馍,就是馒头。
老家有过这样一种说法,就是一滴血等于七个馍。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其实是形容人身体里面的血很金贵,每当你留一滴血,就得吃七个馍馍才能补回来。
这种说法有没有科学依据暂且不论,反正一些老人总爱用它来教育淘气的孩子,让他们远离那些危险活动,一旦不小心留了血,就得吃馍馍往回补。
因为一般家庭有条件的孩子都不怎么爱吃馍,它没有任何味道。
而馍这种北方最常见的主食,也经常在红白喜事及各种祭祀活动中充当贡品。毕竟它最能代表和寄托劳动人民的一种美好祝愿。
在河南许多地方,无论婚丧嫁娶或是仪式祭奠,都要规规矩矩地摆上一盘硕大的白面馒头,甚至有些地方讲究馒头做得越大越好。我见过最大的直径可达25cm还要多。
老家县城自然也不例外。特别是像我们这里民间风俗气息比较浓厚的地区,无论家里有什么大事儿,总要先置个祭台出来,瓜果点心一应俱全,用来给各路神仙打牙祭。
但是说归说,做归做,“一滴血七个馍”这种话可吓不住爱玩的孩子们。
当时县城北边几里远的地方新修了一条省级的高速公路。由于河南人口众多,这条所谓的“高速公路”其实就是一条双向六车道的省道,也不设围栏,更没有间隔用的隔离带,只是在我们县城的地界,就横穿了两个镇子和数座村庄。
由于是县城通往附近几条国道的主要线路,这条省道天天车水马龙,小轿车大卡车,包括老乡们自己的牛车驴车,都在这条道上跑。
跑的车多了,自然发生的事故也多。因为许多村子都被这条省道一分为二地劈开了,举个例子,一家三口的房子在路南,但是孩子的爷爷家却在路北。这样一来,平日里吃饭串门什么的,就得横穿这条双向六车道的大马路去到对面。
白日里倒也罢了,车多跑不快,视野也好。可到了晚上就不一样了,新修的路,灯虽然都装好了,但还没通电,夜里一片漆黑,经常是那种跑长途的大货车呼啸着就过去了,给这些村子里出行的人们带来了潜在的危险。
不幸总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就在路灯全部都安装调试好,准备通电的头一天晚上。就在这条省道上,一个叫李庙的村子,发生了一起车祸。住在路南的一家三口,孩子只有九岁,刚上小学四年级,却在过马路去路对面几十米外的爷爷家时,被一辆飞驰而来的大货车撞飞出去二十多米远。当时孩子血流如注,还没送到医院就断气了。
我之所以知道这些,因为事后第五天,孩子的父母拉着一筐鸡蛋一袋大米和五十块钱来到陆家老宅,求舅爷去做一场法事,给孩子超度的同时,也冲冲那个路段的戾气,祈盼以后不要再发生车祸。
好在县城离村子并不远,走着半个多小时就到了,而人家又不介意舅爷带徒弟,于是我和志豪趁着周末,一同也跟了去。
为什么要选第三天?这是有讲究的。大家都知道,喜事都选双数,丧事选单数日子,一般出殡多是选在头三、头五、头七、头九,除非喜丧或是看过黄历,后面有绝好的日子,才会等到头九之后。
但有没有特殊情况呢?也有。从死亡的当天开始,算是头一,头一、头二在特殊情况下都可以下葬埋人。比如说,死刑犯,一般都是当天枪毙当天埋,但是老家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死刑犯,最好火葬,这样消戾气。如果非要埋也可以,家属可以埋到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而且回来不能和邻里邻居讲。
至于头二,则多是埋横死的人,比如出车祸的、被杀的、自杀的、暴病而亡的……特别是死无全尸的,多选在第二天下葬,讲的就是一个尽早入土为安。
《袁大头》的正文里说过,老家县城没有火葬场,所以一般情况下非正常死亡的人都是隔天下葬。先从医院太平间里拉回家,等吊唁完毕,家属见最后一面,然后师傅做法事,赶在正午之前埋进家族墓地就行。
但这家因为走的是孩子,家里人实在太悲痛,直到第四天才稍稍缓过来神儿,想起错过了日子,赶忙准备,总算是在第五天安排好,来请舅爷前去超度。
老爷子并没有说什么,这毕竟是风俗习惯,不是非要严格遵守的规章制度,早点晚点的全看人家心情。
于是早上九点一刻,我们就来到了这户人家。
灵堂就搭在了新修的马路边,两个吹唢呐的在里面呜哩哇啦吹个不停,家里大人一个个悲痛欲绝。孩子的奶奶更是数次哭昏死过去,直到舅爷给她抹了点东西,这才算稍稍缓了点劲回来。
