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然,她有着世间最美的容貌。
风过了无痕!
可她却至今还记得那句淡漠无痕的话语。
“我有她,今生足矣!”
那是自那人死后,她第一次清楚的意识到:那个从未被她放在眼里的女人,因为她的死,也将他的心带走了。
那一刻,她无比的嫉妒那人女人,纵是死后依然冠着他的姓,霸占着他发妻的位子,也占据着他的心。
天下第一美人又如何?
琴棋书画、刺绣女红样样精通又如何?她终究敌不过一个死人。
不过现在,皇天不负有心人!老天爷终于看到了她的诚心,表哥他不记得了。
他将关于那个女人的一切都忘记了。这是不是也意味着,他终于可以将视线投注在她的身上。
卑鄙也好,趁人之危也罢!
她白芊芊只知道,眼前这个她想要的人若是不主动出手,这辈子,他都不会给她机会。
谁让先喜欢上对方的人,是她呢!
“主子,一切准备就绪,可以出发了。”
“嗯。”
本欲打算在建州将伤养好,再动身回白云堡。但是两日前,不知何人竟敢盗用了号龙令。
号龙令,乃是北方十三个帮派联盟所推举的盟主所掌管,也只有盟主才有资格使用此令牌。
号龙令一出,不仅代表着白云堡,更意味着整个北方联盟的指向。
盗用号龙令的贼人,向天下群雄发起挑战。定于本月二十四日,在白云堡展开一场夺宝大会。
这榜,至今高挂在神机堂的殿门前。神机堂专门传递江湖消息,堂主江湖人称“包打听”。而神机堂繁盛的原因很简单,它从不传递假消息。
因此,此令一出,无人怀疑真假。心里早已认定,龙吟珠就在白云堡的手中。
毕竟,这几十年来龙吟珠一直被当作白云堡的圣物。虽然那东西在他眼里一文不值,但在江湖传闻中,它却是能“活死人,肉白骨”的宝物。
醒来已有几日了,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冥冥中,似乎将什么东西忘记了。
可周围的人闭口不提,他也懒得问。既然能够轻易忘记,想必,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索性近些日子,甚是平淡无趣。有人要自找上门让他寻乐,那又有何不可。
扶着白芊芊上了马车,白云飞转身准备上马。却被一只雪白的小手抓住衣袖,楚楚动人的大眼睛浸着一层水雾,可怜兮兮的望着他。
拉着白云飞的衣袖,白芊芊柔柔弱弱的嗓音带着撒娇的意味,细声央求着:“表哥,你陪芊儿一起坐马车好不好?人家一个人在马车里好无聊啊!”
见白云飞不答,只是淡淡的扫了一眼她伸出来的手。
白芊芊慌忙解释道:“芊儿的意思是,表哥你身上的伤还没好,骑马太不安全了。”
也不知道是哪个胆大包天,吃了熊心豹子胆的家伙,居然敢盗用白云堡的名义弄出个夺宝大会。
连累着表哥身上的伤还未好,就得赶回白云堡去处理。不过,想到这一路上她终于有机会,可以和表哥两个人单独相处……
不知想到了什么,白芊芊那张绝美的小脸上悄然染上两朵红晕。一时间,竟不敢与那双桃花眼对视。
“无妨!不过几日便到云州,芊儿若是无聊,就让丫鬟进去陪你说说话。”
不着痕迹的收回被白芊芊抓在手中的衣袖,白云飞安抚性的摸了摸她的头,利落的转身离开,走到前方翻身上马。
虽然自小便把芊儿当做妹妹看待,但她毕竟也到了出嫁的年纪,做哥哥的,总该为她的名声考虑。
只是方才,看着那双眼里的殷殷期盼,芊儿她……也许这次回去处理了那件事,也该给芊儿寻一门亲事了。
看着那个高高坐在马背上的挺拔身影,白芊芊似无意地与他身旁的阿二对视了一眼。
美目中带着警告和威胁。
帘子一放下,隔绝了众人的视线,怒气难消的白芊芊立刻秀手一挥,矮桌上丫鬟备好的一盘盘精美的吃食,立刻被她掀翻在地。
紧跟在主子身后,阿二几次张嘴欲言又止。最后扫了一眼,跟在队伍最后的那辆青色马车,只得闭声不吭。
明知道应该将夫人的事告知主子,可一边是夫人,一边是灵芸。若是白芊芊将灵芸的事抖出来,若是知道她曾刺杀过主子,他不敢去想结果是什么。
小镇的客栈里。
外面的天色已黑,回到客房,冷清悠洗了把脸立刻没形象的鞋子一蹬,便合衣倒在床上。
这个时候就寝时辰早了些,再加上方才从那两个江湖人口中打听的情况,内心激动得她更是睡不着。
“小兄弟,你是说白云堡的堡主?那个白云飞?”
