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酒消愁的人,在以前秦拓是看不起的。可是现在他才知道,为什么每个人失恋了,都喜欢去喝酒了,因为他都想喝了。
欧阳萌萌扭头看他,柔声劝着:“拓,不要喝酒,我中午喝了点儿酒,都醉了,现在头还在痛呢。你在外面劳累了一天,回到家里就应该好好地放松放松,休息休息,你要是喝了酒,万一醉了,反而伤身,哪还能休息好?”
她这是在关心他吗?
她对他还是有着关心的吧。
秦拓定定地看着她,用心去感受,能感受到欧阳萌萌对他的关心还是真心的,他一颗受伤的心才稍微好转。于是,他温淡地笑了笑:“那就给我来杯咖啡吧。”
欧阳萌萌略带责备地睨着他,“你又来了,刚刚才说完呢,喝酒伤身,喝咖啡提神,你打算一个晚上都不睡觉吗?”
秦拓笑了笑,欧阳萌萌说道:“要不,我给你倒杯牛奶吧,睡前喝杯牛奶倒是对睡眠有益的。”
秦拓没有异义地点了点头,欧阳萌萌便转身替他去倒牛奶了。
看到欧阳萌萌体贴的样子,秦拓的心还是紧紧地揪着,他不能就这样放弃了萌萌,他一定要努力地挽回萌萌的心!站起来,秦拓放轻了脚步走到欧阳萌萌的背后,自背后伸手把欧阳萌萌搂住,欧阳萌萌扭头看他一眼,又飞快地往楼上瞟了一下,微红着脸,轻声说着:“小磊在家呢。”
秦拓轻轻地亲了亲她的腮边,低柔地说着:“我回来了,小磊一般都不会下楼来的了,他很懂事的。”他弟弟不像外面那些少年一般叛逆,反而很懂事,只是弟弟对萌萌不太喜欢,偶尔会在他的面前试探他,非萌萌不娶吗?
“小磊是很懂事。”欧阳萌萌答应,随即又轻嗔着:“你先放开我啦,别亲了。”
“萌萌。”秦拓把她的身子扳正,眼镜下的黑眸定定地瞅着欧阳萌萌看,欧阳萌萌清楚地看到了他的柔情,心里有点儿错愕,秦拓爱她,她知道,从她住进秦家开始,秦拓对她的爱意更是不曾掩饰过,可还不曾像今天晚上那般的强烈及明显,秦拓刚刚甚至提出要和她结婚的请求。
想到自己中午喝了酒,神智有点不清,而中午的时候秦拓又回来过,欧阳萌萌心里有点儿担心,难道在自己醉后说了什么话吗?
欧阳萌萌虽然心里在怀疑着,嘴上自是不会当面问秦拓,她当作什么都不知道,打算明天等秦拓上班后,她问一下秦磊,先从秦磊那里打探打探再说。
“萌萌。”秦拓动情地抬手抚着欧阳萌萌的脸,她是不算绝色美人,但在他的眼里就如同绝色美人一般,那柔如水的性子,一笑起来就露出两个酒窝的美丽容颜,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带着无限的魅力,深深地吸引着她。“萌萌,我爱你。”
欧阳萌萌红着脸,眼眸回凝着秦拓,唇边挂着似娇似嗔的微笑,“我知道,我也喜欢你。”她没有说她也爱秦拓,她只说她也喜欢秦拓。谁都知道喜欢不等于是爱。
秦拓没有去计算这一点,他轻轻地低下头来,想在欧阳萌萌清醒的时候结结实实地吻她一次。以往她从不让他深吻,他以为她害羞,现在他才知道,原来……甩开脑里的痛楚,秦拓在这个时候不想刺激自己。
欧阳萌萌被他的霸道,被他的热情吓了一跳,很想挣扎,很想拒绝,可一想到秦拓今天晚上的反常,她便忍住了。
久久之后。
欧阳萌萌柔顺地靠在秦拓的怀里,秦拓搂着她,轻抚着她的发丝,低柔地说着:“萌萌,从明天开始,不,从现在开始,咱们就正式开始恋爱,你是我女朋友!”
欧阳萌萌抬眸看着他,娇羞地说着:“好。”
秦拓把她搂得更紧了。
他以为,欧阳萌萌答应当他的女朋友,两个人正式确立恋爱关系,便是他挽回欧阳萌萌的开始,却不知道这也是欧阳萌萌开始暗攻沈长风的开端。
夜还在继续。
原本一段非常纯真的爱情,却在这个夜晚悄然发生了改变。
远在苏州的沈长风,因为慕容晓的不再逃避而放下了心,开心地梦着周公,并不知道好友的女人悄悄地朝他伸来的长手。慕容晓更不知道和她一见如故,聊到无话不谈的欧阳萌萌是把她当成一块跳脚石,真正目标是她那位竹马。
她在自己房里的阳台上看着远方的一切,想着白天的事情。
她是怎么都想不到沈长风那般的心急,那般的没耐性,才两天时间,就无法再忍耐下去,追到了苏州来。心里虽然有点儿那个,那个是什么,她又说不出一个具体来。好在她离开他身边有两天时间了,头脑清醒了很多,也想得通一些事情,虽说不想当他的妻子,但至少不再排斥当他的女朋友。想想当他的女朋友,刷他银行卡的时候,理更直,腰更壮。吃虾时让他剥虾皮,也更加的肆无忌惮。
好处多多,就试试吧。
沈长风要是知道他的青梅不再排斥当他的女朋友,是为了刷他的银行卡更加的理直气壮,估计不用化妆直接就可以出演包青天这个角色了。
“咚咚。”房外忽然传来了敲门声,低冷的声音在房外传来:“晓晓,你睡了吗?”
这声音?
不是沈长风的!
有点像司徒宇的。
只有司徒宇说话的时候,不管在什么时间什么场合都是低沉冰冷的。
可是,司徒宇不是来出差的吗?难道他也住进了这间酒店里?慕容晓脑里飞快地转动着,嘴上应着:“谁呀?”
“司徒宇。”
司徒宇沉冷的声音再度传来。
果真是司徒宇。
慕容晓快步走到房前,拉开了门,看到站在自己房前的司徒宇,慕容晓错愕地问着:“司徒宇,你怎么也在这里?”
司徒宇眸子微沉,因为慕容晓换上了睡衣,睡衣有点儿宽松,因为衣服宽松,反而让她女性的柔软更加的突显,雪白的皮肤在灯光的照耀下如同玉一般明洁,纤长细白的脖子如同磁铁一般,吸引着他的视线。司徒宇不同于沈长风,沈长风三十三岁了,还不曾碰过女人,是个地道的大男孩儿,而司徒宇有过短暂的婚姻,还有一个四岁的儿子,他尝过了********,更易被女性的柔美刺激起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