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臣曰:『贵国所说,似是而非;盖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也。中国道歉不道歉、允偿不允偿,须查谅山事是否中国之咎;此为现在龃龉之根本也。津约虽定,疆界未分,中国即饬华军退札谅山,不许前进;岂先料法军冲来,特蓄此失和悔约之机心。中国之不欲与法国生事,亦可见矣。迨法军前攻,华军请准五、六天撤退;是无失和之心,更可见矣。法军不允所请,突然冲入,遂致交锋,互有伤损;是谁之咎耶?中国即明告系华军,亦光明正大,不必隐讳;未虑法国竟以此藉端也。本大臣曾将详细情形,剖辩在案。贵部并不于议院宣告之,仅执一面之词以欺朦议院;虽一面与本大臣妥商,而一面仍饬巴公使专事恫喝。贵部与巴使之言屡次不符,以致本大臣不能取信于中国,颇受中国之累。查贵部函告不索巨款,但请略给囗〈血阝〉费偿费;乃其后数日,巴犹在沪索二百十五兆佛郎。又贵部已允本大臣仅需五十兆佛郎,乃至今巴犹索八十兆佛郎。本大臣所告中国者仅有电报,巴使所告中国者则有公文;中国见本大臣述贵部之言与巴使等之文两面不符,不疑贵部不诚,实即疑电报有舛错。故以后本大臣凡述贵部之意,中国不甚信;岂非因贵部而有两歧之误耶?今言亦无益,谢署使既已出京,本大臣亦应回德;然甚愿贵部体贴中国,如能临崖勒马,大局或尚有转机也』。
茹相曰:『本部之政并无两歧,巴使因中国丝毫不允,故坚索巨款;倘中国肯允,则诚实说出矣。今谢虽出京,然谢从巴使到华后,仅仅系参赞、非署使;今之出京赴沪,仍可以商,非决裂也』。
李大臣曰:『总署来电,屡言谢系署使,因谢照会亦自冒称为署使也。今既下旗挈员出京,尚非失和而何』?
茹相曰:『谢称署使者不止一回,本部已知之。然现巴、谢均在上海,大约不日仍可商量;大约系静候中国允偿,或令孤拔再夺数地作索偿之质以望中国肯允耳』。
李大臣作色曰:『仍言夺地,太觉轻视中国矣』!
茹曰:『实因中国不易商量,出于无奈』。
李大臣又历叙中国愿商量而法国不肯商量及巴使在沪仍不肯到津,中国又曲全友谊,派曾制军就议;而法国仍占夺基隆、仍勒索巨款,一味蛮横,又不肯请他国排解,试思更有何国有此办法、更有何国再能容忍!
茹半晌答曰:『中国先有错处,即观两月前总署告谢参赞云「北圻官兵不可让」一语,已可为背约之证。然今姑不论前事,今总望巴使在沪尚有商量耳』。
李大臣曰:『倘贵部必欲商量,不可在海口妄动;恐炮声一震,津约废矣,无可商也』。
茹相笑而不答,形迹奸诡可恶。
李大臣曰:『望即发护照,以便启行』!
茹相曰:『明日送来』。
李大臣曰:『今日倘能送来,庶明早可以启行』。
茹相曰:『可以今日送去;然如不及明早动身,可请从缓束装。我法民非生番可比,虽中国无出使权利,断无人滋事也』。
李大臣起,辞曰:『烦致意总统,不及辞行为歉』!
茹相曰:『总统在乡,可转致之。渠当与本部同心,极愿再见贵使也』。遂握别送至门外,犹曰:『不久再见』(陈季同述)!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一八四(二二一八页)。
同文馆译报法兵在台情形等事
九月初四日(一○、二二),同文馆译新报:
照录新报
八月二十五日英文字林新报:
(略)
又,前于二十二日晚接得电音,言台湾府之统领华兵者以佯败之计得胜法兵,因而杀死法人数百名,获得火枪千余杆。现在法国兵船雇人泅水毁断电线云。
今日厦门来电,言法水师前于二十日泊于淡水;现被逐出口外云(张德彝谨译)。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一九四(二二三五页)。
总税务司赫德函告法水师提督定自九月初五日起封禁台湾各口
九月初七日(一○、二五),总税务司赫德函称:
现接到厦门关税务司初六日电报,内称:『法国水师提督出有告示,自初五日起将台湾从北至南偏西之海滨并沿海各口封禁,使众咸知断截各项来往』云云。总税务司既得此信,不得不为之转达。缘法国兵艘在台湾沿海各处作事,不但海疆各路不克与刘军门往来接应,即台湾各官员文信亦不得通,致在彼不能得所需,即此亦不得知其情形。事至如此,若不立即设一办法,恐不日即有全台之虑矣。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一九七(二二三六页)。
