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强撑着一双眼睛不合上,唇角微扬着笑着看她。一双手,被她用酒使劲的揉搓着,似乎那身上的痛,也渐渐消退了一般,他浑身的难受,忽然就轻松了许多。
这女人,总是这样口是心非的做好事吗?
这一张毒舌,几乎能把死人再气活了。
“什么死不死,活不活的……我是怕你万一死了,我的荣华富贵该朝谁要去?”
嘴硬的女人再吐一毒槽,马小雅坚决不承认,自己的心底,忽然就有那么一丝丝舍不得他死的感觉了。
他这样的男人,光风霁月,霸气内敛,天生就是一王者,还长得这么好看,死了多可惜?
再者说,她来这异世走一遭,什么好处都没得到,又怎么舍得他死?
眼看着,只要能救活他,这大把大把的金票子就往眼里蹦跶了,她是蠢了傻了,才会丢下他不管呢!
“放心吧!只要我活着,你就不会死,你的小命,包在我身上!”
大包大揽立着承诺,马小雅光彩潋滟的眼底,尽是金光闪闪的星星符号。
宫祈玉狠狠抽一下脸,无语。
这女人,对这金钱荣华,就这么看重?
明明就不是这样的人!
顿了顿,一转话题,“你要拿藤蔓?”
“嗯!”
马小雅点头,“要不然他们一会醒了,又会来追我们,我们还是跑不掉。”
话音落下,刚好搓完了一袋酒,有些累。
鼻尖上的汗轻轻溢了出来,珠圆玉润似的感觉,很好看,但很不舒服。
马小雅抬手抹去,白嫩嫩的指尖,迎着阳光,闪着光泽,有一种莲藕初生的美感。
宫祈玉眸光看过去,闪过一丝惊艳,语气淡淡,“不用费事。直接杀了吧!”
那些个人,死不足惜。
他这么一句话落下,冷酷,犀利。马小雅正在忙活的动作,骤然停下,“你是说,杀了他们?”
到底不是这个时代的人,马小雅骨子里,对于人命的看法,始终没有如他这般的冷漠,无情。
纵然这些人,曾经追杀过她,那也是曾经,而她也还活着。
她的这一双手,不到万不得已时,不想染血,尤其是,更不想染上人血!
“不杀他们,他们就会杀你。”
宫祈玉皱眉,俊逸的脸庞凝着沉暗,“这一路的凶险,难道你还没有受够?”
数次濒临于垂死的边缘,他不信,她的心,真还能这么软。
“不管!无论你什么理由,别逼我翻脸!”
活生生的七条人命啊,他说杀就杀,何其残忍?
身一起,也不再给他用酒搓手,物理降温,她现在看他好得很,“总之,我不管你们之间,有什么天大的仇恨,这几个人,是因我而落到这步田地,在我面前,你就不许动手!”
冷着一张脸,转身走过去,想了想,也不再从林间找什么藤蔓,直接扯下秦云峰的腰带,三两下便利索的绑了起来。
又特别顺手的从他身上摸一遍,将所有瓶瓶罐罐都收起。
这手法一看,就特别熟练,且相当沉稳,一定是曾经经过训练的一双手。
宫祈玉眼睛眯了起,若有所思打量着,这样一个女人,来历突兀,且身手诡异,表面上看起来粗鲁,内心却如此冷艳,果断……她到底是什么人?
想到救她之时,身边曾有一盏驱魂灯,被雨水打得凋零,或者,她的身世,也一定充满了曲折。
“小雅,绑了他们,我们走。”
既然有了别扭,就要另辟奇径的去解决,而不是一直堆在心里,积沙成塔,形成永远都解不开的心疙瘩。
“不走!我就喜欢这里,风景好,看着舒服!”
干脆利索又绑了其它人,如法炮制的摸光了身上的各种物件,打包成了一包袱,背在了身上。
看样子,倒也很可观,这果断就是一强盗的手法啊!
但是这丫头,却仍旧沉着脸,心里还是不舒服。
她心里不舒服,就表现得特别脾气燥。
甚至,还伸脚踢了一直追踪不断的秦云峰,把气全撒在他的身上,“这就是一混蛋!一直穷追不舍的,到最后,还不是要丢了自己的命?”
话里有着话,马小雅这熊孩子,脾气一上来,就忘了现在的身处险境。
那是怎么样随性子,怎么样来,果断的发泄加吐槽,是半点面子都没给宫祈玉。
不管他身份有多高,她现在只想告诉他一个事实:她心情不好,所以不高兴,识相的,赶紧过来安慰老娘!
宫祈玉弯了唇,这是傲娇发泄加吐槽完毕之后,又继续心气不顺的求安慰了吗?
