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关注着大地和大地人。
关注大地,就是关注人和大自然的关系,关注大地上人类的生存状态和生命意识,关注文明对大地的影响和文明过程中人性的变异,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大约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开始,我的许多作品转向上述内容。我创作之初的作品,当然也写人,但那是把人作为社会的人来写。后来的许多作品,是把人作为大地人来写,这有很大的不同。当然,把人作为大地人来写,也不可能离开社会生活,这并没有什么矛盾,因为社会生活也是由大地来承载的,人类只是自然界的一个物种,人类社会只是自然界的一个部分,而大地包容和承载着一切。一个是社会的背景,一个是大地的背景,因为视角和视野的不同,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之所以对大地感兴趣,当然首先是因为情感。我祖辈生活在农村,父亲和母亲的两个家族,都曾是当地有名的大户人家,拥有过很多土地。我自己十二岁以前一直生活在农村,在大自然的环境里长大,和日月星辰、风雪雷电、大地庄稼、树木花草,和牛马驴骡狗猫鸡鸭建立的感情,已经浸透到血液中,永远都不可能改变。后来,我又在小县城生活了二十年,小县城的环境和农村差不多。我家在院了里栽树种花养草种辣椒茄了丝瓜,丝瓜开花时一片金黄,引来蜂碟成群,结的丝瓜吃不了,送给邻居吃。几棵梧桐浓荫蔽日,夏天就在树下吃饭。父亲从老家移来一棵小枣树,栽在我们院子里,二年后挂得满枝红枣。我还养过很多条狗,最多时养过十二只猫,几十只鸡鸭,真叫六畜兴旺。女儿上中学时,晚上补课要迟至十点,我家的狗不用催赶,每晚会准时去校门口接她,然后一块回家。这和农家无异的日子,至今令我怀念。直到今天,我已举家迁来南京十几年,在外人看来,我早已是这座城市的一员,是大街上熙熙攘攘人群中的一个。但我知道,我在心理上从没有进入过这个城市,一直和它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城市的繁华和喧闹让我敬而远之,有时一年不逛一次大街。偶尔身处闹市,会茫然不知所措。所以每次去大街,妻子儿女会像对小孩一样对待我。一次陪家人上街买电器,走得渴了,女儿在临街铺子为我买了一大杯饮料,走出几十步时喝完了,我忽然想起要送还人家杯子,忙转身就跑,女儿一把抓住我说爸爸你干什么去,我说不要还人家杯子吗?女儿大笑,说这是一次性纸杯,用完丢垃圾桶里就行了。有时,我会在下午骑自行车外出锻炼,却时常迷路,却又不服气,不肯问人,心想还能摸不回去吗?就这里骑骑,那里骑骑,有一次居然花了二个多小时才摸回家,估摸骑了有上百里路,弄得大汗淋漓,妻了早在家急得团团转了。十几年前,我是因为工作和儿女的原因才搬来南京的,可我一开始就选择了郊区一处房屋,这里靠近大地泥土山水树木,感觉并不像在大城市,倒像住在一座小镇上。我的家也不像一般知识分子家庭那么讲究,来了客人不必脱鞋。如果把家弄得像宾馆一样纤尘不染,我会不舒服。火炉在南京早就被淘汰了,我家也装有暖气空凋,可我从来不开。一到冬天,妻了就忙着在我书房里收拾火炉,买一堆煤球码在那里。天太冷或下雪了就烧火炉,一只烟筒伸到窗外去,火炉上放一只茶壶,烧得丝丝响,壶口里冒出的蒸气在书房里散开去,滋润而温暖。水开了,提壶泡一杯茶,捧在手里慢慢呷。看书或写作到深夜不睡,有点饿了,就在炉口上烤一个馒头,一层皮焦黄酥脆,再找来几样剩菜,一股脑倒进一口小铁锅,放在炉口上炖得咕噜咕噜响了,不用盛出,就坐在火炉旁,就着烤馒头吃得热火朝天。书房里还放着一口小瓷坛,里头盛着自家淹制的鸡鸭蛋,馋了就捞几个煮了吃。我喜欢这种感觉。我的书房有些零乱,却充满生活气息。书房既是客厅,也是小外孙的游乐场。书架旁的地板上,摆满他的汽车飞机大炮和十八般兵刃,他在那里打得咚咚嚓嚓,我照样可以坐在书桌前看书写作,不受干扰。但有时他会突然在我背后大叫一声:“赵本夫,给我讲个故事!”我就只好停下来对付他了。二十多年,从儿子到孙子,我已经习惯于在这样的氛围里写作。如果小外孙去了幼儿园,家里人都去上班了,满屋子寂然无声,我反而会走神,只好打开电视机,让它在那里响。我抗干扰的能力很强,只要进入写作,生活中的一切都会忘掉。我睡眠一向很好,从来不知失眠是个什么滋味,不论写作还是生活中的烦恼,都不会影响我睡觉,即便深夜临睡前喝一杯热咖啡,也能倒头就睡,不管屋外山风林涛,风雨雷电,要不三五分钟就能酣然入梦。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我睡得十分踏实。我常为此惭愧,觉得有点对不起知识分子名分。我生活得简单而又充实,就是因为和城市生活保持着距离,不是不能进入,而是根本就不想进入。这种距离感让我可以做一个看客,从容观察各种城市西洋景和人物故事,获得一种和大地生活不同的参照,也让我专心于自己的文学世界。
