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用自己的心推及别人。自己希望怎样生活,就想到别人也会希望怎样生活;自己不愿意别人怎样对待自己,就不要那样对待别人;自己希望在社会上有地位,能通达,就也帮助别人有地位,能通达。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想,其实是宽容的更深一层的解读,包含着极为丰富的内容。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样的标准,其实很多人可以做到,而且任何人一生都用得着。上至帝王,下至黎民百姓,都可以也应该以这个标准来要求自己。相信这样一来,不仅能与人为善,而且人也会与“我”为善。
清朝康熙年间,官至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的张英,有一天接到母亲自安徽桐城老家写来的一封信,信中说家里正准备扩建宅院,却因地皮问题而与毗邻而居的叶家产生了矛盾。因为叶家也想建房造屋,因此两家相持不下,水火不容,信中隐约有要求张英用名位官威来压服叶家的意思。
张英看完信后,沉思再三,写了一首诗来劝他母亲: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张英的母亲和家人见信后,深明义理,马上主动地把将要砌建的院墙让后三尺。叶家的人知道情况后,愧疚之余,也立即把正想修建的院墙退后三尺。此事一时之间传为佳话。因此,张叶两家的院墙之间,就形成了一条六尺宽的街巷,即至今在桐城尚被人所乐道的“六尺巷。”
从这个事例可以看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当自己要对他人做什么事时,先想想自己是否愿意遇到这事,如果自己不愿意,就不能对他人做这件事。我们不愿意被偷、被抢、被杀,所以,我们也不能对他人做这种事。衡量的标准当然是自己、是自己的“不欲”,而之所以能把别人也当成自己,对他人也用这个标准来衡量,就必须有发自内心的一种纯粹的善意、一种真挚的侧隐之心。
连自己都不愿意做的事情,怎么能够去强加给别人?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这个本性本身没有什么不对,没有什么不好。但关键是,许多人却在趋“利”的同时,把“害”推给别人——这是人趋利避害的本性所派生出来的一个恶果。
总之,从自己的内心出发,推己及人,去理解他人、对待他人。它和中国民间常说的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等等是一个意思。为什么有人会如此友善地考虑到其他人呢?真正的原因是:你种下什么,收获的就是什么。
你有权利不公平地对待其他人,但你这种不公平的态度,将会使你“自食其果”。而且,进一步说,你所释放出来的每一种思想的后果,都会回报到自己身上。因为你对其他人的所有行为,以及你对其他人的思想,都经由自我暗示的原则,而全部记录在你的潜意识中。这些行为和思想的性质会修正你自己的个性,而你的个性相当于是一个磁场,把和你个性相同的人或情况吸引到你身边。
确切地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文明。一个人真正成为文明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正因为这是很高很难做到的要求,所以我们目前的社会总是在反复提倡精神文明建设。
我国产生过众多的推己及人的先贤,大禹治水的故事就是这样的崇高典范。
传说大禹接受治水的任务时,刚刚和涂山氏的一个姑娘结婚。当他想到有人被水淹死时,心里就像自己的亲人被淹死一样痛苦、不安,于是他告别了妻子,率领27万治水群众,夜以继日地进行疏导洪水的工作。在治水过程中,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经过13年的奋战,疏通了九条大河,使洪水流入了大海,消除了水患,完成了流芳千古的伟大业绩。
到了战国的时候,有个叫白圭的人跟孟子谈起这件事,他夸口说:“如果让我来治水,一定能比禹做得更好。只要我把河道疏通,让洪水流到邻近的国家去就行了,那不是省事得多吗?”孟子很不客气地对他说:“你错了!你把邻国作为聚水的地方,结果将使洪水倒流回来,造成更大的灾害。有仁德的人,是不会这样做的。”这就是成语“以邻为壑”的由来。
从大禹治水和白圭谈治水这两个故事来看,白圭只为自己着想,而不管别人死活,这种“己所不欲,反施于人”的错误思想,是害人害己的。大禹治水把洪水引入大海,虽然费工费力,但这样做既消除了本国人民的灾害,又帮助了邻国人民。这种推己及人的精神,值得我们钦佩和效法。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是实行仁义的重要途径。如果每个人都从这里入手,就有可能成为一个具有仁义道德的人。这个原则发展到近代,就是要设身处地替别人着想的意思。一个人要办什么事,首先要想一想,假如自己处在这样的地位,将会怎么做?这样思考问题,就可能使问题得到比较正确的处理。
郑板桥说得好:“难得糊涂”、“吃亏是福”。做人也要学会吃亏。
任何一个有作为的人,都是在不断吃亏中成熟和成长起来的,并从而变得更加聪慧和睿智。从某种意义上说,乐于吃亏是一种境界,是一种自律和大度,是一种人格上的升华。在物质利益上不是锱铢必较而是宽宏大量,在名誉地位面前不是先声夺人而是先人后己,在人际交往中不是惟我独尊而是尊重他人。如此这般以吃亏为荣为乐,势必赢得人们的尊重和抬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