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天才吐白,各府各城的千金小姐都纷纷往自己脸上扑粉,为了让人看起来舒心,好多女子坚持泡三天的牛奶浴呢,耗费了不少银子,所以走前爹娘千叮咛万嘱咐,务必让太子心动,不然白花花的银子可全顺水而走了呢。
牛奶浴还好,阔绰一点的人家买断了绣楼的商路,直接买来了各种金银簪子,因为太子纳妃娶亲的缘故,京城的商家各个的钱袋都丰腴了起来。贫困一点的人家,若有美若天仙的女儿,必定左邻右舍一起来庆贺,各处借钱,不惜一切的往人脸上扑粉抹胭脂。
为了成功吸引太子的眼球,各种小脑筋都开始急转弯。
比如邻国的公主,特别用小小的粉色珍珠串成了西洋礼裙。比如张家三千金,买来了全国上下无双的艳丽胭脂,抹在脸上,两片脸颊像要飞起来了那样。比如王家二小姐,裙摆足足有三十米长,沿街一直拖了下去。
爱心洗完了桂花浴了,正坐在梳妆镜前化妆。“心,你的胭脂怎么都粉色的呢?”益初帮爱心画好眉毛,准备上眼影才察觉爱心的化妆品太普通,虽然不画舞台妆那样艳丽的妆容,但亦不能画好跟没画一样吧,“唉,去买来不及了……算了,破罐子破摔,反正太子见你必然回记起那两次偶然的邂逅。”
第一次叫偶然,第二次显然益初故意安排的嘛,爱心都懒于回应了呢。
“噢,对了。”爱心取来了紫色的面具,遮住了半张娇容。
“菩萨保佑,你在干吗?”益初将水红的胭脂一扔,“心,你怕太子看见你真容?”眼见爱心稍点了点头,益初几乎要气昏了然后脑出血,“我的亲爱的心肝宝贝,我敢确认你爱太子的对吧?所以,你不可以给太子若有若无、似曾相识或者若即若离的感觉……诶,为何不可以?”
爱心捡起被益初扔掉的胭脂,放在梳妆台上:“我可不想和王家二小姐的三十米裙摆媲美,即使我遮面,原委与你的必然不同。”
益初像母亲一样,面对快出嫁的女儿微微一笑,眼中满满的欣慰:“不管初衷,反正面具必须带上。你若出不了嫁,我去出家,所以,菩萨保佑,你一定要好好示意太子你们曾经偶然邂逅了两次。”
太子此次无比纳正妃一个,侧妃三个,虽然看起来妻妾成群,但,其实对于参加选妃大赛的女子来说,概率太低。“美女如云,美!”爱心和益初来到选妃的桂院之后,真正感觉到什么叫作美若天仙。
据说此次太子纳妃,讲究——潮、酷、新颖,所以和古代正规纳妃有所不同。噢,不,完全不同。首先看气质,抒妃作为林盛的母后亲自勘察,十个美人一排,发不够长,还不够纤瘦,各种缺点都可以成为被删的理由。所以,勘察完毕之后,三万美人只剩下了三百。
“哎呦,不错。多亏溪溪以前给我们训练了模特儿步,此时倒还派上点用。”不说还好,提了郑溪,爱心感觉气氛明显压抑了很多。
“嗯。”
第二轮,看脸,林盛亲自穿梭到各位美人当中。来到爱心跟前,林盛低下头,凝望爱心,直到眼角看清了爱心裙摆上面的玉佩才开口:“面具美人,我对你似曾相识。”太子殿下,病句!爱心暗自嘀咕,但没敢说。
“爱心?”
爱心点头,垂下眼帘,不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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