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和“公爵”是哈克路遇的两个骗子。他们唯利是图,一路上不择手段地谋取金钱,甚至冒充玛丽小姐的叔叔,想要夺取她应分的遗产。他们靠着信口胡说,痛哭流涕,骗取了人们的信任,得到了一口袋价值6000块的金元,还拍卖了原主人所有的产业和奴隶。对金钱抱着贪婪欲望的不只是这两个骗子,还包括市镇上几乎所有的人。当“国王”和“公爵”把一袋金元拿到公众面前时,“大伙儿都冲着桌子跟前围拢过来”,“人人都瞧着眼馋,直舔舌头。”马克·吐温在这里揭露了美国文明的一个最突出的特征——拜金狂。但唯独哈克是个例外,他蔑视文明世界天经地义的公理。在小说的第四章里,就有一段描写哈克把自己的钱无偿地送给萨契尔法官的情节。后来看到两个骗子如此无耻,贪婪,他说:“我一辈子也没见过象国王这么贪得无厌的家伙。他简直是什么都要吞掉才甘心。”这时,哈克已经不只是怀着厌恶的心情冷眼旁观,而是勇敢地站出来,救助孤弱者。他从“国王”和“公爵”屋里偷出了钱袋,使它物归原主;还向玛丽小姐揭露了这两个家伙的本来面目,并机智地安排了惩罚他们的计策。
哈克的旅程确实是一种“历险”。他一次又一次地怀着厌恶或恐惧的心情摆脱那个凶险、丑恶的现实世界。在小说的结尾,哈克说:
我觉得我只好比他们俩先溜到印江人那边去,因为莎莉阿姨打算收我做干儿子。让我受教化,这个我可受不了。我早就尝过这个滋味了。
这个含蓄的尾声暗示了哈克同美国传统观念的决裂。和哈克一样,马克·吐温厌恶当时的社会,同时又对自由理想的实现抱有一线希望。他曾经在哈克和吉姆的旅程中为他们安排了一个幻想中的自由州卡罗,但是,他也知道,这种希望很渺茫,因此让他们的木排在迷雾之中漂过了卡罗,始终没能找到这个幻想中的乐园。作者这样的处理是明智的,他自己在现实中没有看到一条通向自由的道路,也没有牵强地为他的小主人公指示这样的道路,于是便有了哈克性格中的适世主义倾向——哈克对现实社会的叛逆只能最终表现为消极的逃避,无可奈何的隐匿,而不是有力的反抗。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吐温把自然与社会相对立,并以这样的观点来批判现实。比起《汤姆·索亚历险记》来,《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揭露社会更具有深度和广度;但就作者手中批判现实的武器来说,还依然如故。他没有力图从哈克的社会经历中寻找哈克性格形成的根本原因,而是把儿童们自然的天性——淳朴、善良、渴望自由、追求美好生活的天性与扼杀这一天性的文明社会加以对照,强调他本身的个性尚未被丑恶的环境所败坏,把他摆脱奴隶制偏见的原因也归结于“健全的心灵”战胜了“被毒害的良心”。同样,作者把文明世界的本质解释为社会对大自然的粗暴的败坏,社会道德对人的善良本性的粗暴的败坏。因此,作者以浪漫的、抒情的笔调描绘密西西比河上的自然风光和哈克同吉姆在木排上清新和谐的生活——它象征着自由。同时,他又以讽刺的、漫画式的笔触描写密西西比河两岸人们的粗野、残忍、虚伪和贪婪——它代表着文明社会。这种鲜明的对照固然使现实社会更显得丑恶,使作者理想的主人公更显得可爱,却也使哈克的形象带上了一些超脱现实的色彩。
在哈克的形象塑造上,马克·吐温采用了多种艺术手法,其中有些是极有特色的。例如,作品的构思很有独到之处。马克·吐温继承了传奇式流浪汉小说的传统,让哈克扮演一个天真无邪、对文明世界非常陌生的孩子,让他走进这个世界,一路漂泊,用一种孩子所特有的好奇、天真的眼光观察这个世界,怀着一种对周围的一切并不理解的心情游历这个世界。这样一来,既可以通过孩子天真的眼睛折射出来的景象,微妙地表现作者对那个世界的讽刺和批判,又可以反映主人公如何在游历的过程中逐渐熟悉那个世界,认识那个世界。有的美国评论家把这称作“导向觉醒的富有教育意义的旅行,”实际上这也就是哈克叛逆性格的自然的成熟和发展过程。
作者善于运用对比、衬托的艺术手法来刻画人物,而且重视人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小说中的两个最重要的人物——哈克和吉姆,是两个有着共同的追求自由的理想,而又具有不同性格、不同肤色、不同年龄、不同经历的角色,他们之间的这种异同,使得各自的性格显得更加鲜明。有了老吉姆的忠厚、诚恳、慈爱,才更烘托出小哈克的天真、淘气和善良;有了吉姆同哈克的友谊及吉姆的高尚人格对哈克的感染,才使得哈克对种族偏见的反抗更显得合情合理、真切动人。哈克的好朋友汤姆在书中是个次要角色,但是他对于哈克性格的塑造来说却是十分有意义的。他也是个善良、机智的孩子,与哈克不同的是,他读游侠小说入了迷,一心想要脱离社会现实,去追求书中惊险的英雄生活。汤姆的这种堂吉诃德式的幻想,正衬托出哈克的桑乔式的清醒。这两个人物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都出现过,对比之下,汤姆正是《汤姆·索亚》中的小汤姆,而哈克则在广泛接触社会之后成长起来了。他的思想更不受束缚,更实际,他不仅违反了传统的道德观念,而且对书本中的神圣信条也发生了怀疑。
