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这次召见卫霍两人的目的,主要是要给霍去病扩充兵力,让他麾下的骑兵总数达到一万,统一按照他的思路训练。刘彻用人一向是如此风格,一看霍去病这次尝试很成功,立刻增兵,不拘一格。当然具体安排,还需要大将军卫青的统一提调。
年纪轻轻就已统御万人,对其委以重任的同时,自然还需要勉励几句,于是刘彻在谈完正题之后顺势说道:“去病,别的书你可以不细读,但孙吴这两家的兵法,你还是要细细读一下的。”
先秦兵法孙吴并称,圣上这么说也是人之常情,一般人听到这番话,赶紧应承着就是了,霍去病却道:“陛下,孙吴兵法,臣读是读过了,主要是领会其方略而已,不知陛下所谓的‘细细读’是何等读法?”
身为至尊,被顶了这么一下,刘彻反而毫不在意,一副习惯了的样子,竟还继续苦口婆心地劝了几句,“口气太大了吧,孙吴兵法都不在你眼里了!虽说你天分高,毕竟资历尚浅,前辈宿将多是武将世家出身,他们可都是自幼熟读兵书。”
刘彻如此地强调“细读”与“熟读”二词,也是因为对方总给他留下一种用功不够的感觉。可不是么,别说是在至尊面前了,就算是在一般的上级或者尊长面前,绝大多数人也都会尽量地表现得比实际更勤奋,所以他确实不容易想到,竟还有人偏偏反其道而行之。
霍去病听到这里,略微扬了扬他的剑眉,从容而又认真地说道:“孙吴二子,都是先贤,去病岂敢不敬。只是料敌治兵,古今之理虽同,但应变重点不同,先贤之书旨在大处着眼,并没有替后人划定招式。所以,看一个为将者是否真的读懂了兵书,就是看他能否据实战而变通,如果不知变通,兵书读得再细也不算真懂。”
刘彻笑了笑,打量着面前的这个年轻人。这是他看着长大的孩子,算得上非常了解了。对方十七岁就能立功封侯,说实在的他并不感到多么吃惊,但对方能两个月不回长安城,还是颇有些令他意外的。他正想看看对方这段时间到底有了什么变化,但此刻闻听此言,心中不禁一笑,“看来还是那样,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
他当然也知道,这个年轻人虽然貌似不太爱说话,但若是一旦辩论起来,却可以滔滔不绝、是很难被驳倒的。所以,他也根本不打算与其正面辩论,而是笑着问道:“是吗?照你这么说,是谁没读懂兵书啊?”
圣上这句话里,当然藏的有陷阱,卫青不由得看了外甥一眼,但后者显然没打算在意这个眼色,而是继续从容回答道:“执古御今,何其难也?古时乃是车战步战,今日之战乃是骑兵作战,如果谁把骑兵带成了马背上的步兵,谁就是没有读通兵书。”
这个回答虽然算是绕了弯子,但也已经颇为尖锐了,刘彻不由得笑了起来,“你这是在说谁呢?”
霍去病微微笑了笑:“臣没有特指谁。”
刘彻哈哈大笑,“你别以为朕听不出来!”
霍去病没再解释,安静地等着陛下笑完了,却又说道:“陛下,兵法变通是臣分内的事,但还有一件事,要请陛下来做主。”
“什么事啊?”
“与喂马有关……”
刚说了这几个字,刘彻就打断了他,“朕就知道是马。你不要太心急,现在咱们不缺马。”
这句话是实情。汉初的时候国弱民贫,全国上下曾经极度缺少马匹,连天子都找不到四匹白马来拉车,公卿贵族更是只能乘坐牛车。而没有马就谈不上骑兵,就抵御不了匈奴的侵扰,为此从汉初开始朝廷就设置了专门的养马机构,甚至征收专门的赋税用于养马,经过几十年的经营,现在全国各处牧苑中的马,加起来已有三四十万匹。如今的长安城,一般人如果骑的是母马,都不好意思出门见人了。
霍去病却摇了摇头,“臣指的不是养马,而是以粟米喂马。陛下,这次奔袭前后,我部的每匹马大约耗费了粟米二百斤,可以说,如果没有这二百斤粟米,就不会有我们此次的胜利。然而,这个经验若要推而广之,总量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这就要靠陛下了。”
刘彻默默地盘算了一会儿,开口问道:“为何粟米会有这么大作用?”
霍去病侃侃而谈,不过语言非常简洁严谨,“第一,作战之前喂粟可以提升马力;第二,奔袭路上喂粟可以节省时间;第三,冲锋对阵的每个间隙,我们还会喂粟,如此马匹可在战斗中更久地保持速度。”
刘彻已然大体听懂了,但有个地方还不太理解,“冲锋对阵的每个间隙?仓促之间又能喂多少呢?”
“不用多少。一旦传令喂粟,每个兵士抓紧时间,喂几把就可以了。”
“喂几把就可以了?”
