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应得呀,当我这么说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已经忍耐了整整几十年了。高斯,你想不到你也会有今天吧?于老头开始得意忘形。
那个年代,战火刚刚熄灭大大小小的国邦初步形成,这标志着世界已经进入和平时代。这个时候的音乐是以当时的民族音乐和民谣为主体,这些音乐在当代也就被称之为当时的流行音乐。于光的爷爷在孩童时代接触到的都是这些音乐,以后他成为有名的音乐家后在这些音乐上做出了不少的贡献。于光从小到大都是跟随在爷爷身边的,全国各地出席演出最为风光的爷爷一直都是他的偶像。在这个同时,他也立志成为一名音乐家。
于光第一次遇见高斯是在爷爷的一次演出后,某个邋遢的男人领着一个土气的男童过来了。
“您说的……我儿子对音乐非常有天赋,我把他带来了。”那个脏汉有些恭敬的说。
“是,我想收他当徒弟。如果你愿意割爱的话……”于光的爷爷认真的说。
“您的意思是?”脏汉不明白。
“我要带他永远离开这里,你不能再和他见面。我会给你一笔钱,这个男孩我买下了。”于光的爷爷傲慢的说。
“不,不……您别开这样的玩笑,人怎么可能用来买卖?哈哈,他……可是我唯一的儿子呀。”脏汉捂住儿子到胸口苦笑道。
“我没开玩笑喔。本来我可以不给你一分钱叫人把他抢走喔,不过吧……我是个艺术家。”于光的爷爷冷笑道。
“可是你……你也不是个商人呀?更何况……”脏汉压抑着情绪说。
“你说什么?你可要好好想清楚了。我可以不把他从你手中夺走,可是你想想,难道让对音乐拥有这么高天分的人跟你一起下地当农民?不顾孩子前途的父亲可不是什么好父亲吧?还有,天下拥有天分的孩子并不只是你孩子一个,遇上我可是他这一生最好的运气了。”于光的爷爷说。
“可是……”脏汉无话可说。
“爸爸种的苹果很好吃喔,我想种比爸爸种出来的更甜的苹果。”年幼的高斯瞪着大眼睛天真的说。
“苹果?哼!我一场演出的报酬是你爸爸一辈子种地都种不出来的。如果你不愿意跟我走的话就跟你爸爸回去吧,我也不会勉强你的。”于光的爷爷生气的说。
“那就拜托您了。”脏汉泪流满面突然说。
“好,既然爸爸都同意了就不用在意你的态度了。放心吧,我会兑现我的承诺给你一笔钱。”于光的爷爷说。
这以后,于光与高斯一同长大拜于光爷爷为师,因为高斯年长所以自然而然成了师兄。他们在一起学习各种民族乐器和民谣就像亲兄弟一般。自于光爷爷去世很久了以后,高斯和于光在民族音乐上都曾经有过一些小成就……但是就在之前一个包涵着多个元素的怪物袭来的时候,久经考验的民族音乐已经开始走上了低糜之风。民族音乐后来与后来的多元素怪物很好的区分开来,民族音乐被称之为传统民族音乐,多元素的怪物成了流行音乐。
在某一个晚上,高斯突然朝于光道:“喂,师弟。这种老掉牙的音乐反正也不会有人喜欢了,要不然我们干脆跳到流行音乐那边去吧。”
一直以来,高斯就被于光爷爷所器重而遭到于光的怀恨,听他这么一说心中顿时有些恼怒:“你什么意思,这样做对得起爷爷吗?!哈?”
