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准备了一首很好听的英文歌献给大家——《Godisagirl》”
音乐声渐渐响起,每一个人都从主舞台走向副舞台,给粉丝送着福利。
鹿晗朝着那个方向,有她的那个方向,可是她怎么会一直低着头,是不想见我吗?也难怪,当初你要不辞而别。而现在,在黑夜,再寻你,不后悔。
“诺雪,诺雪,你看,有个朝我们这儿走过来了,你要不要,我给你啊。”瑞轩激动地拍着诺雪的肩膀。
诺雪依旧低着头,看着黑黑的地,脑海中依旧在憧憬。
“诺雪,来了,我怎么觉得他一直在看我们这儿呀。”瑞轩忍不住,压低了声音说。
来了吗?怎么要来?为什么要来?诺雪一直在心里问着自己,自己还有什么资格爱他。
欲望战胜了排斥。四目相对,梦起梦终梦轮回。
她,就是她!我日日夜夜思念的人儿,我终于找到了她。她的眼中好似依旧闪烁着光,忽绿忽紫,波光闪闪。她的眼睛,就像夏日里的良辰美景一样清新可人,可是,对于我,也许缺乏那么一点热烈,却因此最最动人。那点点滴滴的回忆,亦有她的脚步,就在潮湿阴雨的天气的繁衍着,我心里的雨应着外面的雨,惹得记忆里来时路一片泥泞。那个人啊,我心上的那个人啊,你愿乘香归来,入住我的心房,在我的心房里,请为我,为你自己燃起一堆柴火,温暖你我,愿意可否?鹿晗的眼角早已被喜悦泪水浸湿,眨了眨眼睛,那滴带着昨日的忧伤的泪水,落到手中的礼物。唯愿,我执着的守候能温暖你如冰的心田,让你渐行渐远的心蓦然回转。
呵呵,是他,真的是他。我费尽心思想忘记的那个他,我想邀请到我心房里入住的那个他。此时就在我的眼前,可我的眼睛里一片绿一片紫,灯光太强,经泪水折射过的光,一寸寸晕开,可太过忧伤,我又怎么承受的住?我轻轻拭去眼角的泪水,极力想看清楚他。上帝,给我三秒,就三秒,让我好好看看他,看看他的鼻子,眼睛,嘴唇……我不贪心,我可以忘掉,但是现在,对不起,我想违背自己最初的意愿,我多么想自私一下,和他在海滩散步,在一片成荫的树林里,在他的怀抱中呢喃,我多么想摸摸他的头发,那脆弱易断的头发,我多想靠在他的背上,问着他那沁人心脾的香味,忆一忆他过去所受的伤,我多想……我好讨厌我自己,我怎么还能怀念你。我想问问我自己,怎么还会恋上你。我希望我那些所谓的怀念,可以随冬风逝去,被撒在天涯海角,这样,在每一个你到达的地方,都有我在恋着你。
三秒,到了。对不起,我还是不得不放弃最初的那个自己。诺雪的眼神好似一株璀璨的夏日之花,不凋不败,妖冶如火,承受着心跳的负荷和呼吸的累赘,可怎么毫无生气可言。
鹿晗,你知道吗?你的眉毛,在月华初上之时,天上一弯眉,地上一弯眉,眉目传情,何其惬意,天地之间织满的,都是爱的滋味。
诺雪面带微笑地凝视着鹿晗,鹿晗的脚步停滞不前,微笑着,仿佛就是这个冬日,暖暖的太阳。
歌已经接入了尾声,最后一句由鹿晗接唱,鹿晗满怀深情地,全身的喜悦之情都融入到这句歌词里,酝酿着,酝酿着,把以前自己醉的不省人事的字句抛到烈冬深处,只愿现在有个好的开头——
“Godisagirl~~~~~”,目光倾泻,未必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