舅爷问清了才知道,原来几天前吃晚饭的时候,孩子想吃酸辣土豆丝,刚好家里没醋,于是当妈的就让儿子过马路去那边找他爷爷要瓶醋过来。
其实家里人也是懒,孩他妈正做饭,懒得去翻钱,不然不用过马路,往东走一百多米就是小卖部,让孩子跑去买一瓶回来也不会出这种事情。
但是现在再说什么都晚了。
结果孩他妈等了十几分钟也没见孩子回来,心想是不是又在爷爷那贪玩儿,把正事儿给忘了,出了门一瞧,却看见马路边停着辆同村人的摩托车。人家也是刚发现孩子被撞,至于那辆肇事的大货车,撞完人停都没停就跑了。
安抚了一下家里人,舅爷让我和志豪搬来一张小方桌,在灵堂口架起来,东西什么的都布置好,开始颂经超度了。
老爷子不是一直站着不动念,他也走,期间还来到孩子头枕处,摘掉帽子,一边替他梳拢着头发一边诵经。我看着灵堂正中躺着的小孩儿,个头不高,八九岁的样子,此时穿了一身专门发丧用的小西装,外面还有个小呢子大衣,做工用料什么的都还不错。
孩子脸色煞白,大眼一看看倒挺安详的,但鼻子嘴巴和耳朵里都塞了棉花,为的是防止血液流出来。
摘掉帽子,大约在他门头发际线的地方,直到头顶,有一条触目惊心的刀口,此时早已被缝合上了,但头发被剃掉一大片,显得有些狰狞。
念了半个多小时,舅爷完事儿,又帮孩子最后整理了一遍遗容,就指挥着人们准备入殓发丧了。
从表情上看的出,老爷子的心情颇有些沉重,毕竟这是一条很年轻的生命,他的人生可以说才刚刚开始,却已匆匆结束了。留给家人的,只有短短九年可以回顾。舅爷最见不得这些夭折的孩子们。
好在他们家的墓地也不远,连去带回所有事情都办完,刚好十二点半。趁着人家酬谢宴尚未开席,老爷子又带着我和志豪去马路上瞧了瞧车祸的第一现场,以排除一些可能会出现的“潜在问题”。
车祸已经过去五天,路上也都一切如常,此时只有我们脚下这一大片黑红色的血迹还诉说着事故的惨烈。
舅爷在这一大摊血迹旁蹲下,看了又看,抠了又抠,不知道在想什么。志豪却也跟着蹲下道:“好家伙,流这么大一滩,一滴血可是七个馍啊,这得吃多少馍才能补回来?!”
他这本是一句玩笑话,人都走了还吃什么馍?可玩笑开的却不是时候,他话音刚落,舅爷就抬起头,阴沉地盯着他道:“不许胡说!要尊重每一条生命!”
“哦……”志豪讨了个没趣,也不敢站起来,只得蹲在那里看着血迹发呆。
我们爷仨正“无言以对”,孩子的大伯走了过来,远远地朝舅爷招手道:“四叔!先别看了,开席了,您先回去入席吧!您不入座没人敢动筷子啊!”
他这么说并不是舅爷面子大,一般讲究这种事情的人家,几点开席几刻动筷子,那都是要请大师算的。舅爷不回去算个时间,哪怕菜上满了也没人敢动。怕因为点不对而冒犯了主家。
老爷子站起身,并没有往回走的意思,而是招手让孩子的大伯过来道:“我问你,地上这滩血你们当时没人处理么?”
孩子的大伯看了看,挠着头道:“当时天黑哪儿顾得上这个啊!我从医院把他几个人拉回来都第二天上午了,就这还是警察来时候给从旁边铲点土给弄的。
“这可不行啊……”舅爷说着,抬头看了看路上来往的车辆,道:“这条路是新修的,生分,人气不足,印这么大一滩血上去,怕是压不住啊。”
孩子的大伯一听也没了主意,只得请教老爷子道:“那您说该怎么办?”
“你这样……”舅爷总算不看了,领着我们一边往回走一边道:“准备柳树枝和枣树枝各三百斤,每天各取一些掺在一起,太阳下山后就架在这片血迹上面烘烤。连烤三晚,每晚都要从天黑烤到天亮。火不用一直着着,但也不能灭。到第四天早上,把烧完的树枝清干净,然后用铁刷子刷,刷得掉就没事儿了,刷不掉就再烧,第二天再刷,直到彻底刷掉为止。”
“哦……好……好……”孩子的大伯答应着。却已拽着我们入了席,待舅爷公布了开饭的时间就在三分钟后,所有忙了一上午的人这才摩拳擦掌准备开席。
但事情就这么凑巧,我们下午刚回县城,傍晚就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不过老爷子并没有太在意,毕竟出现他所担心情况的几率微乎其微,之所以中午让那么做,也只不过是防患于未然。
要说这场雨不大,倒也下了不短时候,从这天傍晚一直下到第三天的早上方才停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