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那一夜,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凤天至精心设计的圈套,是把余墨几人都圈了出去,但到底,也没抓住人。
那一夜,夜深露重,余墨几人,原本是入了林子,去找天女的。却没想,刚入林子就被一大片一大片的虫子所包围,像是早有预谋一般,说不出的让人心悸。
而这些虫子,看上去,像蚂蚁,又更像甲虫,冷冰冰的光属色泽,让人只一眼,就觉得头皮发麻,牙根打颤!
红绫与绿腰是女人,毕竟平时出门少,见识也少,可骤见这么一大片的虫子,好像还挺有自主意识似的向他们冲过去,惊吓之余,也有些傻。
可余墨就不一样了。
他一见这种虫子,顿时就见鬼一般的跳起,舌根都打结了,“快……快跑!”
说完,也顾不得其它,一下冲过去,将瘫软在地的两个女人拉起,一手一个,跑得飞快。
绿腰总算是跟着马小雅见过一点世面的,这时候忽然叫起来,“可是,我们姑娘还没找着呢!”
“找什么找!她命大,死不了!倒是你们两个,再跑不出去,就给这些虫子当点心吧!”
余墨一边跑一边说,脸色异常的肃杀,且苍白。
绿腰一见这情况,也不敢再说,很配合的憋着气再跑,红绫忽然一句,“秦云峰呢?”
余墨沉着气骂,“那个怂货,你管他做什么?死哪儿算哪儿!”
那个懦夫,早在满地的虫子爬过来的时候,他早跑没影了。
现在一提起他的名字,余墨简直就想吐一口!
后来,三个人谁也就没有再开口,也许是他们的运气也错,也许是那些个虫子爬得太慢,但或许是那些虫子的目标并不是他们,余墨拉着绿腰,带着红绫,一路狂奔,也不知道走了多远,跑了多远,身后那一些沙沙刷刷的声音,这才终于渐渐远走。
余墨累坏了,一屁股跌在地上,气得脸都黑了,“卧草!老子活了这么多年,第一次被这些虫子给追得差点丢了魂!红绫,绿腰,这到现在也没找到马小雅,现在有什么打算?”
要说他这飞花宫的堂堂一宫之主,都累得这般气喘吁吁,红绫与绿腰就更甭了。两人这一停下,直接就五体投地扑在地上,连说话都顾不上了。
各自累得起不了身,脑子里轰隆一片。又个顶个的软在地里,气喘如牛,连动动手指头的劲儿也没有。
又过了很久之后,余墨抬头看天,可算又打开了话匣子:“算了算了!现在我们连在哪里都不知道,想要找人,也根本不可能了。绿腰,你有没有同天女联系的办法?到时候我们直接去汇合!”
到底曾是飞花宫的杀手之王,余墨在片刻的冷静之下,瞬间便有了决断,“走!尽早离开这里!”
林深又密,这绝对是一个打伏击的好地方。
余墨常年行走江湖,向来是他在背后暗算别人,这还是第一次被人给暗算了。
这让他脸上无光且不说,还让他暴露异常!
但不管怎么说,下一个目标,永和镇。
天刚刚破晓,尚在朦胧亮的永和镇,便早早迎来了风尘仆仆的客人。
一对男子,高大一些的是哥哥,瘦弱一些的是弟弟。
两人进了镇子,稍稍做一番打探之后,便去了一间煮早粥的小摊贩前。
“两碗米弱,十个馍饼,再加一碟小咸菜,快些上。”
寻个稍稍干净的地方坐下,瘦弱的男子迅速的点了饭,声音既清脆又好听,小摊贩有客一早上门,自然也高兴,立时便长长的应一声,手脚麻利的盛了粥,拿了饼子过来,马小雅毫不客气,“哥,快吃!”
这两个兄弟,正是锦朝与马小雅所扮。
马小雅一身的男装,与锦朝同路而行,如不仔细看,就是一对很不显眼的同路兄弟。
锦朝不做声,只是以行动表明了一切。
他拿起粥碗就喝,饼子吃得既快又急,转眼五个下了肚,还有些不太饱,马小雅看一眼,又将将两个饼子递过来,“哥,你多吃些,我饭量小!”
说是馍饼,也不过是巴掌大的一块薄饼,倒是又香又脆,吃起来很好,但要是让锦朝这样的武力人士来进行充饥,怕是二十个都不够吃。
马小雅想了想,又喊一声,“小哥儿,你这里还有多少馍饼?我全要了。”
一张……五十两的银票拍在桌上,马小雅瞬间有一种财大气粗暴发户的感觉,脸上滚烫滚烫的烧着。
第一次,马小雅觉得这大额的银票真烫手,也特么的真阔气。这就好比在现代社会,你用一百块钱的大额票子,去买一根绣花针一样。
这不是有病,就是有毛病!