这部小说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写法,全书以主人公哈克自述的口气写成。哈克一本正经地把故事讲给读者听,还不断地谈着自己的感受,这样一来,他的性格就不仅是在他所经历的一系列事件中,而且还在他本人的叙述中细致、传神地表现出来了。哈克讲故事所用的语言正符合他这个乡村孩子的身份,字句间透着质朴、幽默,充满生动的口语和粗俗的俚语,没有一点矫揉造作的痕迹,而且极富表现力。就象哈克的性格与文明社会格格不入一样,他的语言也大大触犯了文明、优雅的规范,闻其声,知其人,用这种“叛逆式”的语言来塑造这个不接受教化的小叛逆者的形象是再合适不过了。
威廉·狄恩·豪威尔斯
威廉·狄恩·豪威尔斯,1837年出生于俄亥俄州,父亲是印刷工人。他本人曾担任俄亥俄州报记者,因协助林肯竞选总统,为林肯写了一篇传记,因而闻名。1861~1865年,豪威尔斯被任命为美国驻意大利威尼斯市的领事。1885年回国后,他先后在波士顿和纽约两地办文学杂志,并创作长篇小说。1909年,担任美国文学艺术科学院第一任主席。
豪威尔斯在担任《大西洋月刊》和《哈珀》杂志的编辑时,曾竭力反对当时盛行的浪漫主义小说。他认为小说的首要目的是教诲,而不是娱乐;文学作品应该采用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他写了近40部长篇小说。80年代创作的《一个现代的例证》(1882)写一对年轻夫妇草率结婚,结果酿成悲剧。《塞拉斯·拉帕姆的发迹》(1885)是他的代表作,写一个剥削矿工发财致富的暴发户,批评家认为其中充满了“敏锐的观察”和“善意的批评”。
80年代后期,资本主义社会动荡不安,豪威尔斯认为“竞争的资本主义”已不能令人满意,“应代之以社会主义”。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他写了长篇小说《新财富的危害》(1890),描写一家杂志的“社会主义者”与华尔街老板在对待工运问题上的“观点上的分歧”。《来自奥尔特鲁里亚的旅客》(1894)倡导空想的社会主义,《穿过针眼》(1907)则鼓吹通过“公民投票”而产生的基督教社会主义。
豪威尔斯在提倡现实主义文学方面有过贡献,后期的作品也接触到一些社会问题,但在“美国例外论”的思想影响下,他的主要倾向是维护资产阶级秩序。
在艺术描写方面,豪威尔斯喜欢编选人为的冲突,采用误会套误会的手法。因此,他虽有描写细腻、对话俏皮、文字流畅等长处。但由于肤浅表面,缺乏应有的思想深度。
他于1920年逝世。
弗雷歇特
弗雷歇特,1839年11月16日生于魁北克省莱维市,毕业于拉瓦尔大学法律系,后为律师。在大学期间便开始诗歌创作,早年的诗作有诗集《悠闲集》(1863)。1864~1865年,曾与兄弟埃德蒙先后合办《莱维的旗帜报》和《莱维论坛报》,主张共和制,反对教会,都被勒令停办。因不堪忍受英国殖民统治者和天主教会对思想的严密控制,1866年移居美国芝加哥。诗集《流亡者之声》(1868)即是在旅居美国期间所作,它讽刺了加拿大保守党人和文学上反对改革的传统派。1871年回到家乡,1874至1878年被选为反对党——自由党的议员,此后从事政治活动,并继续文学创作。
他的创作模仿法国浪漫主义作家雨果,有“小雨果”之称,成为加拿大法语地区浪漫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他的诗歌大多描写操法语的加拿大人的历史和加拿大法语地区的自然景色,诗集有《杂诗》(1879)、《北国之花》(1879)、《雪鸟》(1880)、《人民传说》(1887)、《飞叶》(1891)和《诗的残骸》(1908)。其中《北国之花》和《雪鸟》获法国法兰西学院蒙蒂翁文学奖,在加拿大文学中是第一个获法国文学奖的作家。1880年他赴巴黎领奖,曾会见雨果。诗集《人民传说》是受雨果的《世纪传说》的影响而作,是他最重要的优秀作品。它以加拿大的历史为线索,描述北美的开发和魁北克历史中的重要事件,歌颂各个历史时期的英雄人物。