如果说与生俱来的情感使我对大地充满爱恋,一九八五年初夏的一次旅行则让我进入了一种理性的自觉。在那之前的几年,我写过一组故道风情的小说,总觉有些浮光掠影。家乡丰县也属黄泛区,黄河曾在那里流过八百年,这条母亲河浇灌了这片土地,又毁坏了这片土地,历史上没完没了的决口把大片大片的良田变为黄沙地,无数村庄和生命葬身洪水,在严酷的自然环境里,一辈辈人是怎么活下来的?土地的意义是什么?我决定对黄河故道作一次考察。考察不是采访,我只是想获得一种对故道的整体感受。一九八五年初夏,我带一个小伙子董亚平,各骑一辆自行车上路了。小董也是位文学爱好者,又会武术,一路有共同语言,也有安全保证。我们沿大沙河插入黄河故道,由苏北一路经皖北、豫东、鲁西南在苏鲁豫皖交接的十几个县,有时一天跑一百多里,有时就停下来,坐在故道岸上,喝酒聊天,或者静静地感受它。当年黄河决口浊浪滔天的场景已不复见,只能看到一些遗迹了。大堤残破不堪,大堤内干涸的河床比堤外的土地高出许多,有些河段积存着一洼洼死水,而大部分河底已种上了庄稼,真是沧海桑田。故道两岸尚存一些散布的土丘,看了有些奇怪,问当地老百姓,说是逃命墩,历史上防备黄河决口时紧急逃命用的,由此可见当年的仓惶。但这些逃命墩还是无法阻止千里中原屡成泽国。令我吃惊的是,现在的故道两岸,依然村庄稠密,林木繁茂,老百姓在土地上耕耘劳作的情景,让人感到一种平静和安详,仿佛这里不曾有过灾难。这让我感叹了人类的再生能力。那天午后,当我盯着残破的大堤下一个老人劳作的身影时,脑了里忽然冒出一个问题,他脚下的这片土地二百年前属于谁?我忽然激动起来,是啊,二百年前这块土地的主人是谁呢?那么二千年前呢?在几千年前历史上,这块土地曾有过多少主人?他们都叫什么名字,他们的后代现在都在哪里?这块土地对他们来说还有意义吗?再过二百年、二千年,这块土地又将属于谁?还会更换多少主人?过去我曾数次通读过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对于江山易手的事可谓熟悉,但当时只在书本上看,并没有特别的感觉。可那天由那位老农脚下那一片土地引发的联想,却突然让我进入人类历史的遂道。人类由野蛮进入文明,是从私有财产开始的,在所有私有财产中,土地又是最重要的。在漫长的历史上,围绕对土地的占有,人间不知演绎了多少悲剧,小到一家一户,大到一个民族一个帝国,杀掠征伐,了不宁日。但最终谁也不能永远占有它,土地依然是他自己。在世界任何地方随便抓起一把土,都比人类古老得多,都可以见证并嘲笑那些走马灯一样慌里慌张的占有者多么荒唐。但大地无语。想到这里,我突然领悟了什么。回来不久,我便写了六万字的中篇小说《涸辙》,一天平均六千字,一气呵成。这部小说不再写风情,而是写人的生命意识。文明社会的法则在一个大漠中的村庄一文不值,而一代代人的繁衍生息才是最重要的。这是一个寓言。生命的存在应当高于一切。后来又有了《走出蓝水河》《蝙蝠》《陆地的围困》《寻找月亮》等小说。九十年代中期,我经过十几年准备之后,终于开始长篇系列《地母》的写作。五年前,已出版,《地母》第一卷《黑蚂蚁蓝眼睛》和第二卷《天地月亮地》,下头还有第三卷。这部小说有我父母两个大家族的影子,但我并没有像一般家族小说在社会层面上展开悲欢离合兴亡衰落的故事,来证明谁对谁错,只是把那些作为背景,把重点放在了人和土地的关系上,试图找回人类对大地的宗教感。人类对大地对自然的崇拜其实是最原始的崇拜,但文明社会的人似乎忘记了这个赖以生存的根。历史将证明,这个原始的崇拜,也将是人类的终极崇拜。在我的这批小说里,所有的人物、故事、场景,都成为一种载体,不是乡村小说,也不是城市小说,它只是小说,一篇篇承载着我的观察、思考、理想和情感的小说。
我如今生活在一个现代化的都市里,我经历过蒙昧和大地人的生活,也看到了文明人的生活,甚至还去过欧美许多国家,这对我来说都是财富。没有人能阻止文明的进程,文明的确给人类带来巨大的好处,特别当我回忆和看到至尽仍有许多人在贫困中艰难挣扎的时候,我真的渴望发展能给他们带来福音。但我还是要说,发展并不都是文明。有些发展已成为赤裸裸的罪恶。即使是走向文明的发展,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文明带给人类的是对大地的破坏,那还不如放慢文明的脚步;如果文明给人类带来的是紧张焦虑,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猜测、戒备利倾轧,我们的生活还不如回到质朴和简单。
作家可以关注的东西很多,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我并不想和文明唱反调,那太悲观。但我热爱大地,这也是没办法的事。