“你难道不知道,这次的夺宝大会就是他一手发起的吗?他可不仅是白云堡堡主,还是北方十三联盟的盟主。号龙令一出,整个江湖都要为之震动。”
虽然不清楚这所谓的夺宝大会究竟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她被劫走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但至少有一点可以确定,白云飞他还活着。
管它什么盟主,什么令牌,只要他好好的,就足够了。吼吼吼!床上的人裹着被子,兴奋的打着滚儿。
他没事,他没事……
“叩叩叩!”
安静的房间里突然响起了一阵类似于敲门的声音,感觉敏锐的冷清悠立刻停下翻滚的动作,侧耳聆听。
声音,似乎是从窗户那儿传来的。莫非,窗户外有人?
近段时间明显胆儿变肥的冷清悠,轻手轻脚地摸下床,抽出枕头下面的短匕,双手握着,朝着窗边走去。
就在冷清悠准备伸出手推开窗户的时候,方才的敲击声突然消失了。
窗外一阵疾风“砰”的一声将窗户吹开,灯罩中的烛火也随之熄灭。陷入黑暗中的冷清悠立刻握着匕首,摸黑退到墙角。
“飞凌见过大小姐。”
黑暗中,一道黑影在窗外一闪而过,再眨眼,那黑影已经无声的单膝跪在冷清悠跟前。
“你认识我?”
话一出口,黑暗中的那个黑影似乎僵硬了一下,片刻又恢复平常。
“属下是冷家庄的暗卫。”
暗卫?
“你…你是冷家的人?那我哥哥现在何处?你可知晓?”
屋里太暗,冷清悠看不清对方的脸,只觉得那人的声音冰冷如器皿,毫无起伏。
“少爷几日前带着天鹰进了浮云岭,至今没有消息传出。只是临行前吩咐属下,若是见到大小姐,可暗中保护。”
“那你此刻现身又是何意?”
“属下收到一封书信,信封上指名让大小姐亲启。事出突然,属下不得已才出此下策。”
冷家庄的暗卫,若是没有主子的命令,不能轻易出现在世人面前露面。
掏出身上的书信,飞凌双手捧举恭敬的递给冷清悠。
“属下检查过,信封很干净,没有做过手脚。”
见冷清悠接过信,飞凌立刻出声告退。身形一晃,地上的黑影已经消失。敞开的窗户重新被关上,熄灭的烛火也再次被点燃。
飞凌?暗卫?
对方是哥哥的暗卫,可她怎么觉得以前好像见过。那人给她的感觉,很熟悉。
对了,她想起来了。
作为一庄之主,哥哥身边自然不缺护卫。但爹爹当年还是为他挑选了两个暗卫。一个是天鹰,一个是飞凌。
但相比于自小与哥哥寸步不离的天鹰,飞凌更该算作她的半个暗卫。因为哥哥时常出远门,一年里大半的日子,庄上都只有她一个人。哥哥自然不放心,便把飞凌留给她。一是保护,二是陪同。
飞凌虽然经常冷着一张脸,也不爱说话。可却是整个冷家庄,除了哥哥以外对她最好的人。至少,她趁着哥哥不在,偷偷溜出去干的一些事,就没见飞凌去打过小报告。
比如,哥哥明令禁止的几件事:不准吃鸭脖子。因为她肠胃脆弱,比不得常人,可就爱让小桃儿偷偷去买,还要最辣的那种才够味儿。几次痛得死去活来之后,哥哥狠下心命令庄上的人杜绝一切与鸭子有关的食物。
不准玩水。原因很简单,她是旱鸭子。说起来,她现在水性极佳,还是托了大师兄的福。
谷里的日子很无趣,某人为了找乐子,屡次将她扔进水里,就为了听她喊几声“救命”。次数多了,就是个泥人也有脾气。死撑着一口气自己爬回岸边,就是溺死也不求助岸上的那个“变态”。
可她错了,错在太单蠢。
在那人的大脑里,没有最变态,只有更变态。在见她能用难看的狗爬式爬回岸边后,那人显然对现状不满意。
于是,水里开始多出某种滑溜溜,冰凉凉的东西。多亏了那几条水蛇,她从此告别了“旱鸭子”,走上了“会水高手”之列。
五年没见,他身上的气息,似乎又冷了几分。
在桌边坐下,冷清悠将书信摊放在桌上,没有着急着打开。这封信确实如飞凌所说,很干净。
白色的信封上,除了那几个墨黑大字,再没有其他。描摹在上面刚劲有力,力透纸背的墨字,冷清悠忍不住赞了一句:“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