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狠的吸了一口烟,再仔细的盘算了一下心中的计划。确定没什么遗漏。我展颜一笑。将手中烟蒂弹向路边的垃圾箱。
妈的,没进。还好附近没人从怀中掏出红袖标。
五分钟前,我来到这家xx银行储蓄所的对面,一支香烟的时间我酝酿了一个计划。我要打劫这里。
我不是个犯罪天才。我所有的犯罪常识都来源于电影和小说。但这不影响我“立志”成为明天报纸的头条新闻主角。
我为什么这么疯狂?你不觉得生活很缺少激情吗?尤其是大学毕业后整天游荡,无所事事。当然,主要还是因为我懒惰,不想随便找个工作慢慢熬日子。而且,想钱想疯了。
当我一只脚踏进门的时候,心中突然想起刚才那个烟头。我靠,我刚才为什么要吸烟?而且吸烟后还把烟头留在我的“工作场所”周围?要知道那些推理啊侦探啊什么的小说都是这么写的,罪犯都是在这样的小环节下留下蛛丝马迹而被抓到,我不能在这里动手,我不能允许自己犯下这种错误。
当我转过两个街角,来到另一家储蓄所门前的时候,还没进门,就望见营业厅里数只巨大的摄像头,我不知道这玩意学名叫什么,但我知道它们肯定会忠实的记录下我的样子。虽然,我对自己的“易容术”很有信心(很贵的胶水和婴儿爽身粉哦)。不过这些巨大的家伙给了我很重的心理压力,我不能在这种情况下动手。
再换地方,听我说到这,或许有某些职业抢匪大大们对我嗤之以鼻了,妈的连盘子都不踩好就学人家抢银行?这不是活腻味了吗?
此言差矣,小弟虽然是这行儿的新手。但想入这行儿之前也是考虑很久的。咱看报纸的时候,警察叔叔抓坏蛋都是这么写的:某某地区什么什么坏蛋连续作案,警察经过周密计划在该坏蛋经常活动的地方蹲点儿,将之拿获。慢着,咱现在好象也是坏蛋了,不,即将成为坏蛋了。你想想,这么多前车之鉴,咱能不吸取点教训吗?
所以,我现在身处陌生城市,改变了容貌,头发和衣服经过特殊处理,不会留下毛发和纤维,脚下的鞋不会留原来的脚印,始终不开口说话,不流露地方口音,尽量少的留下指纹和体液。如果按我的简单思维分析,不被当场拿获,一时半会,应该不会被抓吧?
不知道走了多少家储蓄所,终于,找到了一家合意的。
最后检查了一下浑身上下,我走进了面积不大的营业厅,小营业厅里没人,隔着防弹玻璃(按我的理解,银行的玻璃应该是防弹的吧),有两个银行职员在整理手头的工作。这种情况,我很满意。
正要掏出夹着纸条的存折,猛听身后有高跟鞋的声音。接着一个很动听的声音传入耳朵,“取款!”
我扭头一看,眼前一亮,靠,真漂亮啊,用几句最通俗的语言来形容就是,最邪恶恶魔的身材,最善良天使的容貌。
不过我现在实在没心情欣赏,因为她的出现太影响我办“正事”。
我转身看挂在墙上的电子布告栏,假意浏览利率,我要等她走。
突然,从门口又窜进来几个人,进门就喊:“都不许动,打劫!”
我心里一紧,我靠,碰上同行了。转过身打量了一下那几个人......标准的cs匪徒装扮,而且其中两人还拿着,噢?好象是B22。
“看什么看!”
“啪!”我被扇了一耳光,没敢躲,因为其中一把枪正指着我呢,我不想变蜂窝煤。脸上好象有什么东西碎了,晕死,我的易容术被破了,我自己配置的“易容粉”早成了一层硬壳,看着我“支离破碎的脸”,那个美女好象忘记了眼前的危险,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拿枪的匪徒毫无怜香惜玉的想法,用抢托向她小腹一砸,这美女捂着肚子就蹲地上了。
这些事只是一瞬间就发生完了,一个拿匕首的匪徒闪身站在门口防止有人进来,一个背包的匪徒已经用钥匙打开了那扇铁门,靠,这些家伙准备多久了啊,连钥匙都有。其中一个拿枪的匪徒冲进门去,用枪指着那两个已经按了警报的银行职员,而另一个拿枪的家伙,当然在盯着我和那个美女。
这几个匪徒看来对这家储蓄所十分熟悉,动作很快,很快把能装的钱都装了起来,前后不过两分钟。那两个银行职员被打昏了,背包的匪徒从里边出来,打量了一下我和那美女,对那三个匪徒说道:“带上他们两个。”
我当时就急了,“唉,我说,几位大哥,我们什么都没看见啊,大不了把我俩也打晕了吧。”
“少罗嗦!”那匪头背着包儿,径直出了储蓄所,那两个拿枪的家伙顶着我两人跟着出来。
我心中暗道:难怪说同行是冤家,我怎么这么倒霉,碰到这么几个瘟货。要是能见面分一半儿就好了,不过,我显然是在做梦。做这种亡命徒的人质,我想,我有必要现在向上帝申请天堂的住房贷款了,如果我能通过《天堂入境管理条例》的话。
按下心头的不快,我用手将脸上沾着的碎片一块一块的撕下。看到我的举动,不知道那捂着小腹的美女是疼的还是憋笑憋的,脸红红的,真好看。
靠,怎么这个时候我还这么色,我狠狠的扇了自己一耳光,将另一边儿脸的“壳儿”打碎。这下,连那几个匪徒都忍不住笑喷了。
他们的装备不错,门口停了一辆破面包车,车里已经有了个司机,想来是给他们放风的。我和那美女被推上车,匪头儿吩咐那司机按计划走。
那几个匪徒将脸上的破丝袜摘了,匪头儿长的贼眉鼠眼的,但眼中却闪着凶光,嘴角还有个疤儿,另三个看起来没什么特点,只是表情很麻木,对匪头儿也是唯唯诺诺。
远处传来阵阵警笛的声音,原本对这东西过敏的我现在竟然十分期待,但这期待显然是徒劳的。这车走的路线很隐蔽,根本没有被警察察觉的可能。
拐弯抹角的走了近一小时,车出了城,转入一片荒地,这里有一处窝棚,看样子是这些人早就准备好的。那几个匪徒将我和那美女捆在支窝棚的木桩上,他们几个钻进了里边。
听不清楚他们在里边嘀咕什么。
那美女小声对我说道:“喂,能和别人联系上吗?”
我亦小声嘟囔:“如果你能解开我手上的绳子的话,我想我能打110。”
“猪,发个短信不就行了。”美女对我瞪着眼睛。
“现在支持短信报警吗?好象还不行吧?”我低声疑问。
“我有办法,你把你手机袋的盖儿蹭开。”
我扭着身子,利用木桩上的枝桠将腰间的手机刮出来。我突然想起,我原打算装聋哑人的,聋哑人还用手机吗?真佩服自己,这个时候还有心情想这些。
那美女身手极是矫健,美腿飞扬,一下就将手机用脚勾了去,用不逊于女足的脚法,将手机送到自己脚下并打开。好在高跟鞋够棱角,按起键来竟然毫不吃力。
隐约可以看到,她打出“抢匪,城东野外十公里,雪梨,速。”几个字,然后又按下一个电话号码,这时听到窝棚里有人出来,美女条件反射一般将手机踢入旁边的草窝里。我注意到,她,没按下发送键。
出来的是匪头儿,他冷眼看了看我们两个,然后转身带着三个匪徒上了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