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当前的教育领域中,高举素质教育的大旗,却行应试教育之实。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考试评价体制的滞后。这一点在我们的文科教育中尤为突出。我们文科考试主要考查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也就是“死记硬背”,把学生培养成为“专家性的学生”,而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目前推行的新课程,主要目的也就是要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这个问题,然而,考试方式仍然跟不上改革的要求。因而,笔者主张:文科考试的方式必须突破传统,进行多种形式的考试评价。
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主张搞“探索性考试”。主要是通过设计一些开放性的试题,其目的在于检查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不是考查学生的识记能力。
在我国,目前除了在一些地方实行初中政治中考开卷以外,中小学大多数文科都以闭卷笔试形式为主,很少进行开卷考试和实践考试,因而无法检查测试学生的各种能力的发展水平,也就无法反映出一个学生的综合水平和真实水平。如对人际交往能力、情绪适应能力、创造能力等考查在形式上就存在先天不足。因此,要达到素质教育培养目标和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教学目的,、科内容特点和学生年龄特征,灵活采用开卷、闭卷、口试、笔试、实践考试(考察报告、调查报告、设计方案等)和情境考试(设计情境进行考试)等各种方式,全面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各种能力。
对于文科成绩,我们不能以一次成绩和一种考试形式来下结论。而要建立一个综合的评价体系,可以一个学期或者一个学年给予一次总的评定。在这一阶段中,教师可以通过多种评价,如考基本知识、识记能力层面的题目可用闭卷考试;考创造性、综合性、探究性题目,可用开卷考试,比如语文的朗读、辩论和演讲、思想政治的人际交往和道德、历史情节等,则可以通过设置一定情境进行考试。
在考试的评价方面,可以通过下面的几个途径:
(1)成绩评定方面,评分标准不能框得太死,要有弹性,允许有不同见解的答案,评卷不能仅仅看答案对错,更重要的是关注答题的思维过程;
(2)成绩评定的方式可以多样性,可以打分数,也可以分A、B、C、D级或者分“优、良、中、差”;
(3)考试结果决不能搞分数排队,不公开学生的成绩。
在考查的内容方面,要注意以下几点:
(1)考查一定的基础知识是必要的,但是注意导向性:即不鼓励学生死记硬背所有的知识点,而要注重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引导,注重运用,学以致用。
(2)教师要在每一节课上注重教学的生成性和创新性。在课堂上建构学生的创新体系。
(3)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应用、分析和评价的能力。学生要善于观察,提高分析信息和图表的能力,具备多角度的综合思维方法。
(4)处理好单学科和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
(5)试卷的设计上要减少试卷长度和题量,主观题增加,客观题减少,留下时间给学生充分思考;试题思辨性和实用性要提高,要联系了社会实际,全面考查学生的多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