见圣上感兴趣,霍去病自然要解说得详尽些,“我们最近做过一些尝试,一个冲锋距离通常是两三千步,就以这个距离为度,如果每次跑完之后喂上几把粟,马匹的速度可以保持到十几次之后。而如果不喂这几把粟,五六次之后差距就很明显了!”
一直没有说话的卫青,当听到“连续冲锋十几次”的时候,心中一动,看向自己的外甥,明显想问点什么,但看看场合不合适,又压了下来。天子当然听不出这几个字的弦外之音,但以卫青对骑兵战术和自己外甥的了解程度,单听这几个字,就已经猜到了对方一定是沿着“避免缠斗”的思路,创制了新的作战模式!
此时霍去病说得有些兴奋,“这样,尽管我军是长途奔袭而来,然而在接敌的那一刻,我们的马仍能比敌方的马快出一点,反客为主的效果也就达到了。”
刘彻看着这个年轻人闪闪发亮的眼睛,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忽然又想起了什么,问道:“那么,匈奴人也知道这个做法吗?”
这次是卫青从旁答道:“陛下,匈奴人比我们更早知道。他们早就有跨越大漠的经验,经常就用这个办法,这应该算是我们向他们学习。”
刘彻冷冷一笑道:“当然,战争乃是性命相搏,谁都不可能心存丝毫怠慢,大家互相借鉴吧!匈奴人也不傻,他们学我们也学得快着呢!”
这也是一句实话,战争双方确实是互相学习借鉴的,谁都不敢固步自封。匈奴人更是对战争有一份天生的敏感,他们很注意从汉朝这边学习,比如过去大家都没有马镫,前几年汉军率先装备了马镫,然而没过一两年,就看到匈奴人也用上马镫了。还有些东西,比如铁质的铠甲,他们自己没有什么生产能力,但是一旦掳掠到、或是从汉军这里缴获到,他们也会立刻给自己用上。
卫青说道:“陛下,不过这次学到手之后,我们肯定能比他们用得更好。”
刘彻不由得问道:“哦,为什么?”
卫青答道:“因为即便他们更早懂得这个诀窍,无奈他们出产不了粟米,也是不可能大规模应用的。”
这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一下子点出了要害。刘彻按捺不住地站起身来,在地下踱了两步,“这正是我大汉的国力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好,这件事就交给朕。粟米,以后你们要多少有多少!”
“真的多谢陛下了,”霍去病兴奋地接口道:“马力是长途奔袭的最重要条件——陛下,这样的奔袭我们真的应该多搞,时不常地派一两千人,深入敌境搅扰他们一下,有何不可?匈奴人以小部落的状态游牧,这对他们是非常有杀伤力的做法。”
刘彻听到这里,却没有面露赞同之色,而是沉缓地说道:“寇可往吾亦可往——多少年来,朕岂不是不断地在说这句话!所以朕不是不认可奔袭这个战法,问题就是一将难求嘛。”他的意思是,除了卫霍两人,目前还没有其他将领能够胜任奔袭这种战法——不是没有试过,都是给过机会的,但是都失败了。
“陛下的意思臣明白,”霍去病接口说道:“但是过去尝试的都是成名的将领,他们……”他停顿了一下,还是没有直接把不客气的话说出来,“总之臣以为,现在军中有一批校尉这一级的,年纪都不是太大,也许可以放手让他们都去试一下,不试一下怎么知道?我相信十个里总会有一两个可用的。”
“试将哪有这么简单?你考虑问题还是太不成熟啊……”刘彻显然不想沿着这个建议多谈下去,把话题转开了,“好了,你跟朕说说吧,这次深入匈奴境内,你印象最深的是什么事情啊?”
这句话的语气是霍去病自幼就非常熟悉的,也就是长辈对小辈使用的那种启发式的语气,他不由得心中一阵温暖。垂头思索了片刻,却正色说道:“陛下,臣这次最难以忘怀的,是在籍若侯产部,看到了一些从我汉境掳去的妇女……”
刘彻和卫青的面色都凝重了下来,霍去病继续说道:“她们的父兄早已被残杀,自己更是饱受蹂躏,有的已经为匈奴人生下了孩子,甚至……甚至都无法回来了,也有的……抛下孩子也要跟着我们回来……”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已经有点沙哑了,刘彻和卫青的脸上都是惨然变色。这样的人间惨相,卫青也曾经不止一次地亲眼目睹过,此刻他再次感觉到了那种深入骨髓的仇恨,眼睛里已经有泪光闪烁。
刘彻则严肃地端坐在那里,双手紧紧按着大腿,脸颊微微抽动着,嘴角向下垂着,眼中如烈火如冰霜,牙关紧咬、神色冷峻、久久无言。
“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他在心里默念着。半晌,他深长地透出一口气,已是控制住了自己,“去病两个多月没有进宫来,还要去后面见见皇后吧,你们这就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