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
在这个异乡的大都市里
你拥有自己的事业
拥有自己的挚友
却唯独没有自己的爱情
而我是那个让你唯一缺憾的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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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骏这个人,我真的吃不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莫名其妙出现在他的家里,他二话不说就把我送进局子。第二次见面,我给他送外卖,被他误认为重新走上正途,劝我好好干。尔后,经常给他家送外卖。偶尔会因为工作累,死皮赖脸呆在他家蹭地方休息,他也不赶我,时间长了,发现这个男人心地倒也不错。
后来,逮着个机会就向我表白,然后人瞬间蒸发,连个短信都不给我。
他在想什么,我又算什么?
今天要问清楚。要在一起就好好相处,不想在一起就不要将就。
“你来啦?”他开门看到时我,伸出双手就把我拉进他的怀里。
我靠在他的怀里,僵硬着身子问他,“这段时间你都跑哪里去了?”
似曾相识的情景从我脑海闪过。
“不好意思,我忘记和你打声招呼。这段时间太忙了,很多事情要处理。”
“我是有多不重要,你才一秒钟都没想到打个电话给我?”
“不是的,这不能混为一谈。”
“你到底干嘛去了?”
“我前女友临时出事,我过去见她最后一面。”
我使劲推开他,离开他的怀抱,“那你继续去陪她吧。”
说着就夺门而出。我很生气,他一声不吭地离开,我花了那么多精力来担心他,那时的他,却整颗心系在前女友身上,一点都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
走了很长时间,也没见他跑出来把我劝回去。
我跑出来也不懂得追。
真的是一个不合格的男朋友。
我很郁闷地在街上游走,马上就要过年了,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喜气洋洋。从行人兴高采烈地神情可以看出,大家都在期盼这个喜庆节日的到来。
春节,一直以来都是蕴意着团结的大好日子。自从我来到这里之后,就没有和远方的家里人联系,对他们来说,我算是失踪十年了吧?想到这里,就更加不敢联系他们,春节,自然就是和小超一起度过了。
住在出租房里,也没有准备买年货的打算。等到年三十的时候,我就亲自下厨给小超弄好吃的吧。这小子,得多吃饭,才会更加聪明有出息。
由于天色很暗,加上心事重重,我不知道踩了什么,忽然就摔倒在地。
“啊!”我惊叫一声。
惊叫自然无济于事,毫无意外地,实实在在地就和大地抱成了一团。
希腊神话里说,大地之母都是有爱的,她以自己温暖的爱滋润了万物,使得草木葱葱,河水漪漪。可是,对此时的我而言,她实在是坚硬冰冷至极,让我摔得好生疼痛!
无赖也是我的本性之一,既然摔了,我就不轻易起来。索性直接趴着,赌气所致,像个耍赖的小孩。
很久过后,一双黝黑发亮的皮鞋出现在我的身旁。鞋的主人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扯过我的胳膊直接抱了起来。
“你这是想干嘛?”陈有时皱着眉头问我。
我被他抱着很不适应,挣扎了下,“我喜欢在地上趴着。”
“真是个奇怪的癖好!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他似笑非笑的样子,眼里写满好笑。
“你放我下来。”
他没有理会我,径直走到停在一边的车旁,把我放到副驾驶,然后走到后备箱拿出急救箱,敢情他是知道我摔倒的。
这一跤摔得我够呛,膝盖那块都磕碰出几个小窟窿,我有点心疼我的裤子,主要是心疼钱,再换的话又需要花钱了。
陈有时在车门边蹲下,握着我的腿拉直,小心地把裤腿折起来,仔细查看着伤口。
“走路都走不稳,你是三岁小孩吗?”
“陈先生,这和你有关吗?”我倔强得挣脱他的手,哪知一用力,伤口直接撞到车壁上,二次伤害。
“啊!”我再次忍不住压着声音痛呼,眼睛里瞬间涌上泪花。
“别乱动。”他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然后用手扳过我的脚,又低下头来处理伤口。
痛归痛,我还是忍不住趁他不备之时偷偷打量他,又是好久不见,上次他从我眼前经过,我被淡化在空气里。这次,他肯定是看到我摔倒很长时间没有爬起来,才决定下来帮我处理的吧。
其实他可以不用管我,我就是突然耍下小性子,在地上趴爽了自然会弹跳起来的。我又不是什么金枝玉叶,街头都住过,趴一下怎么了?
陈有时********处理我膝盖的伤口,单膝跪在地上半蹲着,一双灵巧的双手正在瓶瓶罐罐和我的膝盖间来回游动。他指尖的温度透过皮肤穿透我的身体,每次触碰我都控制不住微微发抖。好长时间了吧,他没有再细细触碰过我。
我只能看到他一头浓密的黑发,在夜风中微微摇动。手很自然就伸了出去,就想要在他头发上糊弄一把,在快要触碰到的时候,我恍然惊醒,赶紧缩了回来。
都过去了,不要纠结,不要难过。
“可以了。”时间过得真快,他怎么一眨眼就处理好我的伤口。
他微笑着抬起头,很得意的样子,却撞上我一脸怔忪呆若木鸡的模样。
“发什么呆,醒醒!”一双手突然就掐住我的脸颊,粗鲁地摇着。
“喂,你干嘛!”我两眼一瞪,挥拳出击。
“呵呵。”在我准备用拳头袭击他的时候,他飞身撒手弹跳开,摇着头回到驾驶位。
“走吧,送你回家。”
“不用了,我可以打的回去。”
“为什么不用?”
他有点不悦。
“我喜欢自己回去。”
刚一说完我就后悔了,因为他突然就阴沉着脸压到我眼前,一手撑在玻璃上,一手抓在座椅边缘。我整个人被僵化在座椅上,不声不响的地出现,和鬼有什么区别?
“再说不用我就把你带回我家。”
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慢慢吐完,靠得太近,热气呼在我的脸上。来不及遐想,只听到“咔嚓”一声,我已经被套上了安全带。
我身边的男人都是这么自作主张的吗?
一路上,他没有再说话,可能是被我气到了吧。想当初,我离开他的时候,他才是一个而是二十来岁的青年,现如今,一眨眼的时间,他已过而立之年,身上的气质越发成熟。
在这种汇聚了大量梦想的大城市,天天有人为梦想而来,夜夜有人因遗憾而走,最终,能留下来血拼出一条路的无意是这个城市的胜利者。
而他,花费了十来年的时间,让自己一手创建的公司在这个城市取得不菲的成就。在这个异乡的大都市里,他拥有自己的事业,拥有自己的挚友,却听说,唯独没有自己的爱情。说来实在可笑,文文说,我是那个让他唯一缺憾的始作俑者。
我自然担当不起这么沉重的罪名,一切都是因果循环,只能说,自作孽不可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