。社会秩序要维持其生命力并保持有效运转,就要随着生产力的变化不断进行自我调整和校正。
合作是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它与经济活动有着天然的亲缘关系。物质文明的每一点进步都对社会活动与社会交往的发展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和推动作用,而作为社会关系的最高表现形式的社会合作一方面从生机勃勃的物质生产活动中获取活力与动力,另一方面又忠实地记录着社会发展的每一个前进步伐,描绘出经济关系的每一条轨迹,而且以它独有的线条和笔触勾画着生产力发展的未来蓝图,昭示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因而直接或间接地推动着物质生产力以加速度向前发展。因此,从反映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和分配以及生产力各要素的运动和组合中去发掘社会合作的无限潜力,使社会交往与社会关系作为一种生产力直接或间接地与物质生产力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在促进物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加快自身的发展,在物质生产中更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社会合作与生产力的发展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社会合作为生产力的发展创造条件,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社会合作的源泉和动力。只有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推动社会合作更高层次的变革,通过社会合作的不断完善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才能通过社会的进步为生产力提供全面发展所需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条件。因此,社会合作是一个伴随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动态系统。
第二节 生产关系维度的社会合作
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结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它是人们最基本、最主要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直接的生产过程中,即物质资料生产四个环节中的生产环节中所建立起来的关系。广义的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的全过程中,即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全部四个环节中所发生和结成的各种经济关系。具体而言,它包括在各经济主体内部人们同生产资料的关系,劳动过程中人们之间的职能分配关系以及生产过程结束时人们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
在马克思那里,社会关系首先是生产关系,然后才是其他层面的关系。相比人与自然之间的交往,存在于现实中的个人及其共同体之间的交往活动和交往关系更显重要,它是社会人存在的一种必然。马克思的合作思想来源于合作思想的先驱们,同时也是在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合作本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首先表明合作是生产关系,即许多人在一起共同劳动并在合作中形成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所以合作也是一种生产关系。另外,合作的不同目的决定着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的此消彼长,决定着合作成果的分配,合作也体现为一种生产关系。
一、社会合作反映一定所有制结构的经济关系
所有制是指以历史上一定时期存在的劳动者与生产资料不同的结合方式和产品占取方式为核心内容的经济关系。资本主义所有制是指占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和失去生产资料的雇佣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关系,即资本家不断地占取雇佣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经济关系。(李光远,2007 )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就是这样来界定公有制这种生产关系的:“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和按照共同的协议来分配全部产品,即所谓财产共有。”(恩格斯,1995:237 )
社会关系源于人,因为有了人类,人与人之间便产生了各种复杂的关系,这些关系就统称为社会关系。“在这些现实关系中,经济关系不管受到其他关系———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多大影响,归根到底还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它构成一条贯穿始终的、唯一有助于理解的红线。”(马克思,1995:732 )经济关系是人生存的社会化形式,是人的物质生活的基本形式,是人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
(一)合作体现为一种生产关系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马克思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马克思,1995:32 )马克思关于经济基础的基本原理认为:生产关系包含着整个社会结构的最深的秘密隐蔽的基础。“任何时候,我们总是要在生产条件的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当中,为整个社会结构,从而也为主权和依附关系的政治形式,总之,为任何当时独特的国家形式,找出最深的秘密,找出隐蔽的基础。”(马克思,1975:891-892 )
马克思在1859 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总结自己的历史观形成过程的时候指出,法的关系和国家形式一样,“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 世纪的英国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马克思,1995:32 )。他通过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得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而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是“市民社会”,也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同时,马克思发现宗教批判、政治国家和法的观念的批判仅仅是资本主义社会生活的“副本”,还必须深入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生活领域,研究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关系。
虽然生产力相对于生产关系居于首要地位,但合作必然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马克思,1995:32 )“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马克思,1995:345 ) ,马克思并不是说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不能简单地看作同义,而是因为社会关系由多元关系构成,生产关系在多元关系中是主体构成因子。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是人与自然关系在特定的社会结构中所表现出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二)合作的基础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
人类社会是物质运动的最高形式,人们在特定的物质资料生产基础上相互交往、共同活动,形成了各种关系的有机系统。马克思认为,造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不合作的本质根源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资本论》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深入的解剖,在书中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实质上是“资产阶级生产的全部社会关系”,是“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总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分离表现为非劳动者对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垄断。
生产关系的本质是劳动者同物的生产条件在经济主体内部结合的社会方式,即生产要素相互结合的方式。马克思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指出,“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马克思,2009:52 ) ,才能消灭与旧的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资本家凭借资本不劳而获的历史被强行终止,资本的专横权利被彻底颠覆。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直接排除了个人凭借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来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状况。
在合作性的社会关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在合作发展过程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生产资料归谁所有表面看来是人与物的关系,而实质上是体现人与人的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人们占有生产资料的形式,决定其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决定着产品的交换和分配关系,从而也就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资料所有制不直接产生生产力,但影响着生产力的发展,也影响着协作和分工的发展。生产资料所有制不仅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也是合作的基础。
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了财富分配的规则,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中,财产所有者就必然要求把资本或者土地所有权作为分配的依据。所有制主要通过作用于利益分配过程来影响利益关系,其性质决定利益的分配。正如马克思所说:“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这就是说,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个人的与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有关的相互关系。”(马克思, 1995: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