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过完了,初中生涯已经翻篇,我们的高中生活也要正式开始了。坐在明亮宽敞的教室里,周围的同学都亲切近人,我从她们身上看不到一点当年刘薇薇的影子。不用面对内心复杂的同学,这样真好。只是,偶尔我会怀念起那个经常敲我玻璃的男生,江浩辰。自从他去了英国,一直杳无音信,我想他大概每天都在忙碌之中度过,我仿佛间看到这个面容俊朗的男生忙碌的身影,晚上回家,他还要为生病的母亲煮饭,洗衣服,喂药。因此,我时常祈祷着上天不要太为难他,能让他早日走出这个困境。由于高中已经开始实行寄宿制,我和景焱通常是一个星期才能回去一次,大部分的时间,我们在学校度过。我在闲暇的时间,经常去图书馆看书,我喜欢安静的看书的感觉,这样,我的内心能获得充足感。景焱不同,他开始课外学习画画了,他对我说,姐,相信我,总有一天我要开画展的。我看着他透着希望与光芒的眼睛,点头,姐姐相信你,你做什么,我都支持。上高中之后,秦朗不再给我当家庭教师了,听说,他快毕业了,要忙着毕业找工作的事情。他是学的计算机专业,我想以后他肯定会去一家软件公司上班,学以致用。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几个月后的一天,我收到了一封信,信封上端端正正的写着,陈芸熙收。我疑惑着打开信封,熟悉的字迹出现在我面前,是江浩辰,他终于和我联系了,我们已经快半年没有联系了,我还以为他已经忘了我这个童年的好伙伴。他在信中说道,自己的生活已经慢慢安顿下来了,叔叔在那边开了几家连锁的蛋糕店,他每天在那里照料生意,每天几乎工作12个小时以上,私底下自己也慢慢学会了烘培,他甚至还自己改造了好几种蛋糕的花样与做法,他做的蛋糕一经推出,一天之内就卖光了,店里的生意越来越好,他已经积累了一部分钱,再加上叔叔借的钱,已经能还上一部分债务了。也许是远离了伤心之地,江阿姨的病情也得到了好转,发病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我真心替他高兴,同时也有些心疼他。在我们这个年纪,我们坐在宽敞的教室里上课,而他已经开始步入社会,接待不同的人和事,过早了领略了世间的辛酸与无奈。信的最后,他写道,我很想你,芸熙,很多时候,我都觉得很苦,可是一想到你,我就觉得自己一定可以坚持下去的,我努力的学习烘焙,努力赚钱,就是为了早日还清债务,如果不出什么差错,我三年内可以还清所有债务,到时候我再带我妈回来安顿。在此之前,芸熙,你一定要等我。记住我们的三年之约。我几乎是流着泪把他的信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几遍才罢休。江浩辰,为什么你要对我这么好,在那个陌生的环境里,你每天过得这样辛苦,可是你心里仍然挂念着我,我离你是如此遥远,我什么也帮不上你的忙。我的心里满满的都是内疚。好在,有希望总比没希望好,曾经我以为以后我都找不到你了,原来,你一直都在。我在心里对自己说道,江浩辰,你一定要好好的,谢谢你,把我当成一股支撑的力量和希望。还有,我也好想你,真的,好想好想你。
同类推荐
她是奶茶味的甜
樱市十三中——江夜,巨有钱,关键是脾气臭,整天摆着一张生人勿扰的脸,打起架来那叫一个字“狠”,还长着张女生都爱的脸,哎~万千少女心痛啊,夜哥柴米油盐都不进啊。顾思惜——长着一张妖艳的脸,身材妖娆,表面高冷人很,秉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只可惜妈妈改嫁,爸爸车祸而亡,之所以打架是因为要保护自己,高冷是因为要坚强(女主自己一个人生活)。众人都不知道的是两大佬偷偷的玩起了地下恋。片段:众人都去上体育课了,只有江夜和顾思惜逃课了,这老师也问不住也不敢问,人家有钱,两人就面对面的坐着,江夜前一秒还霸气的壁咚顾思惜,下一秒就化身为奶狗“惜惜~,给我亲一下嘛”江夜晃着顾思惜的手,“江夜,你行了昂,才亲过,你丫的是亲不够是吧”其实不是顾思惜不给亲,这关键是一亲就停不下来了,这坠入爱情的孩子啊,迷失自我因为爱情会发光
他们是叱咤横行于全市大中小学的“校草联盟”,她们是“校草联盟”护在手心里的“平民姐妹花”。“这种函数问题呢,首先f(x)=2a+3b+3的函数关系,转化@#¥%&**&%¥#@……”“嗯嗯,这样啊……”“然后f(0)=1带入,然后@#¥%&**&%¥#@……”“啊~”“结果就等于1。”“哦……”凌霄气愤摔笔:“你丫的到底听懂了没有?嗯啊哦,你知道怎么做了吗?”“要不你再说一遍?”“……”…………………………欢欢皱着鼻子抱怨道:“喂!一路上就知道玩手机,你怎么不顾及一下我?”“这大庭广众之下的。”莫伟宸四下看看周围的人群:“玩女朋友不好吧……”“卧槽!你个变态!”欢欢一脚蹬过去便不想再理他了。
热门推荐
钟情一顾之幸
身份特殊又极其鸵鸟的混血女翻译顾之幸和富商竹马温四的爱情长跑。无论是鲜衣怒马的少年温四,还是后来沉默狠厉的R先生,在顾之幸这里都只是温暖又赖皮的温肆荣。年少的时候,接受一个浑身发着光的男孩子的爱,需要太大的勇气。“我一直觉得自己对他没有那么深的感情,可我现在竟然觉得没有他的人生……也没有什么意义了。牵挂这种东西……真的好可怕。”“我后悔……没曾认真得说过爱他。”“我都要忘了她长什么样子了,为什么死心塌地得喜欢她我也不记得了,回来或许只是了解这段还没开始就结束的错误。”“从前不会明白麻雀撞击玻璃九十八次也不停歇,直到头破血流依旧一往直前。回国第一眼再见她,我大概就明白了。那种……干瘪苍白的心脏再次充盈鲜活起来的感觉,不得不承认……呵……顾之幸就是有那份魔力,指使我做任何事。”爱情不会永远保鲜,至少我认为不会,至于为什么会有人厮守一生还满心爱恋,或许可能是源于一次又一次的对同一个人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