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一词包括很广,但通常一般指由木匠所制造的“桌椅板凳”之类。古人是席地而坐,室内以床为主,地面铺席;再后来出现屏、几、案等家具,床既是卧具也是坐具,在此基础上又衍生出榻等。到商、周、秦、汉、魏各时期,没有太多变化,有凳、桌出现,但不是主流;直到汉代,胡床进入中原地带,到南北朝时期,高型坐具陆续出现,垂足而坐开始流行。憩居形式到了唐代仍然是两种形式并行,高的桌、椅、凳等已被不少人所使用,但席地而坐仍然是很多人的日常习惯。元、明、清各代,对家具的生产、设计要求精益求精,尤其是明清两代,成为传统家具的全盛时期。
宋元以后,我国家具艺术已经发展成为高度科学性、艺术性、实用性相结合的优秀生活用具,不仅为国人珍视,也在世界家具之林中独树一帜,享誉甚高。
由于唐以前家具资料极少,更无实物,我们暂不详介。
宋代是一个理性思考的时代,宋人在哲学上选择了尊崇自然的道教和倡导秩序的儒教理性学说。宋人勤修法典,力图在多方面理出头绪,如在自然科学方面,总结出了《天工开物》,在建筑学方面制定了《营造法式》等。总之,冷静的宋人在造物的过程中,所追求的是秩序和法度,所欣赏的是一种工整而规范的美。宋代家具除北方个别地区因受唐末藩镇割据的影响,仍部分保持唐末厚重曲线风格外,绝大部分宋代家具都呈现出一种极其简约的结构,形态上表现出极其素雅的装饰风格,其简约程度,多数已达到无以复减、减之即毁的地步,从而体现宋人以节俭、简洁的审美观念。
宋代家具多以直线部件交结而成。外观挺秀刚直,直线部件之间,又常以刻意推敲过的严谨尺度、位置组成优美的比例,取得内在隽永的审美效果,尤其是南宋时期的家具,因受南方竹文化影响,往往构件断面尺寸极其细小,整体比例优美、文雅、秀丽。虽然简约、工整、文雅、清秀是宋代家具的主体风格,但过多的规范和保守意识也制约了宋代家具的发展,使其显得理智有余而热情奔放不足。
豪放的蒙古族创建了大元帝国,游牧民族文化中向来以豪放无羁的生活方式和繁复华美的视觉感受为其喜好,这些与宋代迥异的社会文化背景,势必对宋式家具造成了冲击和改造。同时,由于地域与民族间的接近,元代家具较多地继承了辽金家具的部分风格,并有了较成熟的发展。
元代家具的主要特点为:(1)罗锅枨的成熟广泛运用。(2)展腿式桌与霸王枨的出现,(3)喜用曲线造型。(4)倭角线型的大量应用。(5)云头转珠图案的盛行。(6)较大的形体尺度。(7)雄丽的雕刻风格。
元代家具形体厚重,造型饱满多曲,雕饰繁复,多用云头、转珠、倭角等线型作装饰,出现罗锅枨、展腿式等品种造型,总体上给人以雄壮、奔放、生动、富足之感。
明清两代家具工艺高度发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时代风格,“明式家具”和“清式家具”已成为专业学术名词。
明清早期家具之所以能有很高的成就,除了继承宋代的优良传统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明代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城镇兴起,大大增加了家具的需求,工艺要求也不断提高;二是海禁开放,大量输入硬木,使工匠有可能制造出精美坚实、超越前代的家具。黄花梨、紫檀、鸡翅木、铁力木、榉木、瘿木这些坚硬细密,色彩幽雅,花纹毕美的珍稀木材是这段时期家具的主要选料。
在造型上,明式家具式样纷呈,常有变化,表面上看似乎是能工巧匠随心所欲、率性运用便成美器,实则任何样式都有相当严格的法度,绝不是东拼西凑、不经推敲的。
“明代家具”有广义、狭义之分,其广义不仅包括在凡是制于明代的家具,也不论是一般杂木制的、民间日用的,还是贵重木材、精细雕刻的,皆可归入,即使是近现代制品,只要是明代风格,均可称明式家具。其狭义则指明代至清早期材美工良、造型优美的家具。优良的明式家具,造型求雅避俗,结构巧妙合理,充分利用木材的自然纹理,具有天然质朴、深厚典雅的艺术韵味。
清代家具以雍、乾为鼎盛时期,这一时期的家具品种多、式样广、工艺水平高,最富有“清式”风格。在装饰上,这一时期力求华丽,并注意与其他各种工艺品相结合,使用了金、银、玉石、珊瑚、象牙、珐瑯器、百宝镶嵌等不同质材,追求金碧璀璨、富丽堂皇,遗憾的是,这一时期的家具,有的由于过分追求奢侈,显得繁琐累赘,过犹不及,反而流于庸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