弗雷歇特还著有剧本和散文作品。剧本大多写历史人物,如《柏比诺》(1880)、《费利克斯·普特雷》(1871)等,但艺术价值不高。他的故事集生动、风趣,如《奇特的人和受损害的人》(1892)和《加拿大圣诞节》(1900),其他尚有《童年回忆录》(1961),以幽默的笔触记述19世纪上半叶圣劳伦河畔人民的生活以及当地流行的传说。
弗雷歇特作为加拿大著名法语作家、政治活动家、曾住蒙特利尔文学的名誉主席,还是加拿大皇家协会创始人之一。
弗雷歇特于1908年5月31日去世。
亨利·詹姆斯
亨利·詹姆斯,1843年4月15日出生于美国纽约。祖父是百万富翁,父亲是宗教哲学家,哥哥威廉·詹姆斯是美国著名的哲学家和心理学家。他生长在一个富有教养的家庭中,羡慕古老的欧洲文明,自幼往来于欧美之间,1875年起定居伦敦。1915年因美国一时未曾参加世界大战,忿而加入英国籍。1916年2月28日于伦敦病故。
詹姆斯从小受教于家庭教师。1862至1864年在哈佛法学院求学,并与著名的现实主义小说家威·迪·豪威尔斯相识。1864年开始写作文学评论与短篇小说。1875至1876年在巴黎结识著名作家屠格涅夫、莫泊桑、福楼拜、都德和左拉,以及英国作家罗·路·斯蒂文森等。他因残疾未能在南北战争时服役,长期以来勤奋写作,著作浩繁。1911年获得哈佛大学的荣誉学位,1912年获得牛津大学的荣誉文学博士称号。1916年英国政府授予他最高文职勋章。
詹姆斯的主要作品是小说,此外也写了许多文学评论、游记、传记和剧本。1905年开始,他曾用三年时间精心修订他的《全集》(纽约版),共26卷(1907~1917),附有重要的序言18篇,详细论述了主要著作的主题思想和创作方法以及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早期的多卷本作品集还有伦敦版的《亨利·詹姆斯故事集》14卷(1915~1919)和伦敦麦克米伦版的《全集》36卷(1921~1923)。他的小说常写美国人和欧洲人交往之间的问题;成人的罪恶如何影响并摧残了纯洁、聪慧的儿童;物质与精神之间的矛盾;艺术家的孤独;作家和艺术家的生活等。这表明作家对个人道德品质的浓厚兴趣,这是深有文化教养的知识分子所怀有的人文主义倾向,而不是人们所熟悉的对贫苦大众的人道主义同情。作者赞美优美而淳厚的品德,把个人品质高高置于物质利益甚至文化教养之上,个人品质和他人利益高于一切。他的许多小说歌颂了纯洁、宽宏、轻易委身于人而受骗的女主人公(《贵妇人的画像》,《鸽翼》,《金碗》)。《波音敦的珍藏品》典型地反映了这种思想,女主人公是个贫寒的孤女,由于她有很高的鉴赏力,被指定为珍藏品的继承人,但她蔑视物质利益,忠诚卫护对珍藏品一无所知的儿子的幸福而舍弃了自己的一切。教养和鉴赏力并非最高价值,作者称许女主人公不为物质利益所桎梏的“自由精神”。在粗俗好利和文化教养之间,他宁取文化教养;但是在文化教养和“自由精神”之间,他宁取“自由精神”。文化教养深但心理复杂而阴暗的欧洲人,在作者心目中不及纯真、慷慨、轻信的美国人,这是作者经常处理的主题。
作者重要的长篇小说有《一个美国人》(1876、1877),《贵妇人的画像》(1881),《波士顿人》(1885~1886),《卡萨玛西玛公主》(1885~1886),《波音敦的珍藏品》(1896),《梅西所知道的》(1897),《未成熟的少年时代》(1899),《圣泉》(1901)和后期的三部作品《鸽翼》(1902)、《专使》《1903)和《金碗》(1904)。
《贵妇人的画像》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得到一笔巨额遗产后,拒绝一个美国资本家和一个英国伯爵的追求,偏偏看中一个侨居意大利的美国“艺术鉴赏家”奥斯蒙特。结婚之后,她发现自己受了骗,原来奥斯蒙特同她结婚是因为看中了她的遗产,但是,她没有气馁,而是“骄傲地”生活下去。
《鸽翼》写另一个纯洁、慷慨的少女米莉也落入了欧洲人的圈套。她的生活目标是慷慨许身,奉献自己的一切,虽然最后发现了陷阱,但是对于她已经向之献出爱情的男子并无怨言,终于赢得了他的爱情,使他深知代表爱情的鸽子的两翼如何庇佑了他。
《专使》的内容稍有不同,它写美国东部某镇工业巨富的儿子在巴黎被情妇所迷,他的母亲派遣专人从家乡来到欧洲,劝说儿子回家继承家业。这时儿子已非过去粗鲁的少年,在情妇的影响下,他举止儒雅,文质彬彬。于是这个专使全力支持情妇把他留在巴黎,并认为他此时的生活内容比在家乡时大为丰富,谆谆嘱咐他使生活更为丰富。这与他的母亲的愿望相反,于是她又另派了几个专人来到巴黎,其中有一个能够吸引儿子的美丽的少女,儿子其实很想顺从母亲的心愿,第二批派来的专人看来是能够完成使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