高斯无奈的摇摇头说:“喂喂喂,别那么认真行不行?爷爷之所以想让我们继续发扬光大他所创作的民谣是想让后面的人记住他。他已经都死了,我们何苦还要为难活着的自己呢?我之所以还继续在音乐上发展,说白了我只是想让我的女粉丝超过一百万个,现在明显都不怎么搭理我了……”
“你这家伙!”于光气得不行了。
“那就这样吧,我不陪了,再见。”高斯说完就这样离开了民族音乐。
从此以后,在于光心中有了一个必须一辈子去做的事情:打败流行音乐,让民族音乐回归原来的辉煌。到了现在在他看来,流行音乐就是民族音乐的前生,流行音乐霸占了大半个舞台最终也迎来了魔音的惩戒。只不过,现在这么乱的局面,民族音乐却正好趁乱摸鱼。
“老爷子,你不是要和所有的流行音乐都结仇吧?”于光乐团里的穿着整齐旗袍的女主唱走了过来说。
“谁说要跟所有流行音乐的人结仇,现在魔音的强大是所有人有目共睹的。不扳倒魔音先扳倒所有流行音乐的家伙也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并没有对抗魔音的实力。”于光说。
“所以吧,我建议先不要和高斯老头那帮人反目,等打倒魔音以后再背后捅刀子都行。”女主唱说。
“我不屑和高斯那家伙为伍,除此之外其他的流行音乐乐团都可以跟他们合作。”于光说。
“据我所知,流行音乐里摇滚乐和金属乐团实力是最为出众的,其他的舞台感染力并没有那么明显。”女主唱道。
“阿澈,你说得不错。不过,已经很少见到他们露面了。魔音以前对付它们用了不少残酷的手段。”于光说。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那里有一只这样的乐队。”阿澈指着远处一支乐队说。
顺着阿澈的手指看过去,那里有几个造型十分杀马特的几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从脸上年纪来看也许并不显得青涩,刺青却格外显眼。从他们携带的乐器来看应该是奴属于金属一类。
“但是我们并不能看得出他们的实力,好好观察他们几场,如果只是平庸之辈就没必要过多的关注。”于光说。
阿澈点点头。
在墨斗一伙人中,李斯坦也已经注意到了这一支似于金属乐队的乐团。得到墨斗许可,李斯坦绝对先去与这支乐队打个招呼。
“嗨,你们好。”李斯坦走了过去向他们问好。
“嘿!你谁?”其中一个男人粗鲁的问。
“对待帅哥别这么粗鲁。”那个杀马特造型的女人警告了那个男人范着暧昧的笑容走到李斯坦面前看着他。马上,她干脆的把手搭到了他的胸口上摸了摸。
“啊,那个。别误会,我不是来泡妞的。当然,你很漂亮。”李斯坦尴尬的笑着说。
“喔,那么让我泡你行不行?”女人笑道。
“这个以后再谈吧,不过我的意思是我们应该是一伙的。”李斯坦笑着说。
“一伙的?nonono!”女人把食指放在自己嘴边摇了摇然后放到了李斯坦下面指着他那里说:“是不是一伙的,今天晚上要看你这里行不行才算。”
“哈哈哈……”后面的几个男人都嘻笑起来。
“哈哈,看样子。你应该是……主唱,或者灵魂人物之类的。”李斯坦尴尬的笑笑又迅速的做出判断。
“啊,你好聪明!我愈加喜欢你了。让我亲一下好不好?”女人直接扑到了李斯坦怀里暧昧的要去亲李斯坦。
“等……等等……”李斯坦连连躲开。
“等什么?好吧,那么说说你来找我们干嘛吧。”女人赖在李斯坦怀里说。
李斯坦躲开女人退后一步抒了一口气才说:“先请教你们乐团的名字。”
“Godisdog。”女人回答。
“哈?”李斯坦被这名字猎奇到了。
“哈是什么意思?不喜欢?”女人有些恼怒的眼神,她身后的男人们都站了起来。
“不不不,不是那个意思。名字非常不错!”李斯坦捏了一把汗,墨斗干嘛不让自己来接触他们。
“行了,原谅你了。告诉我你来的原因以及你的名字。”女人不耐烦的说。
“我们也是流行音乐乐团的,我看你们应该是重金属乐团的。毕竟重金属是多么的少见,因为好奇才来打招呼。主要还是想说,既然我们都是前流行乐团的一员想和你们一起努力。还有,我叫李斯坦。”李斯坦非常快的语速说。
“我叫雪疤提迦拉娜,这是库索,那是吉米,还有瑞雷,汤姆。”雪疤把乐队成员都介绍了一遍。“然后,我们对所谓的一起努力没什么兴趣。不管大家都是不是什么流行音乐的一员,我们始终都是敌人。今夜,我也不打算和你上床。比赛完了以后就另当别论。所以,你走吧。”
“啊?”李斯坦搭讪被雪疤无情的拒绝了。李斯坦只得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