招手让她过来,蹲下身,他伸手揉揉她脑袋,“好了,别生气,刚刚的话,我收回。你不愿杀他们,那就不杀。不过,我们现在,必须要离开了。秦云峰的青锋营,不是那么容易摆脱的。”
看他的样子就知道,一路追杀,一路狼狈,他身边的人都死光了,他也差点就活不下去,若不是阴差阳错救了这丫头,说不定现在,早就是秦云峰手里的一阶下囚了。
“唔,你这样说了,那就走吧!这些人,这就是自讨苦吃,希望这一次之后,他们能明白,有些人,不是他们想动,就能动的。”
马小雅得了顺毛捋,顿时就圆满了。
她撇过头,冷艳的看着横七竖八一地人,目光在秦云峰脸上顿了顿,“不过这个人,还是要小心的。”
伸过手去,扶着宫祈玉起身,长手长脚的男人,就是麻烦,“喂,将你的胳膊架在我肩上,我扶你走。”
一手穿过他腋下,环了他半边腰,另一手扶好他架上肩的胳膊,努力向前走。
宫祈玉笑笑,面色狼狈,但眉眼很亮,“小雅,我们这样,算不算是有过肌肤之亲了?”
如此女人,特立独行,要是收在身边,也算是调剂品一枚。
“呸!想得美!你想要跟我肌肤之亲,我还得考虑考虑呢!”
马小雅吐槽,顺便再翻他一白眼,“就你这连病带残的身子,给了谁谁倒霉,一辈子守活寡。”
宫祈玉顿时黑线,“女人,你能不能淑女点?”
张口闭口的守活寡,这是女人吗?是女人吗?这样的话,连一个大男人都脸红,她怎么就敢随便说?
“哎,你这还不服了?那我问你,淑女是什么?淑女能当饭吃吗?”
“不能。”
“淑女能救你活命吗?”
“不能。”
“淑女能这么彪悍的架着你跑吗?”
“……不能。”
“既然都不能,为什么要当淑女?”
一连串三个问题砸出来,马小雅最终以一句反问收尾,非常圆满,真理。宫祈玉目瞪口呆,想想,也实在觉得,这女人果断就与众不同,还真不能以一般女子的世俗礼仪来约束她。
索性话题一转,看向不远处,“小雅,那边有马,我们骑马走。”
青锋营的人,全被她绑了,剩下这些马,也就便宜了他们。
秦云峰说,距离这里最近的村子,至少也有八十里路,马小雅信。
八十里的山路,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如果是在平坦大道上,策马飞奔,也不过一个时辰左右便到,可眼下这种山路,两个时辰也够呛。
“宫祈玉,我觉得,我们还是得另想办法。以目前这种状况,我们在天黑之前,纵然能够侥幸到达下一个村庄,你敢肯定,那个村子里就没有青锋营的人吗?”
策马立定,马小雅细细眯起眼,看着天上的太阳。
盛夏的暴雨一过,马上就艳阳高照,天气晴热。
被雨淋湿的衣服,又一夜未干,现下阳光一出,格外的难受。
马小雅动了动身子,从马上跳下,宫祈玉的嘴唇都干得裂出缝来。
跟马小雅相比,他其实更难受,眼睛看着马小雅在说话,耳朵里嗡嗡嗡,一直有一大群小蜜蜂在叫,他眼发晕,口发渴,他的发热,好像更加严重了。
“小雅……”
他骑在马上,叫她一声,马小雅一抬头,他身子晃晃,跟着就眼前发黑的栽到马下。
原本那样长手长脚一个大男人,突然这么虚弱到连马都骑不稳,那给人的感觉,无疑就
跟轰然塌倒的大山一般,所有的一切都静止了。
一个脑袋一个坑,宫祈主砸得很重,马小雅接不住他,也没有接住。
她只觉得,自己这眼睛怎么就这么花呢?眨眨眼的功夫,这马上就没了人,这地下就多了一可怜虫似的悲催蛋。
宫祈玉啊宫祈玉,一国王爷做到你这份上,也算是独一份,天下无双了吧?
事到如今,马小雅也实在懒得吐槽了。
“宫祈玉,依我看,你就不应该当王爷,你其实应该当女人什么的。动不动就受伤,又发热,最后还这么蛋疼的不男人……你的骨气呢,你的风度呢?”
唠唠叨叨再怨念两句,马小雅也没真扔下他不管。
反正这一路,救他也救成了习惯。
真要让她不救他,她反倒觉得良心不安了。
“唔!你小子,肯定是上辈子交了好运,这辈子才会遇到姑奶奶我,如此掏心掏肺的救你于水火……记住啊,我的荣华富贵,敢欠一分一毫,姑奶奶就削死你!”
面对着昏迷的男人,马小雅握拳吐槽,坚决不承认,她是因为舍不得,才会救人。
她只是觉得,抛弃一个还没死透的六王爷,是很不地道的一件事。
你说,这万一要是真救活他,那可是大功德一件啊,离她一飞冲天之日,不远了。
其实,无论怎么说,她马小雅,永远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市民,眼睛只瞅着那一点利益最大化,她看中的,是他背后的金光大道,一世荣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