同文馆译报法已定议封堵台湾各海口
九月十一日(一○、二九),同文馆译洋文新报称:
九月初二日,上海新报云及法国公使刻接电报,知法廷定议封堵台湾全岛各海口,业已饬令水师提督孤拔遵行矣。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二(二二四七页)。
军机处交出上谕命沿海疆吏力筹闽台军务饷项
九月十一日(一○、二九),军机处交出奉上谕:
徐承祖奏「谨陈全台要务」一折,所奏不为无见。法人攻占基隆,必须迅速驱除,勿任久踞为患;本日已有旨将刘铭传补授福建巡抚,仍驻台湾督办防务,更属责无旁贷。着即极力筹办,以副委任。台北富绅林姓,迭谕刘铭传晓以大义,令其集团助剿;着即查明该绅职名具奏。徐承祖所请饬令该绅总办借饷团练事宜,如事属可行,即着奏明办理。台湾军火缺乏,着李鸿章、曾国荃、杨昌浚、张之洞、倪文蔚设法接济。法人有封海之说,全台口岸甚多,必有以运送之处。前据刘铭传电称可由新竹登岸,着该大臣等遴派精细员弁妥为运解。或由外国商船受雇包运,给予重价;并着妥为筹办,毋稍膜视。台郡土匪蠢动,着刘铭传督饬地方官弹压解散,速靖内患。原折均着抄给阅看。
据杨昌浚电称:台湾饷绌,已饬司设法接济;具见力顾大局。即着迅筹解往。吴鸿源所募两营,着该督饬令设法渡台助剿,毋稍迟延。彭楚汉现拟雇渔船渡新竹、鹿港,藉通文报;并着传知该提督妥为办理。闻马江之战,「扬武」轮船击中法船,炮子并未炸;闻经洋人剖视,有炭无药。此必有人从中作奸,致有此事。嗣后统兵大臣等于所用军火,务当遴派妥员经管,随时详加检点,以资利用;勿稍疏忽。
此旨着李鸿章先行分别摘要电知各处,以期迅速。钦此。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五(二二四九页)。
同文馆译报虎(沪)尾战况
九月十二日(一○、三○),同文馆译新报称:
八月二十九日,英文字林新报前日伦敦来电云:『法国会堂复开,有多官呈请该堂向民间筹措一千零八十万佛郎,以备东京兵费之用云。又现在法之兵船八只泊于虎尾、五只泊于基隆,土民蜂起,高筑炮台;且云愿死而不愿受法人之辱。前于二十日法兵力攻虎尾,该处提督孙开华等极力抵御,以力杀死法兵二十五名、轰死二三百名;华兵伤亡者百余名。中国兵官陆地札营半月有余,殊觉乏倦焉』。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八(二二五二页)
南臣大臣曾国荃咨报恪靖诸营援闽筹饷协济并遣军填札遗防
九月十二日(一○、三○),南洋大臣曾国荃文称:
准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大学士左(宗棠)咨:『为照本爵阁大臣奉命督办福建军务,现在该省情形吃紧,亟须成军开拔赴闽;谨遵旨调拨恪靖七营前往防守。惟兵力尚单,幸贵爵督部堂在于江南各军营内复添拨督辕亲军后营,共成八营;并允给该各营口粮,俾入闽随同征剿。相应咨请查照,并希催饬各营迅速办理启程』等因。本爵部堂准此,查督辕亲兵后营系左步云管带,即系恪靖亲军右营;本驻江宁城内,即可就近启行,随同大帅入闽。至于恪靖七营有三营驻吴淞口,郝长庆带先锋营、贺兴隆带副中营、刘春庭带正后营,即应料理启行;应派淮扬镇章军门率「合」字四营接守吴淞口汛地,以重防务。其四营驻江阴者喻先知带卫队营、易上休带良营、刘见荣带威营、叶少休带礼营,均应迅速分批随行;应派刘藩司添调「南」字选锋三营接守江阴汛地,以厚兵力。其「合」字四营所驻高厂庙地段,应由陈臬司派提督陈美仙率四新营填札,以资策应。所有各营需用轮船载送湖口,应由长江李军门届时派兵轮船分作三批装送,以利遄行;并咨会江西潘抚部院预备民船,在湖口接送河口。至于该八营所需月饷,应由金陵支应局会同陈道鸣志查照前次奏定之案,由陈道携带三个月满饷,亲随大帅偕行支放;以后月饷,议定由江宁、江苏司局仍应多方筹备,到处设法挪凑,源源接济。
除咨复钦差大臣左侯相查照并分别咨行照饬立刻遵办外,相应咨呈。为此咨贵衙门,请查照施行。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二○九(二二五二页)。
总税务司赫德面递节略缕述沪尾中法战况
九月十三日(一○、三一),总税务司赫德面递节略称:
照录节略
淡水新关税务司法来格呈
总税务司宪:前于十月十五日(即中国八月二十七日),由东北来之半年不息风业起海面,波浪翻滚,非小艇所能当。因而法船有停战情形,俱开往他处;惟余有水师提督坐船并名为「杜盖都音」二小烟囱之战船。是时中国官员调集兵勇极多,约足八千之数;观其情状,大有遇敌必遁势。惟孙提督操练之二、三千人,决不至避敌逃遁;观其战争之式,设与法兵之数相等者列队互击,无不可以抵御。纵继此复有胜法兵事,我毫不为意外也。法国曾派载兵船三艘向西贡迎取接应兵,可得来若干名,即载来若干。斯时于应回本口岸之日,已逾三朝;据我观之,殆因波浪滔天,驾驶不易,应由基隆陆路行来也。本口岸炮台,斯时华人重新修补,甚形葱忙;我相度情事,法船必将二次攻击炮台矣。岸居乡民,至今仍无妄生事端,不守规矩。复有告示数张,附于函内并呈。
一千八百十四年十月十九日,由淡水新关具。
再者,兹套内所封有之告示数张,近日俱已收回。缘吾等详言于官,似此示文恐贻患于局外之泰西人不浅。盖欧地人民,服食起居皆同,故其面目须发无少差别;如我之首,即甚无异法人之首。官即因我辈之言,将此示文俱收回也。战地遗存之法尸二十具,皆为人割裂,极其惨目。闻之法人言,其由战地舆回之尸亦有二十具。今其船内皆满载诸受伤法兵;而法兵统帅胸间亦受一来复枪弹,死伤未定,恐难获痊。此间孙军门,则时以「长胜孙」三字自诩。
观法兵开炮,实多奇异;凡见有华式衣冠者,不问为何如人,即以巴贝德炮向之轰击,而总不得一中。其炮弹则常穿入西人房舍;我辈西人,惟以身不预诸战事,法兵必无加害之心以自慰。然视法人开炮向击之式,实无时不可使我西人中其炮弹也。
刘爵帅往日英名,今已全失;曾令淡水、基隆二处督兵人退兵,皆抗而不遵。又有自回台湾府之意,乃为乡民所禁,不得出衙。
本月二十日,又申。
淡水新关税务司法来格呈
总税务司宪:前一千八百八十四年十月初一日(即中国八月十三日)早七点钟时,本关见有法国大战舰三只驶来。停轮于本口铁板沙外一艘名「加利孙乜」,乃法国副水师提督李士卑斯所管带;一艘名「德伦凡得彼」,一艘名「杜盖都音」。该水师提督升旗传信音,次日十点钟时要向本口炮台开炮。我随即预备将紧要文件收拾装束起,妥置快船内;将银钱、财物等,置于「戈戈乍佛」船内。旋即雇一驳船,遍告知本关在事之中国人众:可于次日八点钟在本海关齐集,在此处下船。窃思如是措置,为极妥矣。至晚,我就枕偃卧;以为安睡终夜无事,直至明日十点钟前不至别有他变矣。不意次日六点钟三刻,闻炮声一次;顷之,又连响一次。立闻若许炮声,似由各船面发来者。我现已整妥衣冠,思欲朝食,不忆及有何危险。惟炮声过烈,几至令人耳聋;疾行出至街心,见人皆避至身可保安之地。是时,耳闻空中有诸多弹过声响;遂执一来复枪走至领事官红色炮台处,于此可详观战事,他处莫能与匹。
徐为访之,知是役为中国先向法船放二、三炮,法船立即开炮还击;不俟十点钟也。斯时中国海滩中炮台,已设许多沙袋围护,备有新式克虏伯炮五尊;并于其上面高处所尚未修葺完竣之炮台,备有一尊从前膛装药之大炮。伊等炮声间断时刻不少,直至十点钟方歇。炮台发出炮弹,可命中击打法船,将法国「维伯」战船头桅打成两截,复于其船旁击一大洞。是只「维伯」战船,为前数日开来本口者。而法国船发出之炮弹,甚不得利,均击中于事无济之他物,独不能打炮台。是时,其炮台之完固,与未开仗之先,差无几也。法船炮声,至下午二点钟乃止。嗣后踰多时分,复一继一之发炮,直至晚九点钟炮声方息。中国人之死伤者,约五十人。居本口岸之外国人,幸无一人受伤;惟住居之屋宇,受害匪轻。我住之室,有炸炮中之一段物,由房屋穿入;服役人之室,打进完全炸弹一具,炸裂毁灭对象不堪。公所中亦受毁伤;钤字手查验外班人等之住室院,亦遭炮弹击坏。今日,法国兵船每踰十五分顷,仍发炮一次。余等在此守候不妥,因向炮台击来之炮弹过高,每一俱由余等头上飞过。今朝有「塞非勒」船驶来,与「戈戈乍佛」船互相升旗传信,继乃出口开向基隆矣。
初一日(即八月十三日),法国人复于基隆地开炮攻击;兵士登岸,遂取基隆全地。中国带兵总兵,阵亡二员;刘爵帅向台北府败退。彼意以为在彼背城一战,继可退入台湾之南地也。余等于本口岸遥揣,法兵必自基隆行陆路至此,与彼之兵船会合。隐窥夫伊等之意,不外乎台湾地北半尽归其掌握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