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擦你个枪,老子这是在哪儿啊,王仲此时还不能转过自己的思绪。原来王仲在跪了三拜后,忽然一道晴天巨雷劈下,直把王仲给轰成了渣,王仲临死前是那个气啊,义愤填膺说道:擦老子好不容易得了奇遇,大难不死,还突破到了混元巅峰,没想到就这么倒霉的被雷给劈死了,死老天,老子恨死你了,哎?王仲忽然似想到了什么沉思想到:只是我在被轰成渣之前,怎么看到了,四道金光飞进入了我的体内,那是幻觉吗?不对,那绝不会是幻觉,对,那棵树,那棵树,那棵树,在我灰飞烟灭之前,飞进了我的身体里,只是他在哪呢,哎不想了,王仲洒脱的自语道;哈哈,我王仲两次大难不死,唉,看来老阎啊,暂时俺还是不能去和您唠嗑喝酒了王仲一脸犯贱的淫笑说道;只是这还是天元大陆吗?怎么灵气这么稀薄,王仲喃喃道。啊啊啊啊啊啊啊,死老天,俺擦擦你个枪。王仲又开始无耻的大骂起来:原来王仲在发觉这里灵气异常稀薄后,内视了一下自己的修为,顿时吓的并且气的那个脸色是:白里透着红。红里透着黑,黑不溜秋,绿了吧唧的。原来王仲的修为已经从奇遇后的混元巅峰,到退到了,精元初期。这可让王仲,差点没一头撞死,TMD,这还不如没得奇遇前呢?死老天,死天道,估计上辈子咱们是结了仇。擦擦你个枪,等俺修为打到了,前所未有的境界后,俺一定要,你们好看。哼就在为王仲咒骂的时候,忽然王仲才发觉了,自己为神马倒退到了精元初期,原来啊自己现在的身子不是自己原来的身子。自己这是夺舍了,至于为什么自己现在就又有了精元初期的修为,那是因为自己没有消散的能量,与庞大的精神力与这这副身体融合了。哈哈哈哈,没事,不就是修为吗,时间的事。况且自己所占据的这副身子天赋竟丝毫不差自己本来的那副身子;哈哈哈,王仲这旁大声淫笑完,就开始仔细的观察自己这副身子,哈哈竟然这么帅,这可让俺情何以堪,只见这副身子:皮肤很白,很细腻,一双明亮清澈、有着淡淡蓝色的眼睛,射出柔和温暖的光芒,鼻梁挺直,带着好看的弧度,栗色的头发又柔又亮,闪烁着熠熠光泽……
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那浓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一双眼睛简直像浸在水中的水晶一样澄澈,眼角却微微上扬,而显得妩媚。纯净的瞳孔和妖媚的眼型奇妙的融合成一种极美的风情,薄薄的唇,色淡如水。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这,这哪里是人,这根本就是童话中的白马王子嘛!王仲看完脸上充满了满意的笑容,自己的所占据的这副身子虽然还莫有成年,看起来顶多十一二岁,但已是标准的迷死人不要命的美男子了,王仲想到这,不由的又是一阵庆幸,辛亏自己所占据的是个男的,要是占据了一个女人,那王仲可真要就是撞豆腐也要撞死自己了。
王仲看完自己罢,便开始仔细审视周围的环境,这是一个天坑里,周围还散布着一些白骨,有动物的,还有人的,周围的氧气非常稀少,让人有种窒息的感觉,只是这当然难不住我们的王擦擦你个枪了,他可是一个曾修炼到混元期的大修士。王仲看了片刻,便准备出去了,这顶多二十米的天坑高度,是当然难不住,王仲的了,精元期虽还不能腾云飞行,但轻轻一跃,还是有几十米高度的。王仲看了周围片刻,微微i叹息一声,随即猛的往地上打了一个坑,然后大手一挥,就只看那周围不论是动物还是人的白骨,都被一阵风刮到了大坑里,而王仲在看到全部的尸骨均已刮进了自己所击打出的大坑以后,便是在大手一挥,那原来都的石土便又回归到了自己原来所在的地方,王仲这么做到是一直记着那句,做人做仙留一线,日后且的机缘。结善缘,得机缘。生前不知为何人何兽,死后但为邻里。王仲做完这些后念了一段度人经后,便在不再做停留向着天坑外一跃而去,这一跃足有三十米,王仲轻而易举的出了来。王仲出了天坑后,便找着自己这幅身体本有的记忆,向着自己这复身体的家走去,说来王仲所占据的这副身体也是一个苦命娃,从小与自己的母亲相依为命,不知自己的父亲是谁,自己的母亲又是身患隐疾不能干重活,所以家里的一切重活都是他来干。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没想到在上山采蘑菇的时候,他不小心的坠入了天坑里,可谓是美男子多薄命。王仲奋力融合着这身体本身的记忆,登时就发觉自己这副身体的母亲可不是平凡人,王仲凭借着这身体里的记忆,就发觉这身体的母亲的竟也是练过的人,只不过这练过,只是炼过王仲那个世界的俗世武功,上不来大雅之堂,可王仲凭借记忆知道这个叫地球的大陆,可是人体素质相当脆弱的,如果说正常人的体质还有可以所爆发的能量是1的话,那这具身体的母亲就可以说是92,这可就让王仲不得不诧异了,在想不出个所以然后,王仲也也不再费劲脑细胞的想了。等会到家问这身体的母亲吧。可王仲在回去之前,却是有事要做,只见王仲一声轻呵,就看从王仲额头里飞出了一滴精血飞散到空中,化为血雾,王仲看此,嘴里脆声道,今我王仲,夺舍他人,虽莫是有心,但终究是借他人之身苟活,自今后我我带林萧父母·如己之父母,若有丝毫不尊此誓之事,当即天雷聚顶,身死道消。自此后王仲就是林萧,世间在无王仲此人,只有林萧。林萧(王仲)此时却是在报答自己这幅身体原来的主人。当然就算林萧以自己的良心,也是会这么做的。王仲所发这誓言却也是为了加上一层保险。这厄血誓言可是对修道之人百试百灵的,修道之人对此却是深信不疑的,林萧这边想着,可那边却是急了个热锅朝天,只见此刻林萧家里一个高高个的男人脸色发黑的来回走着。只见这人微黄的头发自然卷曲,白净的方脸上嵌着一双充满智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下,一双鼻孔显得特别大。还有他的两道眉毛给予他那睿智的眼睛一种特别的威严——这是两条淡褐色的、松软的、差不多是笔直的线条,而且很少有对称的时候,一道比另一道高出一点,因此这道眉毛上面出现一条小小的皱纹,其中仿佛含着寓意,隐藏着思想。
此刻他却是脸上写满了焦急和愧疚。他身边坐着一个年约三十一二的气质特别的女人,只看这女人长得甚是:美丽动人;这女人长得面似桃花,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还有一对柳叶眉,弯弯的眉毛下面镶嵌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远远望去,好像两颗大大的黑珍珠,非常美丽。只是此时这眼影里却是隐隐含着泪水且充满了空洞。这女人脸上写满了自责和对老天的憎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