养家糊口的小摊贩,顿时两眼就发直了。
他愣愣瞪着这大额银票,说话都不利索了,“有……有有,客官要多少?要是不够,我我再去做,马上做,很快的。”
头脑发懵,眼睛发花,被大肉饼子彻底砸中脑袋的小摊贩,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甚至紧张到了,差点腿一软,就要跌到地下去。
额的娘耶!
从生下来活到现在,他总共也没见过五十两银子吧?更别提,这还是大皇钱庄出来的大银票。
尤其是宫祈玉这一路上拿给马小雅的吃穿用度,全是用的大皇钱庄的票子。这可是流通全国呢!
小贩几乎就要晕了。
直到此时,他这才慢慢回过神来,原来这风尘仆仆又看起来满身疲累的两个男人,居然是大有来头。
锦朝抽了抽脸,淡定的看一眼那银票,再看一眼那小摊贩,默默继续吃饼。
好吧,妹妹好有钱……
马小雅囧了,黑着脸道,“我现在就要,你来得及吗?”
掰掰指头算一算,从这里到云州府,这路上还得要耽误十来天,这饼的数量以及质量,那是相当的重要。
当然了,马小雅也不可能一路都吃饼的,但这馍饼也其实真的很好吃,拿在路上,偶尔当干粮也不错。
小贩这才意识到,原来这一切都不是在做梦。
大买家是真的,大贵人是真的,大银票,也是真的。
利马打起精神,殷勤招呼,将所有剩下的馍饼全部一个不落的打了包,递给了马小雅,马小雅又拿出几个来,给锦朝添了肚子,这才慢条斯理的将银票推出手,又压着一根指头道,“如果这以后,有人要来问我们的去处,你知道该怎么答吧?这银子虽然很好,但有时候也烫手,拿了这些银子,把这事烂到肚里!你的粥照样卖,饼子也照卖,一切都要跟原来一样,明白吗?”
不怪马小雅不谨慎,且又细细叮嘱,甚至连以后的事情都想到了。
这世上,明箭易躲,暗箭难防,有时候一个无心的指示,就会将她们送入万劫不复之地。
凭白得了这么一大笔银钱,小贩自然连连应承,等他颤颤抖抖,将那份五十两的银票收入手中时,马小雅早已跟锦朝背了饼子离开。
吃饱就跑,赶路要紧。
小贩又在原地愣了半天之后,这才猛然回神,急急收拾了摊位离开,今日这一天,是财神爷下凡。
就在他走后不久,又一行风尘仆仆的人马,急匆匆而来,四处张望的也在寻找食物裹腹,但他们到底,再没有了马小雅的好运。
这世上好多人,骨子里是都有惰性的,并不是所有卖饭的人家,都如同这个敬业的小摊贩一样,天破晓就出市。
当然了,偶得一笔意外之财的小摊贩,人也相当的精明,强压着激动的心情回去,家里谁也没有多说一句,只将那五十两的银票,细细的藏起……至于那些饼子,他随口编了个瞎话,说是半路被冲出来的野狗抢了。
粥散了,饼也没了,这一天……没有一个铜子进帐。
唔!
小摊贩说的是实话,没有铜子,却有银子。
但这个秘密,他不会跟任何人说。
重新购买了马车,行李,吃食,马小雅换回了女装,一身上好的绫罗绸缎,做工繁琐,又光彩照人,立时就从一个粗鲁的乡野“小子”,变回了高大精上的各种傲娇美。
锦朝也同样一身鲜衣怒马,气质高,形像佳,转眼就从一个从来见不得光的暗卫死士,变成了浊世的翩翩佳公子。
但是,他多少是有些不适应的啊!
“小雅,这些衣服……会不会很贵?”
锦朝略略不安的问,身为“哥哥”,总是要让妹妹来照顾,大男人主义,他过不去。
“放心,也贵的,就几十两银而已。”马小雅笑嘻嘻轻描淡写,一句话,差点将锦朝给砸个跟头。
好半天,才张口结舌道,“几……几十两?”
“嗯!”
马小雅点头,“也就三十六两银吧!”
说完,又还嫌不够,再补一句,“宫祈玉跟凤天至就在身后跟着呢,花完了再朝他们要就是。”
碍于身份的敏感,无论是宫祈玉,还是凤天至,都不方便于光明正大的跟在他们身边。
于是,便也只好委屈他们,隐在身后,一路相护了。
当然,这个提议,绝对是马小雅的建议。
宫祈玉看锦朝不舒服,看凤天至更不顺眼,马小雅为免再出人命,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她带着哥哥前头行,凤天至伺候着宫六爷慢慢走……总之,死和尚不死贫道,只要哥哥活得好好,管他凤天至如何灰头土脸?
“你,你说什么?三十六两银,才得这么一件衣裳!”
锦朝一颗心,突然就怦怦狂跳,然后好久,才努力平复,脱口一句道,“我不穿!我们回去退了……”三十六两银,是他以前整整两个月的月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